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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本資料】
檢視表版本 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中長程個案計畫) 一般表108年版
計畫名稱 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中長程計畫【本案使用108年版GIA表】
主管機關 內政部
主辦機關 內政部移民署
【貳、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第一部分-機關自評】:由機關人員填寫
計畫名稱 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中長程計畫【本案使用108年版GIA表】
主管機關 內政部
        主辦機關 內政部移民署
壹、 看見性別:檢視本計畫與性別平等相關法規、政策之相關性,並運用性別統計及性別分析,「看見」本計畫之性別議題。
1-1【請說明本計畫與性別平等相關法規、政策之相關性】 針對性別差異,本計畫按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妥善規劃並滿足不同性別之備勤室及浴廁使用需求(計畫第24頁〜45頁之空間細部規劃表)。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補充說明本計畫涉及「友善空間之營造」與「消除職業性別隔離」,與「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環境、能源與科技篇強調之營造性別友善工作環境,並重新檢討公共空間規劃及設計的便利、友善與安全性,以吸引更多女性進入相關領域就業有關。
1-2【請蒐集與本計畫相關之性別統計及性別分析(含前期或相關計畫之執行結果),並分析性別落差情形及原因】 一、大隊部、業務隊與專勤隊目前人員計有女性24人、男性67人,合計91名,男女比約3:1。
二、大隊部、業務隊、機動隊及專勤隊職員及抽樣洽公民眾男女比,納入細部建築規劃廁所、浴室、哺(集)乳室時之參考。
三、日後進駐勤務廳舍人員,主要分為行政人員與勤務人員。雖然勤務性質男性居多,然而空間規劃支援則兼顧所有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考量。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
1.建議補充說明本計畫「政策規劃者」(研擬與決策人員)之性別比例。
2.建議補充說明本計畫「使用者」之性別統計,例如:本計畫提及每年新進之女性同仁為數眾多,建議可補充相關性別統計;另本計畫已於第15頁及檢視表3-1欄說明「自行到案、查獲及接收友軍送案等到案對象」及「值班執勤人員」之性別比例,建議可於本欄補充。

1-3【請根據1-1及1-2的評估結果,找出本計畫之性別議題】 本計畫涉及性別議題部分,係屬公共空間之規劃與設計。有關駐地備勤室、浴廁之規劃設計,將兼顧不同性別及性傾向同仁需求,建構性別友善職場環境。
貳、回應性別落差與需求
2-1【請訂定本計畫之性別目標、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標值】 未訂定性別目標者,請說明原因及確保落實性別平等事項之機制或方法。
本計畫已納入女廁及女性備勤室規劃,爰無須訂定相關性別目標值。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本計畫已考量空間需求,設置男、女備勤室、浴廁及洗曬衣等空間,並顧及不同性別使用者之便利及隱私(第17-18頁)。

2-2【請根據2-1本計畫所訂定之性別目標,訂定執行策略】 未訂執行策略者,請說明原因及改善方法:
本計畫未訂有性別目標,將男、女、親子廁所、浴室、哺(集)乳室與使用空間規劃,依各項男女比例納入細部規劃設計,並以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使用便利及合理性、加裝安全警鈴、反偷拍偵測增加區位安全性及加裝路燈及庭院路燈照明及增設監視設備,以消除空間死角,且無委外辦理維護管理,故有關性別友善職場部分,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移民署各項函示辦理。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本計畫已於適當章節提出細部空間規劃,建議本欄可勾選「有訂定執行策略」。
2-3【請根據2-2本計畫所訂定之執行策略,編列或調整相關經費配置】 有編列或調整經費配置者,請說明預算額度編列或調整情形:
本計畫案經費需求兼顧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並依據「年度經費分配明細」執行,逐年編列經費如下:
109年編列0元
110年編列323萬9373元
111年編列1943萬6237元
112年編列971萬8119元
合計編列3239萬3729元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本計畫為促進女性投入該職場,及回應女性同仁需求,編列設置女性備勤室、衛浴間、洗曬衣間、哺(集)乳室,及性別友善廁所、無障礙廁所、無障礙電梯等之所需經費,建議未來於機關籌編年度概算時,納入「性別預算編列情形表」內。
