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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性平 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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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作者 林奕含
出版社 游擊文化
出版日期 106-02-07
主題分類 人身安全與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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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標題 樂園背後的幽微暗影—談情感、性及權力交織下的性別暴力
導讀者 秦季芳
導讀者單位 國防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看前想一想

1.人們應在何時、由誰、以何種方式教導或學習與性及情感相關的觀念與知識,才能意識到及警覺性暴力的傷害?
2.性侵害或家庭暴力發生時,有哪些迷思或誤解,影響人們對侵犯與受害的認知與想像?

內容簡介

這本《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林奕含用生命書寫的故事,本書的出版引發若干作用力,影響一些制度的改變,例如對補習班相關人員有性侵害、性騷擾發生時的通報及不適任人員的查核防堵機制等。
小說裡的主角是生活在優渥家庭愛好文學的女孩,其中年幼靚麗的思琪,成為已婚的補教名師李國華精心設局的性獵物,與思琪同齡的閨蜜怡婷,同樣醉心文學,但兩人緊密的友情在各自赴李國華家上課時悄然有了變化。怡婷不知思琪遭李性侵,只覺得思琪變了也略有吃味,直到思琪因受不了與李國華關係帶來的痛苦而發瘋後,怡婷閱讀思琪先前的日記才恍然思琪曾遭受的可怕經歷。女孩們的忘年之交--才女伊紋雖與心上人成婚,卻常遭先生家暴及夫家苛待,甚至於懷孕後仍被先生毆打,直到她被打到流產幾乎喪命才醒覺而離開先生並搬家方獲新生。
小說對受害者們處於社會中不對等關係,卻由於種種因素只能任由加害者侵犯與操弄的無奈與痛苦,作了深刻的控訴,作者描繪這些加害者的心態與行為,是如何對性暴行不以為意、對受害者的痛苦視而不見等既殘酷、無情的可惡,更多方指向社會是如何成為一步步將受害者們推入更深地獄的共犯。
作者強調這些是「改編自真人真事」,小說反映的不僅是作者部分的經歷,更是新聞及判決裡常見到的諸多遭性暴力受害者的真實苦難。關心或想瞭解性暴力議題的人,建議一定要閱讀本書,不僅對受害者或能有更多的同理,也會對防止類似暴力的發生,多一分意識。

