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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本資料】
檢視表版本 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中長程個案計畫) 102A
計畫名稱 大南海文化園區(國立歷史博物館-初期計畫)
主管機關 文化部
主辦機關 國立歷史博物館
【貳、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第一部分】:本部分由機關人員填寫
填表日期:
填表人姓名:
職稱:
身分: 業務單位人員
電話:
e-mail:
壹、計畫名稱 大南海文化園區(國立歷史博物館-初期計畫)
貳、主管機關 文化部
        主辦機關 國立歷史博物館
參、計畫內容涉及領域: 3-1 權力、決策、影響力領域,3-4 教育、文化、媒體領域,3-7環境、能源、科技領域
肆、問題與需求評估
4-1計畫之現況問題與需求概況 大南海文化園區之未來發展應進行統合規劃,由文化部、農委會、教育部與臺北市政府共同合作,以「一區(大南海文化園區)、雙核(植物園及本館)、三軸線(捷運萬大線、新店線及小南門線)的概念,透過各項軟、硬體統合重建方式,整合與串連周邊各項文化及自然資源,並重新梳理及合理配置各館舍機能與空間,以強化各項典藏、研究、展覽、文創、教育等核心業務;並有效深化園區內各項資源與館舍之既有功能及並增加創新加乘效果,使本園區成為具備國際魅力之國家首都核心區域中之重點博物館文化園區,並在跨域加值的理念下,與周邊館舍與民眾共生共榮,進一步帶動區域經濟與文化效益轉型與提升,打造臺北舊城之城南文化振興。
因涉及房地權屬協商,本階段本館針對房地使用具備可行性的項目(包含史博本館、欽差行臺及臺銀宿舍群)提出「初期計畫」,進行三座館所之統合規劃與整修再利用。
4-2和本計畫相關之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 ■與本計畫相關之性別統計:
1. 本館104年入館參觀人數抽樣調查男女比率為:女性占68%,男性占32%。
2. 本館104年志工男女比率為:女性占90%,男性占10%,女性志工遠多於男性志工。
3. 本館104年員工男女比率為:女性占66%,男性占34%,女性員工遠多於男性員工。
4. 參與本計畫之主管與同仁男女比率為:女性占58%,男性占42%。
5. 目前計畫已諮詢之學者專家比例為:女性占33%,男性占67%。
■與本計畫相關之性別分析:
由上述性別統計資料中得知,本館參觀民眾以女性略多於男性;服務志工、博物館職員及執行計畫者之男女比例則以女性為多,顯見本計畫整建空間中有大部分空間將由女性使用,故應特別注意平衡滿足不同性別之空間使用需求。
然因本計畫偏向建築與景觀等硬體空間之整建,學、業界中能提供諮詢之專家比例以男性居多,預估未來實際進行硬體設施整建之專業廠商成員亦以男性居多。故未來執行計畫時,執行者應有意識地關注性別衡平議題,並於邀請諮詢專家時,適當平衡其組成之性別比例,以使所得資訊不至有性別落差。
4-3建議未來需要強化與本計畫相關的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及其方法 本計畫現有統計資料,已能使本計畫了解博物館使用人群之性別比例趨勢,另亦有相關建築法規可依循,尚足提醒未來空間規劃設計時關注不同性別間之空間使用需求。
未來若本計畫涉及人才培育項目,則應強化分析過去與潛在之性別統計資料,以了解其是否達到性別衡平性。
伍、計畫目標概述(併同敘明性別目標) 一、本計畫目標
1.活化欽差行臺,創造展示教育新亮點。
2.賦予史博館新生命,以新品牌形象迎接下一個甲子。
3.重塑臺銀宿舍群,打造城南文創新基地。
4.整合園區景觀,營造綠色博物館大道。
二、本計畫之性別目標
1.期望透過本計畫營造舒適合宜的博物館參觀空間,後續將於實際建築物規劃設計時,於招標需求說明書中明訂規劃設計單位應合理考量與配置男女廁數量比例並建置舒適的哺乳空間。
2.本計畫空間規劃設計時至少應達到「建築法」第97條「有關建築規劃、設計、施工、構造、設備之建築技術規則,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並應落實建構兩性平權環境之政策」及「建築技術規則」第二章給水排水系統及衛生設備第37條之規定辦理。
3.本計畫空間規劃設計時至少應達成「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規定設置合格之哺乳室。
陸、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計畫於研擬、決策、發展、執行之過程中,不同性別者之參與機制,如計畫相關組織或機制,性別比例是否達1/3) 本館參與本計畫之主管與同仁,女性人數8人,男性人數5人,符合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1/3的原則。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為瞭解不同性別之需求及參與情形,建議補充本計畫研擬、決策過程中參與者(如諮詢的專家學者、公聽會或說明會參與者)之性別統計,並說明未來執行過程性別參與機制,如設置工作小組時將確保任一性別參與比例皆不低於三分之一。
