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基本資料】
檢視表版本 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中長程個案計畫) 102A
計畫名稱 「跨藝匯流 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104-109年)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主管機關 文化部
主辦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貳、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第一部分】:本部分由機關人員填寫
填表日期:
填表人姓名:
職稱:
身分: 業務單位人員
電話:
e-mail:
壹、計畫名稱 「跨藝匯流 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104-109年)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貳、主管機關 文化部
        主辦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參、計畫內容涉及領域: 3-1 權力、決策、影響力領域,3-2 就業、經濟、福利領域,3-4 教育、文化、媒體領域,3-7環境、能源、科技領域,
肆、問題與需求評估
4-1計畫之現況問題與需求概況 1.為具體展現臺灣傳統藝術的文化精髓,本計畫之核心在累積過去努力成果既有基礎下,進一步結合傳藝中心所屬館舍之特色,串連宜蘭傳藝園區(傳統藝術體驗)、臺灣戲曲中心(傳統藝術展演)、高雄豫劇藝術園區(傳統藝術傳承)三地據點予以落實。
2.現況問題與需求:
(1)本計畫範圍包括宜蘭傳藝園區、臺灣戲曲中心及高雄豫劇藝術園區,均屬鼓勵公眾參與之藝文場域,營造性別友善之公共空間應納為規劃興建及未來營運之優先需求考量。
(2)本計畫執行時應強化藝術工作者之性別意識培力、女性藝術人才(含經紀人才)之培訓,並建立完整之表演藝術從業人員之性別分析資料。
(3)經典之戲劇文本可能詮釋傳統之性別角色,本計畫執行劇本研發創作時需適當融入性別平等概念,藉用戲劇藝術表現傳達性別平等概念。
4-2和本計畫相關之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 1.本中心宜蘭傳藝園區每年均辦理園區滿意度及消費行為調查,102 年研究指出,進入園區劇場、展覽館欣賞表演及展覽比率, 演藝廳/ 曲藝館女性占60.5%、男性占39.5%,展示館女性占55.4%、男性占44.6%,雨天表演場女性占57.3%、男性占42.7%,3D 劇場女性占53.7%、男性占46.3%。由上述統計數字分析可得知,對於參與藝文活動之男女性別,以女性略多於男性。
2.根據本中心102 年「臺灣戲劇藝術中心臨近藝文資源與營運規劃研究指出:
(1)大臺北地區依近三年觀賞各類型藝術活動輪廓分析,參與音樂類男性占48.9%、女性占51.1%,戲劇類男性占43.8%、女性占56.2%,舞蹈類男性占39.2%、女性占60.8%,戲曲類男性占
53.9%、女性占46.1%,除戲曲類演出男性參與比例較高,其他項目亦以女性略多於男性。
(2)另從表演藝術消費市場消費程度分析,潛在性消費者男性占51%、女性占49%,輕度消費者男性占45.3%、女性占54.7%,重度消費者男性占47.4%、女性占52.6%,女性比例略多於男性。
4-3建議未來需要強化與本計畫相關的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及其方法 目前既有性別統計多針對表演藝術活動觀眾型態分析,對於表演藝術從業人員之分析項目較缺完善,建議可增加調查表演從業人員各職位性別比例及專業背景。
伍、計畫目標概述(併同敘明性別目標) 1.本計畫核心目標為:
(1)形塑「臺灣戲曲中心」為華人地區首屈一指之專業演藝殿堂。
(2)創造「宜蘭傳藝園區」為深度體驗臺灣特色文化之最佳文創
據點。(3)開創「高雄豫劇藝術園區」為南臺灣傳統藝術創作及
欣賞人口基地。(4)建置完整傳統藝術資源整合平台。
2. 性別目標為:(1)規劃設置性別友善之公共空間。(2)提昇藝術工作者之性別敏感度。(3)招收及培訓藝術人才(含經紀人才)時除考量相關專業需求外,並注意性別均衡性。
