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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本資料】
檢視表版本 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中長程個案計畫) 102A
計畫名稱 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計畫
主管機關 內政部
主辦機關 內政部
【貳、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填表日期:
填表人姓名:
職稱:
身分: 業務單位人員
電話:
e-mail:
壹、計畫名稱 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計畫
貳、主管機關 內政部
        主辦機關 內政部
參、計畫內容涉及領域: 3-2 就業、經濟、福利領域,3-8其他(勾選「其他」欄位者,請簡述計畫涉及領域)
4-1計畫之現況問題與需求概況 一、我國興修及經營殯葬設施面臨主要問題
1、國內殯儀館與火化場設施之供給不均且供給不足趨勢日益明顯,且部分縣市缺乏區域性供給量能。
2、地方政府囿於民意與財政因素,興修殯葬設施非屬優先業務。
3、原住民山地鄉(區)土葬習俗待轉型,減少山坡地新闢傳統公墓。
4、回教族群葬俗特殊,為滿足多元族群發展之需求,亟需解決公墓用地不足問題及協助殯葬設施轉型。
二、本計畫主要目標
本計畫透過競爭型補助機制,補助地方政府進行轄內殯葬設施興修改善,主要目標及工作項目簡要說明如下:
1、補助整體改善傳統公墓,推動環保自然葬法,引導葬俗升級,促進環境永續發展。
2、藉由補助地方新設殯儀館及火化場設施,平衡殯葬服務量供給缺口。
3、補助原住民族更新傳統公墓,並引導殯葬儀俗革新。
4、補助更新回教公墓,解決回教族群之喪葬需求問題,保障族群多元發展,彰顯憲法價值。
5、藉由推動綠色殯葬及健全殯葬設施財務情形,促進殯葬環境永續發展。
三、本計畫預期效果
1、本計畫推動環保自然葬法後,可以帶動地方整體規劃改善傳統公墓及引導民眾改變葬俗觀念,具體4年至少可增加12 公頃綠化面積。
2、藉由殯儀館及火化場合併設置,殯儀館部分每年預估增加禮廳數為5 間,以每間禮廳提供服務量以588具殯殮數推算,本計畫執行完畢預計可增加殯殮數達1 萬1760 具;火化場部分每年預估增加火化爐具4 具,以每具火化爐具提供服務量以665 具火化數推算,本計畫執行完畢預計可增加火化數達1 萬3300具。
3、經由通盤檢討各殯葬設施之運用情形,檢討財務規劃模型,提升設施之財務自償率,達到設施永續經營目的。
4-2和本計畫相關之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 本計畫係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興修殯葬設施建築物,尚查無相關性別統計與分析。
4-3建議未來需要強化與本計畫相關的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及其方法 未來將協調統計單位,就各公立殯葬設施場所之公部門職員(含約聘僱人員)性別、工作年資等進行統計,建立基礎資料,俾進一步分析性別統計之現況。
伍、計畫目標概述(併同敘明性別目標) 一、本計畫有關補助興建殯葬設施建築物部分,將依建管法規、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等規定,具體落實設施男女廁所比例、設置哺乳室,建立性別友善環境。
二、內政部將於辦理年度殯葬業務講習時,納入性別平等相關課程,邀請專家學者講授性別平等相關知能,期先透過公立殯葬設施經管人員建立具性別平等意識,進一步推動建立對不同性別使用者更加友善之殯葬設施。
陸、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計畫於研擬、決策、發展、執行之過程中,不同性別者之參與機制,如計畫相關組織或機制,性別比例是否達1/3) 本計畫將對地方政府提出之申請案,成立評選委員會,委員組成將邀請具有性別平權專長之單位派員出席,提供專業意見。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為瞭解不同性別之需求及參與情形,建議補充本計畫研擬、決策過程中參與者(如諮詢的專家學者、公聽會或說明會參與者)之性別統計,並說明未來執行過程性別參與機制,如設置工作小組時將確保任一性別參與比例皆不低於三分之一。
7-1 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本計畫係補助地方政府興修殯葬設施,且殯葬設施不設定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7-2 受益對象無區別,但計畫內容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或統計資料顯示性別比例差距過大者
本計畫雖係補助地方政府興修殯葬設施,但殯葬設施使用者可能存在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內政部將已於年度預算內編列相關經費進行教育宣導。
7-3 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涉及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權益相關者
本計畫雖係補助地方政府興修殯葬設施,但殯葬設施本身可能涉及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權益議題,對上述議題已納入申請案評比標準中考量。
