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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本資料】
檢視表版本 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中長程個案計畫) 103A
計畫名稱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3期4年計畫(106年至109年)
主管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辦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貳、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第一部分】:本部分由機關人員填寫
填表日期:
填表人姓名:
職稱:
身分: 業務單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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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名稱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3期4年計畫(106年至109年)
貳、主管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辦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參、計畫內容涉及領域: 3-2 就業、經濟、福利領域,3-3 人口、婚姻、家庭領域,3-5人身安全、司法領域,3-6健康、醫療、照顧領域,
肆、問題與需求評估
4-1計畫之現況問題與需求概述 一、計畫現況背景緣起:由於臺灣原住民族擁有特殊社會文化背景,如同世界各國原住民族係由不同族群組成,其人口相對少數以及不利的社經地位,總是居於劣勢。從經濟層面觀之,若以列冊低收入戶戶數或人數占全國總戶數或總人口數視為貧窮率,根據衛生福利部104年第三季低收入戶統計資料顯示,以戶數而言,原住民族低收入戶為1萬800戶,一般低收入戶戶數為14萬5,687戶,分別占同時期原住民總戶數及全國總戶數7.24%及1.72%;以人數而言,原住民低收入戶人數為3萬1,688人,一般低收入戶人數為34萬386人,分別占同時期原住民總人口數及全國總人口數5.81%及1.45%,顯示原住民家庭的整體貧窮率仍高於全體家庭。再依《103年臺灣原住民族經濟狀況調查報告》,依照家庭收支調查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組之劃分標準推算,原住民族家庭有40%歸類第一分位組,22%列為第二分位組,18.0位於第三分位組,11.71%落在第四分位組,僅有7.91%屬於最高所得組,由此可知,原住民族家庭之於我國全體家庭而言,其所處之社會弱勢情形非常嚴重。
二、計畫問題需求評析:綜上,種種數據均顯示族人所處社會底層地位已嚴重影響原住民族基本生存權益,爰擬延續先前二期計畫精神,希冀透過「促進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提升原住民族衛生保健」及「保障原住民族社福權利」等三大面向,以分別解決原住民失業困境、原住民高齡化健康照顧問題及原住民社會福利體系整合相關議題,進而建構完善之原住民族社會安全體系。茲概述需求如次:
(一)原住民就業促進需求:原住民專科以上學歷者占20.16%,教育水準相較一般民眾而言,仍屬嚴重落後,專業工作技能欠缺及整體就業市場環境景氣低迷,過度依賴政府提供臨時性工作,易受就業市場排擠,爰希冀提升原住民人力資本,降低失業,以促進充分就業。
(二)原住民健康照顧需求:原住民老化指數逐年上升,原住民平均餘命亦低於全體國民,面對高齡化社會所衍生的原住民健康照顧需求日益迫切,以確保原住民老人獲得適切服務與生活照顧。
(三)原住民社會福利需求:原住民社會貧窮人口驟增與原住民法律扶助申請需求增加,以及原住民福利輸送體系亟待整合與原住民社工人力及執業安全保障問題,均是未來勢之所趨。
4-2和本計畫相關之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 一、本計畫係以「族群平等」之原住民人權角度出發,致力消弭原漢之間差距,改善原住民不利劣勢處境,以落實社會公義,並依循《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理念,重視原住民族基本生存權利之保障。
二、爰與本計畫相關之文獻探討主要係環繞「原住民族」整體社會福利政策與國際潮流趨勢發展,及與一般主流社會之各項社會指標比較,以作為關切面向進行分析,如102至105年原住民族失業女性佔整體43%,男性佔57%、獎勵取得技術士證照人數,女性佔整體49%,男性佔51%、原住民族死亡人數女性佔整體42%,男性佔58%、國年金被保險人女性佔整體52%,男性佔48%,透過既有資料進行性別統計,以做為本期研擬時參據。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本計畫目標除原住民就業促進、保障原住民社會福利權利外,尚含提升原住民族衛生保健,建議補充有關原住民族健康照顧相關性別統計及分析資料(如平均餘命、人口老化程度、各項死因及疾病狀況等原住民間性別統計及原住民與全國民眾性別統計之分析比較資料),針對其中之性別落差及隱含之性別議題進一步分析原因及研擬改善方法,俾提供切合原住民需求且具性別正義之政策。
4-3建議未來需要強化與本計畫相關的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及其方法 本會業已編列預算經費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辦理「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及「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之調查研究,以分析原住民族不同性別之整體勞動力就業狀況與健康情形或,未來擬賡續推動辦理調查,運用公務統計數據,觀測性別需求趨勢,調整政策與措施,以預防或消除性別差異並彌補既存的性別落差,促使不同性別者均得以獲得公平合理的社會福利資源。
伍、計畫目標概述(併同敘明性別目標) 一、促進原住民族就業服務,創造原住民族就業永續動能:藉由推動原住民族就業促進各項系列方案,包括辦理原住民職業訓練、獎勵原住民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僱用原住民專業就業服務專員輔導就業媒合及辦理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等相關措施,預計四年創造原住民長期就業機會人數可達4,800人次以上,單一性別受益人數未逾60%,且原住民失業率之性別差距未逾0.5%。
