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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本資料】
檢視表版本 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中長程個案計畫) 102A
計畫名稱 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1/4)
主管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主辦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性別平等處整體性建議
1.依2005年「減災世界會議」提出了「兵庫宣言」(Hyogo Declaration)與「2005-2015兵庫行動綱領」,要求各國將性別觀點納入所有攸關災難預防、風險評估、救災與災後重建等工作的實施方針中,本計畫係針對核電廠運轉安全、除役技術及培育專業人才等議題之研究,透過該研究計畫成果,將有助於核電廠營運者制訂標準處理程序,以及強化核安管制。本計畫涉及之性別議題如下:
 (1)本計畫涉及科技領域女性人才培育,「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強調為打破環境、能源、科技等領域內慣有的水平與垂直性別隔離現象,讓男女能平等參與決策,各主管部門應以積極策略改變教育過程之性別刻板角色複製,減少因性別而帶來的知識與技術落差,故建議蒐集核能領域專業人才性別統計資料(如核能電廠運轉人員、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核發輻射從業人員專業證書等之性別統計或分析)。
 (2)本計畫涉及核能安全研究,為使性別觀點融入核能安全等議題,建議本計畫可蒐集不同性別、年齡及教育程度等民眾對核安議題之認知與態度,並分析不同屬性人口認知與態度差異之原因,以供未來向民眾教育宣導規劃之參考;另建議應納入對不同性別與屬性人口之風險評估並蒐集相關統計資料,建立即時易懂之預警機制,以爭取不同性別、年齡或弱勢者緊急疏散與應變時間。
2.綜上,建議依相關統計結果重新檢視「柒、受益對象」之評定結果,及補充填寫檢視表8-1至8-9各項欄位,以完備本計畫性別影響評估作業(詳參各欄位「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
【貳、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填表日期:
填表人姓名:
職稱:
身分: 業務單位人員
電話:
e-mail:
壹、計畫名稱 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1/4)

貳、主管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主辦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參、計畫內容涉及領域: 3-7環境、能源、科技領域,
4-1計畫之現況問題與需求概況 本計畫因應日本福島核能事故新增重要核能安全議題之研究,如爐心熔毀、氫爆等,將有助於核電廠之安全管制。此外,對目前國內核電廠即將面臨除役,故該方面之研究,有刻不容緩之壓力。雖然新能源政策穩健減核為其目標,但仍應持續培養核安人才,持續管理核能電廠。
4-2和本計畫相關之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 本計畫係針對核電廠運轉安全及除役技術之研究,係為確保核電廠之運轉與除役後輻射物質貯存之安全,保護電廠附近民眾生命與財產免受輻射危害。故對於性別及弱勢者有關連。目前核電廠附近鄉鎮相關人口資料統計,由地方政府進行中,項目包括年齡、性別、原住民、新移民、身心障礙者等,透過性別統計與分析,可在一旦事故發生時,進行不同的應變作為。另目前相關的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均持續進行並定期公布及更新在本會網站
(http://www.aec.gov.tw/index.php)「性別統計專區」中。
4-3建議未來需要強化與本計畫相關的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及其方法 目前相關性別統計資料已有其他單位進行,透過資源分享可不必重複進行。本計畫為四年期,未來將俟初步性別統計結果後,再檢討是否該強化。
伍、計畫目標概述(併同敘明性別目標) 強化未來龍門電廠的運轉安全及關鍵系統與組件的維護管理,並透過對斷然處置措施及嚴重事故舒緩決策應用於龍門電廠的深入分析,有助於未來電廠管理階層制訂標準處理程序,亦有助於管制機關的核安管制。再者,透過本計畫的人才培育,可彌補目前嚴重的專業人員斷層現象。由於過去在核能領域女性專業人才較少,目前已透過「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人才培育與風險溝通領域中,提列「原子能科技人才培育策略研究」為研究主題,進行國內原子能人才的調查,細項當中亦針對專業人才之男女比例作研析,俟該計畫結束後,將其研究成果列為本計畫之參考,並作為未來女性專業人才培育的指標。此外,本會目前與學校合作,於每年暑假辦理科學營(目前已辦理三屆),每一營隊以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之目標,以積極鼓勵女性選擇科技及理工相關科系,避免複製刻板印象。
為國內運轉中之核能電廠相關安全設施改進提供具體建議,提升核安管制效率進一步瞭解燃料池失水事故情況以及現行NEI 06-12冷卻對事故救援措施的合適性,加強用過燃料池的運轉安全與核能先進國進行國際合作,參與台日核安會議與台美民用核能合作會議,共同研究開發前瞻核能安全技術,為我國提供安全零事故之核能發電發展策略。
建置核電廠除役安全管制實務所需之技術、並將核電廠除役安全管制技術與國際接軌,研究成果能強化核電廠除役安全管制作業,增進核電廠除役安全管制的公信力與民眾接受度,並確保其長期處置安全。
