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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性平 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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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太太的歷史(A History of the Wife)
作者 瑪莉蓮.亞隆
出版社 心靈工坊
出版日期
主題分類 教育、文化與媒體,就業、經濟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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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標題 從西方《太太的歷史》(A History of the Wife)反思臺灣的新妻子
導讀者 黃淑玲、潘纓花
導讀者單位 國防醫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教授、國防醫學院通識教育中心研究員
內容簡介

  「我娶(嫁)汝為合法妻室(丈夫),從今爾後,擁有他(她)、珍惜他(她),無論好壞、貴賤、安康或生病,誓言相親相愛,至死方離。」這是我們常在歐美電影婚宴場景常聽見的新娘新郎的結婚誓詞。連臺灣有些人在教堂舉行婚禮的,也會有如此的誓言,在《太太的歷史》一書告訴我們說,這是1552年英國聖公會祈禱書裡的儀式,只是原始的中世紀版本,新娘子還要發誓「遵從丈夫」。真令人驚訝,現在女性的婚詞居然和女性祖先一樣,而刪掉「遵從丈夫」竟然要花好幾千年的時光。
  《太太的歷史》是美國女性史學者作家瑪莉蓮‧亞隆(Marilyn Yalom)的巨作。Yalom現任美國史丹福大學女性與性別研究的教授,她精通文學與歷史,尤其以女性的眼光來詮釋歷史。本書以女性觀點來探討婚姻歷史,集中在「妻子」歷史的變遷。因為21世紀,「妻子」一詞變得懸而未決,甚至有可能被拋棄,她認為有必要去檢視她的來龍去脈,溯古及今,對照過去與現今妻子的樣貌,可以窺見未來已婚婦女的圖像。本書內容以主流歐美文化為主,共有十個章節,從古希伯來、古希臘、羅馬等古代妻子開場,然後中世紀的歐洲妻子、日耳曼英格蘭美國的新教徒妻子、共和國時期的美國與法國妻子、維多利亞時期大西洋兩岸的妻子、維多利亞時期的美國邊疆妻子、維多利亞末期的女性議題與新女性、1840年到1940年美國的性/避孕/墮胎、1940-1950年戰爭中的妻子與工作、1950-2000年的新妻子,縱橫歷史三千年記錄婚姻變遷史。本書也談到北歐的狀況,以及社會邊緣者如同志、有色人種的觀點,甚至同一時期的美國,也會有南北、東西部不同妻子的型態都觀照到。
  本書從女性觀點來詮釋「妻子」的歷史變遷,中世紀之前幾乎沒有女人的文字描述為人妻、為人母的資料、Yalom從最古的聖經、法律案件、詩歌、藝術以及種種文獻資料,找出女人的蹤跡與感受。古代的西方女性婚姻是由父親決定,婚後是屬於丈夫,夫妻是一種主從關係,妻子必須服從丈夫,沒有自己的財產,更沒有法律保護,其功能就是繁殖。中世紀,天主教掌握婚姻權力,大都在教堂舉行婚禮。結婚必須經過新郎、新娘以及雙方父母同意。日耳曼世界的法律規定丈夫有權擁有妻子的財產與身體,也就是妻子不服從丈夫,他可以打老婆。12世紀因為法國騎士與貴婦的愛情,而產生浪漫之愛。不過此時崇尚守貞,當神父修女是最佳生活選擇,其次是鰥寡,婚姻的地位排在最後。中世紀末,上階層妻子的地位才逐漸提高,擁有較高的物質享受與權威。
  到了16世紀,因為宗教革命的關係,日耳曼的馬丁路德的新教支持教士可以結婚,並主張婚姻非聖禮,強調夫妻互敬互愛,但是男性還是優於女性,妻子主要功能還是繁殖下一代。而英國國教,強調愛情結合的婚姻,不過妻子還是要服從丈夫,只是不準信徒體罰老婆。17世紀移民美國的清教徒妻子,從美國第一位女詩人安‧布萊斯特(Anne Bradstreet ,1612-1672)的作品看出移民殖民地美國的艱苦生活,沒有佣人,自己哺乳、照顧一堆孩子,勤奮持家。清教徒重視性生活,婚姻不是聖禮,只是民法契約,可以離婚,妻子要會讀聖經。社會要求女性當個精於持家的妻子,法律上丈夫擁有妻子的監護權。18世紀,因為政治的革命,美國、法國推翻君王制度進入共和時期,西方女性和丈夫、父親、兄弟、兒子共同涉入國家事務,如法國大革命平民對抗貴族,兩個陣營的妻子不僅都目睹丈夫上斷頭台,有時她們也一起喪命,或者因參政入監獄。
  美國獨立至1830年之間的維多利亞時代,從英、美兩國許多女性留下的日記、信件、回憶錄,或浪漫小說發現,強調「浪漫之愛」的西方現代婚約興起,因相愛而結婚成為常態。性別分工,男主內女主外的婚姻生活還是主流,家務是妻子的責任,甚至出版許多家務手冊神聖化妻職與母職。婚姻是女人的歸宿,此時期的英國女作家奧斯汀(傲慢與偏見),白朗蒂(簡愛),她們小說結局大多為結婚。但是法律上依舊賦予丈夫擁有打太太的權力。美國的女權運動此時興起要求改革法律上婚姻不平等(女權草案),以及爭取教育權(兩性平等書)。當時美國另外有兩種非主流的妻子,一是南方包辦農園所有工作的女性奴隸,沒有結婚權,往往被白人主子,當做牛馬般與男黑奴送作堆。另一是追隨丈夫到西部開疆闢土的妻子,她們往往為了生存,屯墾的工作要做,家務事更要做。
  維多利亞末期,北歐、歐洲、英、美發展出女性議題戰火,女性爭取投票權、教育權、工作權,產生出受高等教育,有工作,獨立的新女性。而二次大戰更造就西方女性進入職場,甚至替補了男性的工作,如造船工、飛機修復工、軍隊隊員等,在美國有四分之一的妻子外出工作。
  戰後雖然社會鼓勵女性回歸家庭,然而20世紀後50年美國妻子經歷巨大變化,性革命、避孕技術改進、墮胎合法化,高等教育普及,經濟獨立。愛情與金錢成為維繫婚姻的主因。美國現今的妻子並沒有真正平等的婚姻生活,但已經創造出新地位,妻子是家中經濟支柱之一,丈夫是家務的分擔者,她們努力創造新的完美婚姻或同居模式。