陸、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計畫於研擬、決策、發展、執行之過程中,不同性別者之參與機制,如計畫相關組織或機制,性別比例是否達1/3) 1.本中心參與決策之一級單位主管(含機關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女性人數為8 人、男性人數為5 人符合單一性別不低於1/3 原則。
2.本計畫於研擬過程中,召開多次專案會議邀請文創產業、表演
團體、劇場經營及財務顧問等不同領域專家參與,不同性別者之
性別比例達1/3。
柒、受益對象
7-1 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本計畫受益對象包括傳習及培訓藝生、戲曲音樂演出節目欣賞觀眾、文化園區參訪遊客等,上述對象均開放所有性別人員參與,無區分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7-2 受益對象無區別,但計畫內容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或統計資料顯示性別比例差距過大者
1. 本計畫內容主要係為展現臺灣傳統藝術的文化精髓,促進文創加值與文化創價,使文化資本轉化成文化資產,計畫內容以傳統藝術為主體,雖未直接涉及性別偏見、性別比例差距或隔離等之可能性,惟傳統戲曲之文本內容,可能會存在僵化之性別角色,如經典劇目詮釋女性悲苦或性別不平等角色,其乃因戲劇反應所處時代
之社會認知所致。
2. 本中心所屬劇團不斷嘗試於傳統中熔鑄現代意識,除傳統經典劇目外,也淬鍊許多精彩新戲,並嘗試結合社會脈動,從文學、歷史及民間傳說中構思具備人文色彩的新劇目,與汲取新題材,予以重新改編。本計畫於節目製作或演出題材之選擇,如有涉及現今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僵化角色時,將透過詮釋與教育之方式,引導觀眾重新省思戲曲中所存在之性別偏見於當代社會之意義,並於創新內容時兼顧當前性別平等之精神,做適當之詮釋。
7-3 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涉及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權益相關者
與本計畫有關之公共建設包括已營運之宜蘭傳藝園區、刻正興建中之臺灣戲曲中心、以及尚待修建之高雄豫劇藝術園區(左營中山堂)等三園區,其中宜蘭傳藝園區及臺灣戲曲中心在空間規劃上均已將性別因素納入規劃,在衛生器具設置時,加倍女性使用數量;考量女
性隠私,在空間配置上消除空間死角,降低對女性之威脅;演出設施之操作儘量採用電子操控,減少女性使用者之不便。本計畫新增之公共建設,如宜蘭傳藝園區及高雄豫劇藝術園區之增建與整修,在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上亦將依法將性別需求納入規劃。
捌、評估內容
(一)資源與過程
8-1經費配置:計畫如何編列或調整預算配置,以回應性別需求與達成性別目標。 1. 表演廳與演練場所屬公共工程建設,將考量兩性於空間上使用需求比例,編列相關經費,營造性別友善之公共空間。
2. 在「技藝傳承」及「智財創價」等計畫納入劇目內容審核及性別意識培力教育訓練之經費,以回應性別平等需求。
8-2執行策略:計畫如何縮小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差異之迫切性與需求性。 1.在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上,顧及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空間使用性、安全性及友善性。
2.進用人力時除考量相關專業需求外,將注意性別平衡性,優先
進用少數性別。
3.於培育及訓練課程中增加性別意識培力課程,提升本計畫傳統藝術(技藝)及藝術經紀、國際交流相關人才之性別平等觀念。
4.執行相關培育與訓練課程,將使不同性別者均有公平參與之機
會,並鼓勵少數性別參與。
5.研擬(工程設計)、執行(發包施作)、評估(監造管理)及營運管理階段,注意不同性別之參與機會。以確保計畫之規劃與執行過程能納入不同性別觀點。
6.「節目製作R&D 規劃」創作劇本甄選時,甄選機制將納入具性別平等概念之專家學者,避免物化女性或複製性別刻板印象。