8-1經費配置:計畫如何編列或調整預算配置,以回應性別需求與達成性別目標。 地方政府申請案之評選委員將由本部邀請具有性別影響專業人員,評估地方政府申請案興修殯葬設施具體落實設施男女廁所比例、設置哺乳室等回應性別需求情形。
8-2執行策略:計畫如何縮小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差異之迫切性與需求性。 1、由內政部於對公部門同仁辦理殯葬業務講習時,納入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建立性別平等意識,並著重於公部門如何透過殯葬設施使用者、在設施內之工作者等人員,推動殯葬禮俗再升級,強化殯葬禮俗中之性別平等觀念。
2、透過建管法規、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等規定落實建築設施之性別友善措施。
8-3宣導傳播:計畫宣導方式如何顧及弱勢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差異。 於內政部辦理年度殯葬業務講習時,邀請性別平等領域專家強化公部門同仁性別影響知能,在使用殯葬設施相關訊息及推動殯葬禮俗中的性別平等觀念之傳播上,要考慮城鄉差異、訊息接受者背景等因素。
8-4性別友善措施:搭配其他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友善措施或方案。 由內政部透過專書、網頁等傳播方式,宣導現代國民喪禮的觀念,使殯葬禮俗中性別平等觀念與時俱進,民眾之喪禮性別觀念得潛移默化。
8-5落實法規政策:計畫符合相關法規政策之情形。 本計畫遵守建管法規、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等規定,落實友善性別措施。
8-6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 透過對公立殯葬設施管理人員進行觀念宣導及課程訓練,使其在經營管理殯葬設施時,能多面向注意到該設施之性別友善特質。
8-7 平等取得社會資源:計畫如何提升平等獲取社會資源機會。 本計畫係補助地方政府興修殯葬設施,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平等機會獲取社會資源較無影響。
8-8空間與工程效益:軟硬體的公共空間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在空間使用性、安全性、友善性上之具體效益 受補助之殯葬設施申請案,均應遵守建管法規、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等規定,使殯葬設施建物對該空間使用者更加友善。
8-9設立考核指標與機制:計畫如何設立性別敏感指標,並且透過制度化的機制,以便監督計畫的影響程度。 1、在地方政府申請案之評選委員納入具有性別平等專業領域人員,較能具體檢視各申請案在性別友善面向之妥適性。
2、以建管法規、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等規定,具體檢視受補助之殯葬設施執行成果是否符合規定。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以本計畫性別目標(建立性別友善公共空間、提升殯葬設施經管人員性別平等意識)為基礎,說明本計畫如何設立性別敏感指標(如預計辦理之性別平等課程數),以衡量性別目標達成情形,落實性別平等。
玖、程序參與:
9-1程序參與期程或時間
9-2參與者姓名、職稱、服務單位及其專長領域
9-3參與方式 書面意見
相關統計資料
可更完整
計畫書 有,但無性別目標
計畫書含納其他初評結果
9-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 有關
9-6問題與需求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1.本項「問題與需求評估說明」,業務單位相當完整並運用統計資料針對多數市面臨殯葬設施不足、特定宗教、族群儀俗與土地現況不足等問題進行社會問題現況與未來環境預測分析,惟對於使用者需求涉略較少,可多加收集,以作為未來服務品質提升之重要參考背景。
2.從服務需求角度來看,殯葬設施服務除呈現往生者殯殮數外,使用對象還包括家屬、殯儀館管理者、殯葬業者等,這些使用需求評估也應同時進行分析,並呈現性別、族群、宗教及地域等面向性別統計資訊。
3.由於殯葬設施為公共場所性質,對於新建或改善工程自然應符合現行工程法規所規範,如廁所性別比例、無障礙等規範,惟計畫內容雖詳列各縣市殯葬場館數,但卻缺乏對於場所空間配置等現況問題之探討,建議可加以收集相關性別統計與分析。
9-7性別目標說明之合宜性 原計畫書內容未具體提列性別目標,後經性別影響評估檢視後,於本表增列:
一、本計畫有關補助興建殯葬設施建築物部分,將依建管法規、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等規定,具體落實設施男女廁所比例、設置哺乳室,建立性別友善環境。
二、內政部將於辦理年度殯葬業務講習時,納入性別平等相關課程,邀請專家學者講授性平相關知能,期先透過公立殯葬設施經管人員建立具性平意識,進一步推動建立對不同性別使用者更加友善之殯葬設施。
上述二項目標建議可納入計畫書內容,增加計畫完整與未來執行依據,如第一項建築物相關之目標可融入計畫目標(一)改善公墓、(二)新設殯儀館與(五)促進殯葬環境永續發展項目;第二項提升性別意識部分,則是融入相關儀俗革新項目。
9-8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之合宜性 本案未來成立評選會委員,擬邀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或相關單位派員出席,將性別專業與需求納入,此舉相當合宜。