二、提升原住民族衛生保健,建構具文化內涵之健康環境:為因應我國人口老化趨勢及人口金字塔結構變動,藉由推展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照顧計畫方案,設置部落文化健康站及進用照顧服務人員,辦理電話問安、生活諮詢與照顧服務轉介、餐飲服務、健康促進方案及活力健康操運動、文化心靈課程、居家關懷服務、配合普查健康文化照顧需求及配合建置文化健康照顧平臺等相關工作項目,預計四年設置部落文化健康站可達160站,每年至少提供4,000名原住民長者照顧服務。
三、保障原住民族社福權利,型塑原住民族福利輸送體系:為確實提升原住民族福利服務輸送效能,維護文化福利權,主要工作項目包括補助原住民急難救助、發放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補助原住民老人及身心障礙者養護服務費、補助設置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計畫、聘用原住民生活輔導員、委託辦理原住民法律扶助及推動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及婦女溝通平臺會議,預計四年辦理原住民族性別平等相關業務宣導講座(含原住民人身安全保護、家暴性侵防治)可達800場次以上,受益人次合計至少達8萬人次。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就本計畫涉及之性別層面及相關議題(原住民就業參與、衛生保健及社會福利等面向)訂定性別目標、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標值(如原住民族不同性別參與就業服務情形、部落文化健康站提供服務人次之性別比例等),並納入計畫本文,以積極推動及落實性別平等。
陸、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計畫於研擬、決策、發展、執行之過程中,不同性別者之參與機制,如計畫相關組織或機制,性別比例是否達1/3) 一、本計畫研擬初期業已邀集學者專家及族群代表共同檢視草案,其中學者專家計有7名,具原住民身分者計有4名,男性2名(50%)、女性2名(50%),性別比例已逾三分之一;族群代表計有15名,男性10名(66.67%)、女性5名(33.33%),均符合性別比例原則。
二、又為落實原住民工作權保障,促進原住民就業之規劃、諮詢、協調及推動事宜,將於計畫執行期間召開促進就業委員會,組織成員包含公部門、原住民團體、地方組織及專家學者代表合計21人,男性計11人(52.38%),女性10人(47.61%),透過其相關決策共識,作為調整原住民就業計畫之參據。另本計畫亦規劃辦理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及婦女溝通平臺會議,公開徵詢原住民女性意見,提供女性公共政策參與機制,並適時滾動修正調整工作項目,加強性別參與情形。
柒、受益對象
7-1 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本計畫係以建構原住民族社會安全體系為最終目標,其首要基礎在於能協助經濟弱勢者自立,爰政策受益對象係以「族群」為特定對象,非以單一性別為主,透過原住民社會福利政策之設計,拉近原住民族與主流社會之差距,以促進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提升原住民族衛生保健及保障原住民族社福權利。
7-2 受益對象無區別,但計畫內容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或統計資料顯示性別比例差距過大者
本計畫受益對象係以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主,針對原住民就業服務需求、健康照顧需求及社福權利需求等三大福利需求面向,據以規劃設計各項執行策略與工作項目,未限於特定性別人口群,或涉及性別偏見與性別隔離之可能性。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依計畫本文提供之統計資料顯示,原住民與一般國民存有健康差距,原住民之健康狀況亦有性別落差,就平均餘命而言,我國零歲平均餘命為79.5歲(男性為76.4歲,女性為82.8歲),全體原住民平均餘命為70.8歲(男性為66.3歲,女性為75.5歲),山地原住民平均餘命68.9歲(男性為63.9歲,女性為74.1歲),平地原住民72.9歲(男性為69.0歲,女性為77.0歲),因此,建議將評定結果改勾為「是」,並建議依4-2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資料,補充就業促進及社福權利之性別統計資料,詳實評估本項目並補充評定原因。
7-3 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涉及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權益相關者
本計畫工作項目未涉及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本項評定與性別無涉直接關聯。
捌、評估內容
(一)資源與過程
8-1經費配置:計畫如何編列或調整預算配置,以回應性別需求與達成性別目標 (未填列)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以本計畫性別目標(如原住民族不同性別參與就業服務情形、部落文化健康站提供服務人次之性別比例等)及所涉重要性別議題(提高原住民女性參與公共事務機會)為基礎,填寫相關經費配置情形(如為辦理性平業務宣導,提高不同性別使用就業服務或健康站之參與率;辦理原住民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課程;或辦理原住民婦女溝通平台會議等所編列或調整之經費)。
8-2執行策略:計畫如何縮小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差異之迫切性與需求性 (未填列)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以本計畫性別目標(如原住民族不同性別參與就業服務情形、部落文化健康站提供服務人次之性別比例等)及所涉重要性別議題(提高原住民女性參與公共事務機會)為基礎說明計畫如何設計執行策略,以回應性別需求(如為使不同性別原住民族皆能使用本計畫提供資源,採多元宣導方式確保不同民眾皆獲取相關資訊;或為蒐集部落原住民女性意見,瞭解其需求,辦理原住民婦女溝通平台會議及願住民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課程等)。