本計畫執行時,擇優延聘女性研究人才。
陸、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計畫於研擬、決策、發展、執行之過程中,不同性別者之參與機制,如計畫相關組織或機制,性別比例是否達1/3) 由於此計畫為科研計畫,目前女性在這一領域之從業人員相對較少,在計畫執行時將著重女性研究人員之延聘,為達成性別主流化的目標,女性人員以1/3為目標。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為瞭解不同性別之需求及參與情形,建議補充本計畫研擬、決策過程中參與者(如諮詢的專家學者、公聽會或說明會參與者)之性別統計,並說明未來執行過程性別參與機制,如設置工作小組時將確保任一性別參與比例皆不低於三分之一;並建議說明為顧及性別參與比例之平衡所規劃之改善方法,使不同性別均有對核安領域做出貢獻之機會。
7-1 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核電廠運轉安全與除役技術之研究,為科技研究係屬較專精學門,且若發生核子事故對民眾之傷害與性別無特殊相關性,故未針對特定性別為受益對象。
7-2 受益對象無區別,但計畫內容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或統計資料顯示性別比例差距過大者
受益對象無區別性別,因核電廠運轉安全與除役技術之研究,係針對電廠運轉安全及組件維護管理的強化、舒緩事故發生後所導致的後果,為科技研究係屬較專精學門,且目前電廠附近居民的性別差異統計並不明顯,若發生核子事故對民眾之傷害與性別無特殊相關性。計畫內容亦未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或統計資料顯示性別比例差距過大者。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本計畫之分項計畫四「前瞻核能安全技 術與人才培育計畫」之受益對象為核能領域專業人才,依原能會性別統計資料顯示,核能領域相關人員性別比例存有性別落差(如104年原能會女性職員23.7%、男性職員76.3%;輻射從業人員及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證照核發性別比例為女性21.9%、男性78.1%);核發輻射專業證書與輻射從業人員),爰建議將評定結果改勾選為「是」。
7-3 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涉及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權益相關者
本計畫非公共建設。
8-1經費配置:計畫如何編列或調整預算配置,以回應性別需求與達成性別目標。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就本計畫所涉性別議題(環境、能源與科技領域之職業性別隔離)或性別目標為基礎,填列本計畫為回應性別需求與達成性別目標所編列或調整之經費(如說明是否為達成「擇優延聘女性研究人才」之性別目標,而採多元宣導方式吸引女性人才,所編列或調整之經費為何)。
8-2執行策略:計畫如何縮小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差異之迫切性與需求性。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依本計畫所涉性別議題(環境、能源與科技領域之職業性別隔離)或性別目標(擇優延聘女性研究人才)為基礎,說明本計畫為回應性別需求所運用之執行策略為何(如採多元宣導方式吸引女性人才或與相關科技之學校合作,積極招募女性專業人才參與計畫等)。
8-3宣導傳播:計畫宣導方式如何顧及弱勢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差異。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說明本計畫如何顧及不同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差異規劃宣導方式(如為利各界瞭解計畫執行情形,所辦理之審查會、成果展示會,是否透過報紙、APP或電子報等多元宣導方式,顧及不同性別與年齡者取得訊息之習慣)。
8-4性別友善措施:搭配其他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友善措施或方案。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依本計畫所涉性別議題(環境、能源與科技領域之職業性別隔離)或性別目標(擇優延聘女性研究人才)為基礎,說明本計畫之友善措施或方案(如對於妊娠或產後女性工作人員研議訂定相關保護措施,增加女性投入核能領域之意願)。
8-5落實法規政策:計畫符合相關法規政策之情形。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參考本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有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等資料,說明本計畫如何落實前開法規政策(如本計畫目標為擇優延聘女性研究人才,符合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環境、能源與科技篇」所強調之降低環境、能源與科技領域性別隔離之政策目標)。
8-6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說明本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如本計畫性別目標為擇優延聘女性研究人才,將透過針對妊娠或產後女性工作人員研議訂定相關保護措施及營造性別友善環境,提升女性參與,有助改善核能領域職業性別隔離)。