柒、受益對象
7-1 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本計畫以未來全體參觀民眾為受益對象,不因性別有差別考量。
7-2 受益對象無區別,但計畫內容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或統計資料顯示性別比例差距過大者
本計畫以全體未來使用者為受益對象,無涉及性別偏見、性別比例或隔離。
7-3 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涉及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權益相關者
本計畫於後續實際辦理建築規劃設計時,注意:
(1)男女廁比例依據「建築法」97條及「建築技術規則」第二章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依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設置合格哺乳室。
捌、評估內容
(一)資源與過程
8-1經費配置:計畫如何編列或調整預算配置,以回應性別需求與達成性別目標。 本計畫現階段編列經費以整體計畫為考量辦理預算配置編列。將於後續執行建築、景觀與展示之規劃設計時,並以法規為最低要求,詳實調查及評估使用者屬性並合理配置與營造性別友善空間。經費項目包含使用者需求調查、性別友善空間(如合理男女廁比例、哺乳室建置、強化照明、無障礙動線、消除空間死角等等),詳實經費細項將以實際規劃設計結果編列。
8-2執行策略:計畫如何縮小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差異之迫切性與需求性。 本計畫期望營造舒適合宜的性別友善空間,將顧及不同性別者在空間上的需求,於未來實際進行建築、景觀與展示空間規劃設計時,進行目標使用者的性別需求分析,必要時辦理潛在使用者參與設計,並以法規規定為最低要求,合理考量與配置性別空間與設施。包括,合理配置男女廁比例與位置、照明設施(尤其夜間及戶外)、消除空間死角、設置哺乳空間、規劃無障礙設施等性別友善策略。
8-3宣導傳播:計畫宣導方式如何顧及弱勢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差異。 本計畫以未來全體參觀民眾為受益對象,不因性別有差別考量。
未來計畫將於規劃設計期間舉行未來潛在用者需求調查,調查時將注意性別對象及比例之合理性,例如女廁需求調查對象應為女性。此外,並將周邊居民與大眾舉行規劃設計說明會。相關活動將提供不同語言(國語、台語、客語、英語、日文等),以顧及不同性別、年齡者取得訊息之便利性。
8-4性別友善措施:搭配其他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友善措施或方案。 本計畫以全體未來使用者為受益對象,整體無特別針對任何性別有差別考量。
(二)效益評估
8-5落實法規政策:計畫符合相關法規政策之情形。 將以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等性別主流化政策為依據,於空間規劃設計時,落實營造性別友善空間目標。
本計畫中強化照明、無障礙設施環境、消除空間死角、哺集乳室、親子廁所及合理數量男女廁比例等措施符合「性別平等綱領」環境、能源與科技篇所強調性別友善之公共空間規劃與設計;計畫設定諮詢或決策者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之規定則符合CEDAW第7條有關保證婦女與男子平等參與政府政策制定的權利之要求等。
8-6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 本計畫館舍改建規劃及配置屬公共工程建設部分,皆考量不同性別於空間上的使用需求,消除傳統文化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限制。
另外,執行本計畫期間成立之籌備小組之成員,也將注意性別參與比例的衡平性,以提升不同性別參與園區規劃設計及營運管理之機會。
8-7 平等取得社會資源:計畫如何提升平等獲取社會資源機會。 本計畫館舍改建規劃及配置屬公共工程建設部分,將致力滿足不同性別於空間上的使用需求,並至少達成法規要求。
8-8空間與工程效益:軟硬體的公共空間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在空間使用性、安全性、友善性上之具體效益 1.本計畫男女廁比例將符合「建築法」97條及「建築技術規則」第二章規定。