性別觀點

1.性暴力常肇因於性別不平等
衛福部反性別暴力資訊網提到:性別暴力是指任何因「性別不平等」而產生的種種暴力行為、造成很多人的創傷與痛苦。這類事件的加害人往往是處於權力或地位上的優勢者或基於知識或資源等不平等,而對他人進行權控、支配、或羞辱貶抑。依相關統計,性侵害等性暴力行為受害者以女性占大多數,但這些傷害並不盡然與受害者的外貌、身材必然相關,並非只有年輕或外表佳的人才會受害,也不是唯有男性才是加害人。書中提及補習班的主任是女性,令女學生相信班主任同為女性必然也會保護自己,不料班主任卻甘於成為男老師們的共犯,一一將女學生送到老師們手上成為性的祭品。同性別間或是女性對男性,一樣也存在性暴力的侵犯事件。無論書中或現實情況裡,許多人對性的懵懂或一知半解,在渾然不知提防也不知應如何抗拒及反應下遭到性暴力。加害者們精心利用地位及性經驗的不對等,設局將受害者們當成性獵物玩弄與操控。尤其許多犯罪者還深知如何先孤立、情緒勒索受害者,利用其難以逃避或手足無措反應下侵犯他人。加害者們也瞭解受害者遭到性侵後常難以啟齒,且有把握侵犯當時密室場景的特性使受害者難以舉證、被侵害後更基於自尊及羞恥的創痛不敢發聲,使加害者輕易脫免罪責。縱然被害者奮力說出自己受侵害的經歷,但在社會氛圍普遍不友善的情況下,反而不斷被放大檢討、批判甚至霸凌,更甚者連親近的人也會質疑、鄙視而帶來更多的傷害。加害者逍遙法外還能以各種手段迫使被害人繼續噤聲、或持續利用他們的脆弱成為禁臠,並一再尋找更多目標下手,滿足自己征服及欲望的優越地位快感,這些都造成性暴力在防治、制裁加害人或修復被害者上都面臨諸多困難。
2.社會對性暴力受害者的污名形成共同傷害的結構
作者透過其他角色人物說出對女性一旦與他人有交往或有了性的事,就是騷、污穢不堪、羞恥至極。人們也常以「髒」、「破」、被「玷污」等字眼形容受害者。人們對他人間的「性」與自己關於的性欲望與想像,二者間的落差是值得留意的事。思琪在遭到性侵後拒絕承認自己受害,強迫自己必須愛上李國華,以為這樣與李國華間的性不那麼令其痛苦及難堪。但這樣的想法與行事,仍然無法使思琪免於這個關係帶給她的累積傷害,終使她陷於心智失常而瘋狂,另一位受害者郭曉奇亦然,受到誘騙後又以不同形式與李國華維持關係,被李拋棄後只能以各種方式放縱及折磨自己,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潔也不值得被愛了。許多被害者受到性侵後與加害人發展性關係,出於維護貞節迷思、違心地欺騙自己這樣就不再是性侵。而李國華的已婚身分,是另一個使思琪及諸多受害者的痛苦根源。婦女團體很早就發現,許多狼師或加害者利用不對等關係性侵受害者後之所以持續與其發生性關係,是因通姦罪的存在也常成為挾持勒索性侵受害者的利器。因為要證明二人間有性關係比證明一方當初性侵另一方要容易太多,也更容易成罪。只要加害者有心,加害者們的太太,可以只追究提告這些受害者的刑事及民事責任,而宥恕實際上對自己或所謂的小三都是加害者的先生,即使通姦罪已廢除,但許多受害者在遭到性侵後的脆弱及變化,面臨社會對女性貞潔的苛求及刻板與迷思,以及眾人未能友善地理解受害者的處境而改變有限。往往大眾反與加害人一起壓迫受害者們,這也是書評中提到「強暴是社會性的謀殺」、「任何關於性的暴力,都是整個社會一起完成的」,這樣的說法其來有自。
3.家庭暴力中受害者的艱難處境
書中另一條性別暴力支線是家庭暴力。伊紋遭到親密關係中的暴力也常令受害者難以言說。與性暴力類似,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多數仍以女性為主。伊紋被先生經常毆打以至於即使在大熱天也必須穿著高領及長袖衣物遮掩傷痕。許多周圍的人即使知道她的先生錢一維的為人及內情,先前張太太不願自己的女兒與會打人的錢一維結婚,之後坐視冷眼看著伊紋的慘境,其他人更都當成八卦話題,未曾有人對伊紋伸出援手,一維的朋友吉米也只是勸阻錢一維別再打太太。錢老夫人則是以另一個方式的暴力對待伊紋,從婚禮的禮服嚴厲批評、處處要求及檢視家裡的擺設逼伊紋須小心翼翼,看到伊紋讀書就責備。這位錢老太太自居尊長不斷苛待及否定伊紋,使伊紋不僅面臨先生的肢體暴力,在精神、情緒、經濟、就學等等都被夫家人牢牢操控成為豪門的囚鳥。伊紋曾因為糾結於對先生的愛一再容忍,最終卻被打到流產幾乎喪命,才下定決心離開先生與夫家。家庭暴力不僅有身體傷害也有精神、自由甚至經濟控制等多重暴力形式,這都造成受害者極大的痛苦。但家庭生活與親密關係的隱密性,旁人即使介入不易,但若能透過通報及求助113,仍有機會幫助到受暴者脫離受暴環境。
4.消除刻板觀念、建構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自主性
伊紋最終還成為鄰人笑談中被歸因於思琪及怡婷人生變化的代罪羔羊。歷來人們對於不幸之事常怪罪女性為禍首。因為惡事只要歸責女性,許多人可以脫免究責、不用思考要如何解決問題。書中的年長女性,無論是劉、房、李、張或錢家等眾太太,率多依附於男性,即使看似有較多主導或話語權如錢老太太或吳奶奶,也是因為服膺父權森嚴尊卑的階序,才因輩分受到重視,而非才德或智慧有何過人之處。伊紋即使常被喊為錢太太,在珠寶店見到設計師時仍堅持對方稱自己「許小姐」,應是意識到自己並不依附於錢家而是獨立的主體。伊紋得知思琪發瘋前的經歷後,勉勵怡婷「學習所有思琪為了抵禦這些痛苦付出的努力」、「連思琪的分一起好好地活下去」。她自己也付諸行動,曾因為愛而無法離開對自己拳腳相向的先生,但自我主體性的意識使她從對先生的眷戀情感中覺醒,得以離開錢家與先生,打造及迎向自己的嶄新人生。相對於面臨先生外遇不斷,明明感到痛苦的李太太,卻仍然活在附屬先生與家庭的陰影下,不少太太們亦然,都只是父權餵養的附屬品。能勇敢為自己的未來做出選擇與改變,對女性尤其重要。過去的傳統觀念總要女性認命、三從四德,排斥女性要有自己的想法及主見,反造就許多人與家庭的悲劇。這些刻板觀念應予以打破,因為生而為人,都有尊嚴與自由意志,是自己的主體,而非全然附屬他人受支配與任意擺佈,正因「世界上沒有人應該被這樣對待」,雖然世界的背面存在著陰暗,但有些事仍有對抗的可能、所受的傷害也可以因為更多溫暖與包容而療癒,即使性別暴力無法完全消弭於無形,但相信自己是值得被愛、被珍惜,終將會克服許多磨難與考驗。

看完動動腦


1.為何遭到性侵的受害者卻常常會道歉,覺得是自己的錯,甚至還會配合加害者嗣後一再的性需索?
2.我們應如何改變社會,使社會不至於成為性暴力及壓迫受害者的共犯?

關鍵字詞 性別暴力、性侵害、家庭暴力、親密關係暴力、刻板印象
參考資料


1.王曉丹、余貞誼、方念萱、姜貞吟、韓宜臻、胡錦媛、黃囇莉、楊婉瑩、孫嘉穗、陳惠馨、康庭瑜 合著,《這是愛女,也是厭女:如何看穿這世界拉攏與懲戒女人的兩手策略?》,大家出版,2019年07月10日。
2.凱特‧曼恩( Kate Manne )原作,巫靜文 譯,《不只是厭女:為什麼越「文明」的世界,厭女的力量越強大?拆解當今最精密的父權敘事》,麥出版社, 2019年12月07日。
3.蕭冠祐,不再沉默:面對性暴力的倫理與責任,《婦研縱橫》 117期,2022年10月,頁 114-121。
4.瑪莎‧納思邦( Martha C. Nussbaum )原作,堯嘉寧 譯,《傲慢的堡壘:重探性侵害的問題根源、問責制的未竟之業,以及追求性別正義的道路該如何前進?》,麥田出版社,2022年11月3日。

上版日期 11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