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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本資料】
檢視表版本 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中長程個案計畫) 103A
計畫名稱 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
主管機關 文化部
主辦機關 文化部
【貳、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填表日期: 103.09.29
填表人姓名:
職稱:
身分: 業務單位人員
電話:
e-mail:
壹、計畫名稱 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
貳、主管機關 文化部
        主辦機關 文化部
參、計畫內容涉及領域: 3-4 教育、文化、媒體領域,
4-1計畫之現況問題與需求概述 1.攝影資產亟待搶救
臺灣具有歷史文化及藝術價值的攝影作品為數眾多,惟除了少數作品可在美術館、博物館進行專業典藏外,多數都散見於民間,而面臨著褪銀、酸化、腐蝕、乳劑脫落、與發霉等問題,亟待搶救。
2.攝影傳承民族記憶
攝影可為歷史與國民生活建構出文化傳承的記憶,為民族留下寶貴的文化資產。且在數位化的時代,攝影已是最普及的美學教育。
3.數位內容的再利用與加值性
經由數位內容的製作,珍貴的影像得以完整保存、典藏與修復,並可藉由創意加值的詮釋與轉化,將具生命力的影像記錄,轉化成永久性的智慧財,提供臺灣軟硬體產業相關研發素材。
在此人手一機的數位攝影時代,全民都是攝影藝術創作者。因而,攝影文化中心的建立,將可以有計畫的進行美學教育推廣,提升全民美學素養。
4-2和本計畫相關之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 文化部委託台灣攝影博物館文化學會辦理「國家攝影博物館專案評估」計畫(101.12-102.11),經問卷調查民眾對國家攝影博物館設立之看法。結果獲民眾普遍支持,同意度分數皆在4.5以上,顯示出各界對於攝影博物館設立的態度十分正面。而本問卷填答者中,男性 51.6%、女性 48.4%。
4-3建議未來需要強化與本計畫相關的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及其方法 1. 針對參觀人次進行性別統計,並依性別規劃不同展覽。
2. 就不同性別參觀者進行需求調查,以作為設施設備改善、作品典藏、策展之參考。
3. 建立本計畫人力(含正式人員及約聘僱人員等)之性別統計資料,以瞭解組織人員(含主管人員)之性別衡平性,如失衡嚴重,則在資歷相當下,優先進用少數性別。
伍、計畫目標概述(併同敘明性別目標) 1. 本計畫核心目標為:
(1)攝影資產搶救、修復與保存。
a.搶救散失各地且值得典藏之攝影作品。
b.對典藏作品進行專業保存與修復。
c.提升文化部附屬館舍典藏庫房之專業性,以利辦理典藏與修復。
d.搶救及典藏作品將函括不同性別者、不同族群之作品。
(2)建置攝影資產資料庫:典藏作品數位化。
(3)建置攝影資產授權機制:典藏作品之加值運用。
(4)建置攝影文化中心。
a.建置攝影作品專屬之典藏及展示空間。
b.建置攝影作品專屬之修復室。
c.典藏攝影作品之環控系統維運。
d.攝影中心之內部設計規則,將納入性別友善空間之考量。
(5)培育攝影修復及研究人才。
a.透過產學合作機制,辦理攝影相關之保存、修復及數位化課程。
b.選送相關保存及數位化工作人員赴國外受訓,選送人員中將函括不同性別者。
(6)攝影藝術之研究與推廣。
a.規劃辦理實體展覽及線上展示。
b.攝影資料、文物之系統整理、爬梳、研究與出版。
2. 期透過本計畫創造不分性別領域的國內外攝影藝術優秀人才與作品交流育成之匯集場域,打造臺灣攝影文化資產新亮點,兼有跨域加值、資源共享的經濟效能,並提供兩性最適切的攝影藝術人才創作培育機會及攝影美學欣賞體驗空間。
陸、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計畫於研擬、決策、發展、執行之過程中,不同性別者之參與機制,如計畫相關組織或機制,性別比例是否達1/3)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為瞭解不同性別之需求及參與情形,建議補充本計畫研擬、決策過程中參與者(如諮詢的專家學者、公聽會或說明會參與者)之性別統計,並說明未來執行過程性別參與機制,如設置工作小組時將確保任一性別參與比例皆不低於三分之一。
7-1 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本計畫主要包括攝影資產搶救及攝影文化中心之建置,二者均無涉及。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補充說明本項目評定結果為「否」之原因,如本計畫受益對象(攝影中心觀眾、人才培訓對象)未限定於特別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評定結果為「否」。