9-9受益對象之合宜性 受益對象方面,本計畫雖係補助地方政府興修殯葬設施,設施本身雖非規範特定性別使用,但從使用者觀點來看,設使用者自然包括不同性別、性傾向,故在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上應考量不同性別、性傾向者需求,7-3 評定結果為「是」。再者,長期以來殯葬文化存在嚴重性別迷思,本案在執行面向上涉及觀念引導,因此對於7-2 項目也應予以考量。
9-10資源與過程說明之合宜性 本項8-1至8-4具體結合「伍、計畫目標」說明計畫在經費配置、執行策略、宣導傳播及性別友善措施。惟在經費配置方面,計畫書之經費編列主要呈現設施補助項目,因此,對於設施設備部分之性別考量可納入審查要點及評選透過回應性別需求與目標,但對於儀俗改善方面之經費計畫書則未說明經費來源,建議可予以補充。
9-11效益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本項8-5落實法規情形,除建管法規、公共場所哺乳規定外,對於改善儀俗文化方面,則是落實CEDAW 強調破除習俗窠臼及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教媒文篇的重要行動。8-6 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除促相關人員注意殯葬設施外,更重要的是提升人員對性別習俗的了解,進而影響民眾,如此才能有效引導改善社會儀俗。8-9 設立考核指標機制,建議增列教育宣導考核指標,以強化引導儀俗之重要性。
9-12綜合性檢視意見 1.性別影響評估的目的是促使研擬政策計畫時能更清楚掌握不同性別者需求、處境,並設定性別目標以改善性別落差,主要具有檢視回應政策現有體制不足與更有效運用國家資源。本計畫涉汲殯葬與文化,是重要的性別議題,原計畫經第一次與業務單位討論後,業務同仁提列出設施與文化宣導面向二向需求,足見業務單位巳逐步落實性別主流化。前述各項建議提請業務單位參考,同時也期待未來在計畫執行、管考階段同樣可持續將性別觀點融入,落實計畫目標。
2.整體建議提列如下:
(1)問題需求:應納入服務需求之性別統計與分析,同時也要對於現行殯葬設施進行空間資源盤點,瞭解性別需求現況與服務品質提升之參考。
(2)計畫書中的計畫目標應將檢視表所提列性別目標納入,增加計畫完整與未來執行依據。
(3)對於儀俗改善方面之教育宣導經費納入補助項目,或是計畫書之「評選原則」中,以收實質效用。
(4)評選會議邀請相關性別相單位或民間學者專家共同參與,落實性別參與機制。
(5)計畫預期績效指標及評估基準項目,建議增列性別考核指標,包括設施工程、教育宣導考核指標,以強化性別友善及引導儀俗之重要性。
(三)參與時機及方式之合宜性 合宜。
本人同意恪遵保密義務,未經部會同意不得逕自對外公開所評估之計畫草案。  
10-1評估結果之綜合說明 本計畫為殯葬設施補助計畫,透過補助方法,促使地方政府興修殯儀館、火化場等殯葬設施,均衡服務量能;整頓轄內經管公墓,推動環保自然葬法;改善原住民山地鄉(區)及回教墓地不足之問題,期能因應未來人口老化而死亡人口數逐年上升後,使用殯葬設施之不足與分布不均問題。
在建構具有性別平等意識的殯葬文化方面,為配合性別主流化的推動,建構無性別歧視且符合時宜的喪禮儀節,並積極落實立法院通過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內政部邀集性別平等、宗教禮俗等領域專家學者歷經多次研商編纂「現代國民喪禮」,已於101 年付梓出版,內容在「殯葬自主․性別平等․多元尊重」的架構下,重新對傳統喪禮儀節作詮釋,舉辦宣導活動,使國人的殯葬文化能與時俱進。另內政部對殯葬從業人員之專業養成教育方面,已會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喪禮服務技能檢定考試中,納入性別平等相關內容,期許殯葬從業人員具有性別平等素養,能提供受服務者更具性別友善的服務。
因殯葬文化改變,需要長時間多面向投注努力,內政部仍將持續藉由各種媒體管道與各種講習活動等方式,向殯葬設施經管人員、殯葬從業人員、一般民眾等宣導喪禮儀俗之性別平等觀念。
10-2參採情形
10-2-1說明採納意見後之計畫調整 1、有關將性別目標納入計畫目標增加計畫完整與未來執行依據之建議,已經納入地方政府所提申請案應包含之內容及申請案之評比標準。
2、內政部對於申請案之評選委員會將邀請性別平等專責單位或相關專家學者參與,落實性別參與機制。
3、本計畫屬於公共建設計畫,經費使用於設施本身,因此,受補助殯葬設施之建築仍須符合性別友善相關法規規定,而教育宣導部分由內政部年度預算內編列執行。
4、已配合修正7‐2 及7‐3 的評定結果勾選及評定原因。
10-2-2說明未參採之理由或替代規劃 1、因公私立殯葬設施係屬地方政府管理,有關殯葬服務或殯葬設施使用面向之性別統計指標,將另蒐集相關資料,研議是否建構統一性別統計指標。
2、有關殯葬儀俗改變之教育宣導(含性別平等觀念)經費,已編列於內政部年度預算,透過業務講習、網站、影片等方式進行宣導。
10-3通知程序參與之專家學者本計畫的評估結果方式 e-mail
將「評估結果」通知程序參與者審閱日期 102年2月20日
計畫及其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檔案資料 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計畫(含GIA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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