性別觀點

從太太歷史一書中有幾個性別觀點值得閱讀者注意:
1.男性皇后:有些臺灣人覺得反對同性戀是比較保守的人,接受同性戀的人是比較開放的,其實同性戀一點都不前衛,早在古希臘時代的社會是普遍支持同性戀行為,認為它具有高度文化價值,是人類最理想的結合。古羅馬時,許多同性伴侶終身同居,甚至尼祿皇帝(Nero,A.D. 54-68)還公開儀式先後娶了兩名男子。
2.女權是女性自己爭取來的:1960年代美國女性主義興起,眾所皆知,然而這不是平白無故出現的,是許多前輩女性努力爭權的果實。從18世紀開始,有少數女性為女人發聲,如愛比蓋兒‧亞當斯(Abigail Adams),她是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的太太。1776年她丈夫是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之一,她寫信提醒他「莫忘了女人」,她呼籲要促進女人的幸福。「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個獨立宣言中的天賦人權概念注入男女心中。她進一步還強調「女人群體的幸福必須受人間法律的保障」。美國獨立戰爭時,女性開始頻繁參與政治討論。1792年英國的瑪莉‧烏絲東奎芙特(Mary Wollstonecraft)在法國大革命動盪時書寫《為女權辯護》。18世紀的法國女人比美國女人更積極發聲爭取女權,如1791年劇作家奧琳波‧德‧古吉(Olympe de Gouges)寫出前衛的「女權與女公民權宣言」,而後更多人向國會要求女權。1848年美國的史丹頓(Elizabeth Cady Atanton)和莫特(Lucretia Mott)領導一群女人起草女權草案,對夫權至上提出嚴正批判的決議,稱為「感性宣言」。可見女性主義是女性不斷地向父權社會抗爭近兩百年才得以發生。在婚姻中也是一樣,要平權的婚姻生活,妻子要自己爭取。
3.婚姻暴力的深「根」:2012年,法國一位68歲婦女及子女受到丈夫長達47年的施虐、性侵,終於在兒子自殺身亡之後,她也槍殺丈夫。現代的東西方國家都立法丈夫不能打妻子,何以婚暴現象依舊。回顧太太歷史,便可以知道婚暴的根是如何的「深紮」。自古丈夫在法律上就有權懲罰妻子,甚至到了9世紀男女雖因相愛結婚,在法律上妻子還是沒有地位,是屬於丈夫的,甚至丈夫可以打太太,只要鞭子不超過他的拇指粗,稱為「拇指法」(rule of thumb)。美國在1950年代約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離婚案件是因為家暴或亂倫,到了1970年代末才有家暴的學術研究。可見在現代民主社會裡婚暴還是一個需要努力的議題。
4.自主女人:法國女性主義者,西蒙‧波娃在1949年出版《第二性》,建構不婚、不育的不同以往樣貌的女性形象。她提出很多觀點,其中有兩個觀點成為後世女性主義運動的信條─「一個人不是生為女人,而是變成女人」、「經濟仰賴丈夫,就會淪為第二性」。可見女性要成為怎樣的人,可以自主,實踐自我;另外經濟要獨立,即使進入婚姻還是要盡量爭取工作權或經濟獨立權,才能過平權的婚姻生活。
5.自己的婚姻自己定義:無論東西方,傳統的婚姻因性別分工為女主內、男主外,女人必須放棄自由,臣服丈夫。17世紀初的英國皮爾醫師留下記錄,曾經醫治過成千上百位飽受壓抑,心理失常的女兒與妻子。現在的臺灣,萬芳醫院精神科醫師鄧惠文指出臺灣女性憂鬱症的機會比男性高出2~3倍。主因是社會對於妻職、母職有嚴苛的要求。我們鼓勵現今的妻子要掙脫傳統女性角色,不要壓抑,要以自己需求為主體,可以男女雙薪,共同分擔經濟、家務、育嬰;也可以男主內擔家務、育嬰,女主外擔經濟。女性要勇於創造以夫妻倆人為主體的婚姻生活模式。

看完動動腦

1.妳/你對於妻子是否該經濟獨立的看法如何?
2.妳/你認為現在臺灣妻子要負擔哪些角色與責任?
3.假如妳想結婚,要如何以自己為主體定義自己的婚姻?

參考資料

1.Iris Marion Young(2007),何定照譯,像女孩那樣丟球:論女性身體經驗。台北:商周。
2.王瑞香 (1987)一個女人的感觸。台灣:女書出版社。
3.Kindlon, D. & Thompson M.(2000/1999)該隱的封印(Raising Cain: Protecting the emotional life of boys)(吳書榆譯)。台北:商周。
4.Radstrom, N. (2002/1995)瑞典查甫人:八個瑞典男人談平等、男性氣質與親情(Men on men : Eight Swedish men’s personal views on equality, masculinity and parenthood)(朱恩伶譯)。台北:女書文化。

上版日期 10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