7-2 受益對象無區別,但計畫內容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或統計資料顯示性別比例差距過大者
本計畫主要包括攝影資產搶救及攝影文化中心之建置,二者均無涉及。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依文化部103年統計顯示,博物館參觀活動男女比例為54.42%及45.58%,存有性別落差,建議將評定結果改勾選為「是」,並修正評定原因。
7-3 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涉及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權益相關者
在空間與環境規劃,涉及女性與男性權益相關處,如:男女廁合理比例數、區位設置安全性、哺(集)乳室及園區步道鋪面等。
8-1經費配置:計畫如何編列或調整預算配置,以回應性別需求與達成性別目標 1.本中心規劃設計皆考量性別友善之公共空間及兩性於空間使用上之需求比例。
2.搶救及典藏作品將函括不同性別者、不同族群之作品。
3.在「培育攝影修復及研究人才計畫」中納入性別均衡性,以回應性別平等需求。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以本案性別目標(搶救及典藏作品將含括不同性別及族群之作品、攝影中心內部設計將考量是否係性別友善空間、選送人員赴國外受訓將含括不同性別者)為基礎,填寫相關經費配置情形(如為規劃攝影中心性別友善空間而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哺(集)乳室等設施所編列或調整之經費)。
8-2執行策略:計畫如何縮小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差異之迫切性與需求性 1.規劃設置強化照明、無障礙設施環境、監視器、哺集乳室及親子廁所等性別友善之公共空間。
2.將性別納入搶救及典藏作品之優先順序考量。
3.於修復及研究人才培育招生簡章鼓勵少數性別參與,並透過多元管道進行招生宣導,以達成性別目標。
8-3宣導傳播:計畫宣導方式如何顧及弱勢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差異 於招收、培訓修復及研究人才時,將透過各種易獲取之資訊管道,如電子、平面媒體、行動APP、網路行銷等多元管道,以全面傳播方式顧及各性別獲取能力或使用資訊習慣之差異,以兼顧不同性別者取得訊息之便利性。
8-4性別友善措施:搭配其他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友善措施或方案 依性別比例及需求規則,規劃男、女及無性別廁所、親子廁所,並設哺乳室等設施。
8-5落實法規政策:計畫符合相關法規政策之情形 1.本計畫將依法令規定研擬空間配置,以確保性別平等空間之規劃,並期使本計畫符合「創造一個尊重及保障的婦女人身安全環境」之婦女政策綱領基本原則及性別主流化政策之基本精神。
2.本計畫將依CEDAW第7條之規定,在政策制訂時,邀集不同性別者參與並提供意見,在計畫執行時亦會保障不同性別者工作權及參與權。
3.本計畫將依CEDAW第13條之規定,維護不同性別者參與本計畫相關之娛樂生活和文化生活各個方面的權利。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參考本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有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等資料,具體說明本計畫如何落實前開法規政策(如本計畫建置攝影文化中心時,將設置哺集乳室、親子廁所等友善設施,符合「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環境、能源與科技篇強調公共空間規劃具性別友善性之內涵;本計畫研擬、執行時均邀請不同性別者參與,有助落實CEDAW第7條及「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權力、決策與影響力篇所強調之提升不同性別政策參與機會;攝影中心規劃納入性別友善措施,且將顧及不同性別及年齡族群資訊獲取能力及使用習慣之差異,以多元宣導管道宣傳相關展覽訊息,提高不同性別參與意願及機會,符合CEDAW第13條保障不同性別文化參與權利之精神;本計畫將搶救及典藏不同性別之攝影作品,有助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教育、文化與媒體篇強調之協助女性及性別弱勢族群藝文作品之公開呈現)。
8-6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 1. 本計畫對於參與者或受益對象並無角色期待與性別限制。
2. 本計畫於作品典藏、展覽、推廣與培育人才方面將注意任一性別比例,以達到預防或消除傳統性別刻板印象之要求。