8-3宣導傳播:計畫宣導方式如何顧及弱勢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差異。 本計畫宣導方式將透過各種易獲取之資訊管道,如電子媒體、平面媒體、網路行銷等多元管道,以全面傳播方式顧及各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差異。
8-4性別友善措施:搭配其他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友善措施或方案。 1.若有挑空處,上方應作視線遮蔽處理,以確保女性使用者隱私。
2.設置無障礙設施。
3.設置婦女哺乳室。
4.劇場及園區夜間加強保全巡邏服務,以維護觀眾及遊客人身安
全。
(二)效益評估
8-5落實法規政策:計畫符合相關法規政策之情形。 1.本計畫內容未違反基本人權、婦女政策綱領或性別主流化政策之基本精神。
2.「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七大核心議題之一「教育、文化與媒體」其目標:「致力於改善各級教育與科系的性別隔離現象,鼓勵學生適才適性發展,消除婚姻、喪葬、祭祀、繼承等傳統禮俗中具性別貶抑之文化意涵,並鼓勵媒體製播性別平等意識節目,以消弭性別歧視及性別刻板印象。」本計畫於執行製作節目、教育推廣、人才培育等計畫時將納入性別平等觀念,據以規劃辦理。
8-6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 1.本計畫內容未違反基本人權、婦女政策綱領或性別主流化政策
之基本精神。
2.「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七大核心議題之一「教育、文化與媒體」其目標:「致力於改善各級教育與科系的性別隔離現象,鼓勵學生適才適性發展,消除婚姻、喪葬、祭祀、繼承等傳統禮俗中具性別貶抑之文化意涵,並鼓勵媒體製播性別平等意識節目,以消弭性別歧視及性別刻板印象。」本計畫於執行製作節目、教育推廣、人才培育等計畫時將納入性別平等觀念,據以規劃辦理。
8-7 平等取得社會資源:計畫如何提升平等獲取社會資源機會。 本計畫有關人才培育、藝文推廣、劇場資源等各面向,均以性別平等之觀念,提供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平等機會獲取參與及受益機會。
8-8空間與工程效益:軟硬體的公共空間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在空間使用性、安全性、友善性上之具體效益 1.在空間機能配置上消除空間死角,以降低對女性的威脅。
2.在開放空間設計上,考量婦孺使用上的安全性(適當亮度的夜間照明;婦孺穿鞋之特性,避免滑
倒及鞋跟深陷等)、便利性(在衛生器具設置時加倍女性使用數量、演出設施之操作儘量採用電子操控,減少女性使用者之不便等)。
8-9設立考核指標與機制:計畫如何設立性別敏感指標,並且透過制度化的機制,以便監督計畫的影響程度。 1.本計畫性別敏感指標如下:
(1) 性別友善措施滿意度達80分。
(2) 藝文活動各性別參與度比例達1/3。
(3) 每年舉辦性別意識培力課程至少5 小時。
2.後續將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管制作業要點」、「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評核作業要點」納入年度管制作業計畫及辦理施政計畫評核。
【第二部分-程序參與】:本部分由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填寫
玖、程序參與:
(一)基本資料
9-1程序參與期程或時間
9-2參與者姓名、職稱、服務單位及其專長領域
9-3參與方式 書面意見
9-4業務單位所提供之資料
相關統計資料
可更完整
計畫書 有,但無性別目標
計畫書含納其他初評結果 有,但仍有改善空間
9-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 有關
(二)主要意見:
9-6問題與需求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本案為傳藝中心所屬館舍特色發展計畫,包括軟硬體園區建設,展場規劃,商品開發,人才培育、以及民間參與可行性評估等。
9-7性別目標說明之合宜性 本案未列任何性別目標。