【注意】填完前開內容後,請先依「填表說明二之(一)」辦理【第二部分-程序參與】,再續填下列「參、評估結果」。
參、評估結果:請機關填表人依據【第二部分-程序參與】性別平等專家學者之檢視意見,提出綜合說明及參採情形後通知程序參與者審閱。
3-1綜合說明 一、使用人性別比例作數據計算,已完成統計結果如下:
1、大隊部、業務隊、機動隊與專勤隊職員:男性84人、女性26人,合計110人,男女比約3:1。
2、自行到案、查獲及接收友軍送案等到案對象人數:每日平均男9人、女5人,男女比約 1:2.68【性平處補充說明:建議釐清相關統計數據。】
3、候詢室兼臨時收容所值班執勤人員24小時男女比為1:1。
4、大隊部、業務隊、機動隊及專勤隊之性別統計未有比例差距過大或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情形。
二、不同樓層使用人數明顯不同,候詢室兼臨時收容所人數配置比例之空間與淋浴間,未考慮不同性別之實際使用差異,時間與空間使用關聯配置,由建築師細部建築設計規劃辦理。
三、有關到案對象所使用友善空間妥善規劃,偵查搜索空間的隱蔽性,男女到案對象活動空間與動線的區隔,男女同仁備勤與盥洗空間的區隔,考量到案對象性別、宗教等因素,納入建築師細部建築設計規劃辦理。
四、進一步思考不同性傾向、不同性別認同、不同宗教信仰收容人所需的可能獨立空間,減少不必要的紛爭;抑或是,考慮女性隊員產後可能需要的哺(集)乳室,納入建築師細部建築設計規劃辦理。
3-2參採情形
3-2-1說明採納意見後之計畫調整(請標註頁數) 一、本計畫為地上6層、地下2層之建築物。空間計畫包含一般行政空間、服務空間、特殊空間及停車場空間等。地下1層至2層為停車場、機房、電梯樓梯間、出勤及押送人犯管制區、防空避難空間,地上第1層為高雄市專勤隊,第2層為高雄市專勤、機動隊辦公室,第3層為業務隊、機動隊辦公室,第4層為大隊部,第5層為專勤隊、機動隊備勤室及役男寢室,第6層為多功能禮堂(訓練、偵防、指揮、講習)會議及活動中心(計畫第24頁〜45頁之空間細部規劃表)。
二、大隊部、業務隊、機動隊及專勤隊職員及抽樣洽公民眾男女比,本計畫納入廁所、浴室、哺(集)乳室等空間規劃(計畫第24頁〜45頁之空間細部規劃表)。
3-2-2說明未參採之理由或替代規劃 本計畫經專家學者檢視意見皆予參採。
3-3通知程序參與之專家學者本計畫之評估結果:
已於    年    月    日將「評估結果」及「修正後之計畫書草案」通知程序參與者審閱。 108年1月25日
填表人姓名: ○○○
職稱: ○○
電話: ○○○○○○○○
填表日期: 108年1月29日
本案已於計畫研擬初期 徵詢性別諮詢員之意見
性別諮詢員姓名: ○○○
服務單位及職稱: ○○
身分:符合中長程個案計畫性別影響評估作業說明第三點第__款
【第二部分-程序參與】:由性別平等專家學者填寫
程序參與之性別平等專家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現任臺灣國家婦女館網站「性別主流化人才資料庫」公、私部門之專家學者;其中公部門專家應非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之人員(人才資料庫網址:http://www.taiwanwomencenter.org.tw/)。
(一)基本資料
1.程序參與期程或時間
起始時間 108年1月25日
迄日時間 108年1月29日
2.參與者姓名、職稱、服務單位及其專長領域 ○○○
3.參與方式 書面意見
(二)主要意見(若參與方式為提報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可附上會議發言要旨,免填4至10欄位,並請通知程序參與者恪遵保密義務)
4.性別平等相關法規政策相關性評估之合宜性 合宜
5.性別統計及性別分析之合宜性 合宜
6.本計畫性別議題之合宜性 合宜
7.性別目標之合宜性 目前報告書偏向於考量建築技術規則所規定之男女廁所數量比例,就性別評估而言,應加強關懷議題之廣度,如:緊急事故時之通報求救系統之規劃等,以達安全性。
8.執行策略之合宜性 建議未來環境改造時,可邀請不同性別之使用者參與提供意見。
9.經費編列或配置之合宜性 合宜
10.綜合性檢視意見 本計畫目的為興建辦公廳舍,凡與公共建設有關者,均需考量性別友善空間之建置。該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已經考量女男廁所比例(3:1)、增設無性別廁所、親子廁所(含尿布臺)、哺(集)乳室、安全照明、廁所安全警鈴、無障礙設施等,考慮已經相當周延,值得鼓勵。
以上項目以及評估表中所列各項,皆應確實執行。目前關懷層面較偏向法令規定如廁所、哺(集)乳室的要求,建議應朝達到安全通用、性別友善(如:無障礙廁所可加註亦為性別友善廁所)的理念努力之。
(三)參與時機及方式之合宜性 未來規劃不同階段,建議邀請駐地內不同性別之員工及參訪者參與提供意見。
本人同意恪遵保密義務,未經部會同意不得逕自對外公開所評估之計畫草案。 (簽章,簽名或打字皆可)    ○○○
完整GIA表上傳 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GIA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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