8-3宣導傳播:計畫宣導方式如何顧及弱勢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差異 (未填列)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說明本計畫如何顧及不同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差異規劃宣導方式(如運用原民台、各項文宣品、網路及一般交流會議或結合原住民就業服務專員走動式服務,到原住民聚集之教會、部落宣導等多元宣導方式,顧及不同性別與年齡者取得訊息之習慣)。
8-4性別友善措施:搭配其他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友善措施或方案 (未填列)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具體說明本計畫之性別友善措施或方案(如辦理相關職訓課程或原住民族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時提供臨時托兒及交通接駁服務,增加女性參與意願等)。
(二)效益評估
8-5落實法規政策:計畫符合相關法規政策之情形 (未填列)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參考本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有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等資料,說明本計畫如何落實前開法規政策(如本計畫規劃辦理原住民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及婦女溝通平台會議,有助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權力、決策與影響力篇有關提升原住民女性參與治理機會之政策目標;或本計畫若於辦理相關職訓課程提供臨時托兒及交通接駁服務,將有助提高女性勞動參與率,落實CEDAW第11條揭示之消除在就業方面對婦女的歧視)。
8-6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 (未填列)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以本計畫性別目標(如原住民族不同性別參與就業服務情形、部落文化健康站提供服務人次之性別比例等)及所涉重要性別議題(提高原住民女性參與公共事務機會)為基礎,說明本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如透過辦理原住民女性意見領袖人才培訓,有助提升原住民女性之代表性,改善原民公共事務參與之性別隔離現象)。
8-7 平等取得社會資源:計畫如何提升平等獲取社會資源機會 (未填列)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補充說明計畫如何提升不同性別平等獲得社會資源機會(如本計畫規劃召開原住民婦女溝通平台會議,鼓勵原住民女性關心公共議題,培養其意見表達與領導,有助提升其參與社會及公共事務之機會)。
8-8空間與工程效益:軟硬體的公共空間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在空間使用性、安全性、友善性上之具體效益 (未填列)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補充說明本計畫主要係建構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福利體系,未涉及公共空間之規劃設計,致未影響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使用便利性、友善性或安全性等權益。
8-9設立考核指標與機制:計畫如何設立性別敏感指標,並且透過制度化的機制,以便監督計畫的影響程度 (未填列)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就本計畫涉及之性別層面及相關議題(原住民就業參與、衛生保健及社會福利等面向)訂定性別目標、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標值(如原住民族不同性別參與就業服務情形、部落文化健康站提供服務人次之性別比例等),以衡量性別目標達成情形,落實性別平等。
玖、評估結果
9-1評估結果之綜合說明 (未填列)
9-2參採情形
9-2-1說明採納意見後之計畫調整
9-2-2說明未參採之理由或替代規劃
9-3通知程序參與之專家學者本計畫的評估結果
【第二部分-程序參與】:本部分由民間性別平等專家學者填寫
拾、程序參與:
(一)基本資料
10-1程序參與期程或時間
起始時間 105 年02 月 29 日
迄日時間 105 年03 月05 日
10-2參與者姓名、職稱、服務單位及其專長領域
10-3參與方式 書面意見
10-4業務單位所提供之資料
相關統計資料
可更完整
計畫書 有,且具性別目標
計畫書涵納其他初評結果 有,已很完整
10-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 無關
(二)主要意見:
10-6問題與需求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合宜
10-7性別目標說明之合宜性 合宜
10-8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之合宜性 合宜
10-9受益對象之合宜性 合宜
10-10資源與過程說明之合宜性 合宜
10-11效益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效益評估仍有待計畫實施後隨時更新適當資訊
10-12綜合性檢視意見 為全體原住民族之權益與福利而擬訂計畫有其時代的現實之需要,對於婦女之處境有所關注,投注實際經費培養人才,漸進式消除婦女受歧視之情況。建議計畫實際執行宜隨時注意兩性之參與與決策,以減少差異亦提高施政之效率。
(三)參與時機及方式之合宜性
本人同意恪遵保密義務,未經部會同意不得逕自對外公開所評估之計畫草案。 (簽章,簽名或打字皆可)   
完整GIA表上傳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計畫GIA表.pdf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3期4年計畫(壹及貳).pdf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3期4年計畫(参至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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