2.本計畫哺乳室設置將符合「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規定。
8-9設立考核指標與機制:計畫如何設立性別敏感指標,並且透過制度化的機制,以便監督計畫的影響程度。 有關本計畫男女廁及哺乳室設置是否符合法規,將由本館秘書室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監督與驗收。
本計畫營造性別友善環境相關的法規,包括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建築法」第97條「有關建築規劃、設計、施工、構造、設備之建築技術規則,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並應落實建構兩性平權環境之政策」及「建築技術規則」第二章給水排水系統及衛生設備第37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等相關規定。本計畫將以符合法規明定之內容為最低標準,透過參觀民眾與使用者參與的方式,營造讓不同性別的使用者都能感到友善舒適的環境。期望達成法規要求100%,並將於試營運期間利用使用者滿意度問卷的方式,期望達成滿意度85%以上目標。
【第二部分-程序參與】:本部分由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填寫
玖、程序參與:
(一)基本資料
9-1程序參與期程或時間
9-2參與者姓名、職稱、服務單位及其專長領域
9-3參與方式 書面意見
9-4業務單位所提供之資料
相關統計資料
很完整
計畫書 有,且具性別目標
計畫書含納其他初評結果 有,但仍有改善空間
9-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 有關
(二)主要意見:
9-6問題與需求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合宜。
9-7性別目標說明之合宜性 目前報告書偏向於考量建築技術規則所規定之男女廁所數量比例,就性別評估而言,應加強關懷議題之廣度,如園區外部空間植物園,日夜間參訪動線有無死角,緊急事故時之通報求救系統之規劃等,以達安全性,甚至史博館目前建築使用之有無空間死角之檢討應有所說明,以供未來改善設計之參考。
9-8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之合宜性 建議未來環境改造時,可邀請不同性別之使用者參與提供意見
9-9受益對象之合宜性 合宜。
9-10資源與過程說明之合宜性 合宜。
9-11效益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合宜。
9-12綜合性檢視意見 本計畫重新定位史博館與臺北植物園,打造為具國際吸力之國家博物館群,規劃時考量兩性需求,目前關懷層面較偏向法令規定如廁所、哺乳室的要求,建議應朝達到安全通用、兩性友善、國際化的文化園區之理念努力之。
(三)參與時機及方式之合宜性 未來規劃不同階段,建議邀請園區不同性別之員工及參訪者參與提供意見。
本人同意恪遵保密義務,未經部會同意不得逕自對外公開所評估之計畫草案。  
【第三部分-評估結果】:本部分由機關人員填寫
拾、評估結果
10-1評估結果之綜合說明 目前報告書偏向於考量相關建築法規所規定之男女廁所數量、哺乳室等硬體設施,然與環境規劃相關之性別友善課題,未來將於執行階段,強化其質性評估、邀集不同性別之使用者參與提供意見、並整合性別關懷之議題(整體環境安全性、明亮性及緊急事故通報系統…等),納入各項規劃設計案之招標需求書,委託專業規劃及設計公司執行。
10-2參採情形
10-2-1說明採納意見後之計畫調整 於本計畫書第四章第七節(可行性評估:環境及性別影響評估)中,參採專家委員給予之建議:本計畫之實際建築規劃設計中,除將要求規劃設計團隊以「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及「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等法規為對低標準,設置合格男女廁比例及哺乳室。並加強性別關懷議題之廣度,如園區外部空間之日夜間參訪動線有無死角、緊急事故時之通報求救系統等。並於適當時機邀請不同性別之使用者參與及提供意見,以期達到安全通用、兩性友善、國際化等理念。
10-2-2說明未參採之理由或替代規劃
10-3通知程序參與之專家學者本計畫的評估結果方式 e-mail
將「評估結果」通知程序參與者審閱日期
計畫及其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檔案資料 大南海文化園區(國立歷史博物館-初期計畫)(核定版).pdf  大南海文化園區(國立歷史博物館-初期計畫)GIA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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