9-8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之合宜性 本案就消費客群的調查包括性別分析,顯示女性參與人數略高於男性;也對一級主管人數之性別比例加以說明(女性略高於男性),符合單一性別不低於1/3原則。另外,對於專案會議之專家參與人數未提供實際比例,僅強調不同性別比例達1/3。
9-9受益對象之合宜性 本案指受益對象不分性別,包括人才培訓和欣賞。
9-10資源與過程說明之合宜性 無資源分配之性別議題。
9-11效益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本案無特定性別目標,未針對特別性別效益做評估。
9-12綜合性檢視意見 1.在傳藝中心相關之一級主管和展場活動參與之性別比例均符合單一性別不少於1/3比例。本案之相關說明認為本案受益對象不分性別。
2.由於本案包括硬體建設和軟體建設,以及人才培育等,建議宜根據性別主流化基本精神,考慮強化與性別有關之特別規劃。例如:公共空間建設中,是否注意廁所比例(參觀者的女性高於男性,廁所需求應兼顧女性之需求)、哺乳設施、空間安全等安排應特別注意性別友善之規劃。
3.本案在評7-3的說明中,雖已說明有注意到公共空間的男女性別廁所數量、空間配置及設施等,但是,若能更具體說明期比例,將更佳。同時,這部份的設施經費配置問題,是否已經納入,亦請注意。
4.應特別檢視之文創產品內容其宗旨是否再製強化傳統文化中之僵化之性別角色和規範限制;同時,文創人才培育的內容,應特別強調兼顧當代之性別平等之多元文化教育內涵。
5.本案工作人員所填寫之7-2內容說明
6.「本計畫內容主要係為展現臺灣傳統藝術的文化精髓,促進文創加值與文化創價,使文化資本轉化成文化資產,計畫內容以傳統藝術為主,並未涉及性別偏見、性別比例差距或隔離等之可能性,亦無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本人認為可能需再重新考慮,因為傳統文化內容中確實有部份過度僵化之性別角色已不符合當代性別平等概念,因此,創新內容時宜兼顧當前性別平等之精神,做適當之詮釋。這個項目涉及相關教育訓練,或計畫內容審核,建議增列相關經費。
(三)參與時機及方式之合宜性
本人同意恪遵保密義務,未經部會同意不得逕自對外公開所評估之計畫草案。  
【第三部分-評估結果】:本部分由機關人員填寫
拾、評估結果
10-1評估結果之綜合說明 1.本計畫經性別平等委員檢視後認為受益對象雖無區分性別,惟傳統文化內容中確實有部份過度僵化之性別角色已不符合當代性別平等概念,因此,創新內容時宜兼顧當前性別平等之精神,做適當之詮釋。
2.本計畫已參採委員意見修正第一部分之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並增列第捌項之各項評估內容。
10-2參採情形
10-2-1說明採納意見後之計畫調整 1.本計畫於節目製作或演出題材之選擇,如涉及現今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僵化角色時,將透過詮釋與教育之方式,引導觀眾重新省思戲曲中所存在之性別偏見於當代社會之意義,並於創新內容時兼顧當前性別平等之精神,做適當之詮釋。
2.在「節目製作R&D 計畫」及「傳統藝術紮根推廣計畫」之經費將納入劇目內容審核及教育訓練之經費,以回應性別平等需求。
3.在公共建設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上,顧及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空間使用性、安全性及友善性。在空間機能配置上消除空間死角,以降低對女性的威脅。在開放空間設計上,考量婦孺使用上的安全性(適當亮度的夜間照明;婦孺穿鞋之特性,避免滑倒及鞋跟深陷等)、便利性(在衛生器具設置時加倍女性使用數量、演出設施之操作儘量採用電子操控,減少女性使用者之不便等)。
10-2-2說明未參採之理由或替代規劃 已參採
10-3通知程序參與之專家學者本計畫的評估結果方式 e-mail,
將「評估結果」通知程序參與者審閱日期
計畫及其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檔案資料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104-109 年)跨域加值發展計畫(核定本).pdf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104-109 年)跨域加值發展計畫GIA表.pdf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