8-7 平等取得社會資源:計畫如何提升平等獲取社會資源機會。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說明本計畫如何提升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平等獲取社會資源(如本計畫性別目標為擇優延聘女性研究人才,將於人才培訓、進用人員時,顧及相關人員性別衡平性,確保不同性別參與機會)。
8-8空間與工程效益:軟硬體的公共空間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在空間使用性、安全性、友善性上之具體效益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補充說明本計畫主要係針對核電廠運轉安全及除役技術之研究,未涉及公共空間之規劃設計,致未影響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使用便利性、友善性或安全性等權益。
8-9設立考核指標與機制:計畫如何設立性別敏感指標,並且透過制度化的機制,以便監督計畫的影響程度。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依本計畫所訂性別目標(擇優延聘女性研究人才),增訂可呼應該目標之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標值(如「女性工作人員占全體工作人員○○%」)以積極推動並落實性別平等)。
玖、程序參與:
9-2參與者姓名、職稱、服務單位及其專長領域
9-3參與方式 書面意見
相關統計資料
應可設法找尋
計畫書 有,但無性別目標
計畫書含納其他初評結果
9-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 無關
9-6問題與需求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本計畫共分五年,每年各五項分項計畫,主要包括一、 進步型反應器運轉安全強化及事故情況下安全保障之研發;二、核電廠圍阻體嚴重事故安全分析;三、用過燃料池冷卻能力安全分析精進;四、前瞻核能安全技術研究暨國際合作;五、核電廠除役安全審查技術之研究等,有助於我國核電廠運轉安全及除役技術之研究。
9-7性別目標說明之合宜性 本計畫之提出係為了強化未來龍門電廠的運轉安全及關鍵系統與組件的維護管理,並透過對斷然處置措施及嚴重事故舒緩決策應用於龍門電廠的深入分析,有助於未來電廠管理階層制訂標準處理程序及核安管制,整體而言,並無直接涉及性別議題。但如此龐大的計畫中,特別是分項計畫四的「前瞻核能安全技術與人才培育計畫」中,除提出將擇優延聘女性研究人才外,似應提出更積極的、具性別觀點的人才培育策略。
另外,原能會目前與學校合作,於每年暑假辦理科學營(目前已辦理三屆),每一營隊以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之目標,以積極鼓勵女性選擇科技及理工,避免複製刻板印象。此等作法值得肯定。
9-8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之合宜性 填表機關提到,由於目前女性在這一領域之從業人員相對較少,在計畫執行時將著重女性研究人員之延聘,為達成性別主流化的目標,女性人員以1/3為目標,值得肯定。但應提醒的是,1/3的女性研究人才培養比例不宜以行政庶務人員充之。
9-9受益對象之合宜性 核電廠運轉安全與除役技術之研究並不直接涉及性別,核子事故之發生對民眾之傷害亦無分性別,故本計畫不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計畫內容亦未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
9-10資源與過程說明之合宜性 在資源與過程說明部分,是屬於填表機關之免填事項。
9-11效益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在效益評估說明部分,是屬於填表機關之免填事項。
9-12綜合性檢視意見 本計畫共分五年,每年各五項分項計畫,主要涉及核電廠運轉安全與除役技術研究,與性別無直接相關。惟計畫書中提及,本研究計畫亦有助於國內核安管制研究人才培育,既涉及人才培育,則此一部分之性別統計與分析建議自當一併內入。
(三)參與時機及方式之合宜性 本計畫是以邀請外部性別平等專家以書面及電子檔多次往返方式就整部計畫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本人同意恪遵保密義務,未經部會同意不得逕自對外公開所評估之計畫草案。  
10-1評估結果之綜合說明 本計畫係針對核電廠運轉安全及除役技術之研究,係為確保核電廠之運轉與除役後輻射物質貯存之安全,保護電廠附近民眾生命與財產免受輻射危害。故對於性別及弱勢者有關連。目前核電廠附近鄉鎮相關人口資料統計,由地方政府進行中,項目包括年齡、性別、原住民、新移民、身心障礙者等,透過性別統計與分析,可在一旦事故發生時,進行不同的應變作為。
人才培育與研究人員遴聘方面,在計畫執行時將著重女性研究人員之延聘,為達成性別主流化的目標,女性人員以1/3為目標。
10-2參採情形
10-2-1說明採納意見後之計畫調整 遵照委員意見,本研究計畫將在有關國內核安管制研究人才培育部分,加入相關性別統計與分析。
10-2-2說明未參採之理由或替代規劃
10-3通知程序參與之專家學者本計畫的評估結果方式 e-mail,
將「評估結果」通知程序參與者審閱日期 103年 6月 9日
計畫及其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檔案資料 104年度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整體計劃書.pdf  核能技術及後端處置之安全強化研究GIA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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