3. 若策展內容涉及現今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僵化角色時,將透過詮釋與教育之方式,引導觀眾重新省思攝影作品中所存在之性別僵化角色於當代社會之意義,並於創新內容時融入性別平等概念,加以適當詮釋。
8-7 平等取得社會資源:計畫如何提升平等獲取社會資源機會 1.搶救及典藏作品將函括不同性別者、不同族群之作品。
2.每年定期規劃展示性別相關作品,以提供性別相關之攝影美學欣賞及體驗。
3.培育攝影修復及研究人才部分,將會以性別平等之觀念,提供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平等獲取參與及受益之機會。且選送相關人員赴國外受訓時,選送人員中將函括不同性別者。
8-8空間與工程效益:軟硬體的公共空間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在空間使用性、安全性、友善性上之具體效益 本計畫在空間安全性考量上,規劃有:
1.空間使用性
依性別比例及需求規則,規劃男、女及無性別廁所、親子廁所,並設哺乳室等設施。
2.安全性
(1)盡可能弭除戶外空間安全死角(加設路燈及庭園燈數量、女廁位置避免邊緣化,並於所有廁所裝設安全警鈴、反偷拍偵測器等)。
(2)減少路面水溝蓋縫隙,改採暗溝形式、清楚標示電梯、電扶梯及樓梯扶手之間隙警示等,以避免造成潛在的威脅。
3.友善性
(1)館區道路鋪面注重其透水性,以友善參觀者。
(2)營造安靜的公共設施空間,避免鋪設木地板,以減少噪音源。
8-9設立考核指標與機制:計畫如何設立性別敏感指標,並且透過制度化的機制,以便監督計畫的影響程度 自108年本中心完成建置並開館營運起,每年至少辦理1檔次與性別相關之攝影展覽。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為有效衡量本計畫所訂性別目標(搶救及典藏作品將含括不同性別及族群之作品、攝影中心內部設計將考量是否係性別友善空間、選送人員赴國外受訓將含括不同性別者),建議增修其他有效衡量目標之考核指標(攝影資產搶救、修復與保存計畫之作品蒐藏,將符合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之原則、攝影中心之內部設計將設置哺(集)乳室、性別友善廁所、強化照明及監視器等性別友善措施)。
9-1評估結果之綜合說明 在計畫執行上,將參採委員意見,購藏一定比例之女性攝影藝術家創作,或與女性相關之創作。
9-2參採情形
9-2-1說明採納意見後之計畫調整 有關「攝影資產搶救、修復與保存計畫」中之作品蒐藏,將盡量符合性別比例三分之一之原則。
9-2-2說明未參採之理由或替代規劃
9-3通知程序參與之專家學者本計畫的評估結果
拾、程序參與:
10-2參與者姓名、職稱、服務單位及其專長領域
10-3參與方式 書面意見
相關統計資料
現有資料不足須設法補足
計畫書 有,但無性別目標
計畫書涵納其他初評結果 有,但仍有改善空間
10-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 有關
10-6問題與需求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10-7性別目標說明之合宜性 應加強
10-8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之合宜性 應加強
10-9受益對象之合宜性
10-10資源與過程說明之合宜性
10-11效益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10-12綜合性檢視意見 建議:
本計畫係屬攝影資產保存計畫,綜觀計畫本身並無性別目標之設定,然,為使本計畫更具完整性,並符合世界潮流「性別主流化」之理想,建議應增加女性影像(1980年代新興女性攝影作品,包含政治、經濟、科技、醫療、藝術、生活等領域)、原住民影像之蒐集,例如,日治時期之研究學者所拍攝之珍貴原住民影像(特別是母系社會之原住民女性影像如西拉雅族、噶瑪蘭族)、荷蘭時期的原住民圖像( 臺灣研究相關之荷蘭博物館館藏),清領時期、日治時期各項女性活動,如社交(日治時期之女子結社影像)、教育(包括日治時期醫療等科技教育之女性參與影像)、體育(如,1920年代,長榮女中前身新樓女學校之早操課、1950年代,帶領 臺灣女籃發展的純德女籃影像)、民間信仰、女性職場(如大稻埕茶葉女工)等、世界知名文獻刊物所曾記載之 臺灣影像(如美國國家地理雜誌1920年3月號)等。計畫內容中,攸關性別影像之蒐集,仍應符合現行之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三)參與時機及方式之合宜性 應加強
本人同意恪遵保密義務,未經部會同意不得逕自對外公開所評估之計畫草案。 (簽章,簽名或打字皆可)   
完整GIA表上傳 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pdf  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GIA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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