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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本資料】
檢視表版本 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中長程個案計畫) 103A
計畫名稱 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二期)
主管機關 教育部
主辦機關 教育部體育署
【貳、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
填表日期:
填表人姓名:
職稱:
身分: 業務單位人員
電話:
e-mail:
壹、計畫名稱 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二期)
貳、主管機關 教育部
        主辦機關 教育部體育署
參、計畫內容涉及領域: 3-4 教育、文化、媒體領域,3-8其他(勾選「其他」欄位者,請簡述計畫涉及領域),
4-1計畫之現況問題與需求概述 行政院前於98年9月8日核定體育署辦理「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後配合實際執行及培訓需求等原因辦理計畫修正,以下概述目前現況與預期需求:
(1) 國訓中心基地總面積約為21.08公頃,目前均作為國家運動選手培訓使用,現有設施計有棒球場、壘球場、射箭場、斜坡跑 道、沙灘手排球場、綜合體育館、體操館、田徑場、行政大樓、教學大樓、餐廳、選手宿舍、醫療室、防護室、重量訓練室、圖書室等設施。
(2)本案主要需求為積極建構精英運動員培訓、生活照護、資科研究及行政支援的完善環境,同時改善原有設施物及設備老舊簡陋、不符使用需求與標準等窘境,將以建構接軌國際的競技運動訓練基地整體園區為考量,賡續辦理規劃國訓中心之行政教學暨運科空間、選手暨教練宿舍空間與延續性的公共設施等及東部訓練基地(國立臺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之整建,進行全面性的整體規劃與資源共享,以形塑智慧、永續、綠色為指標之國家運 動園區。
4-2和本計畫相關之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 本案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計畫,肩負著前瞻使命與國家任務,並代表引領我國競技體 育邁向新世代之里程碑。本計畫為提供精英運動員優質訓練及生活環境,於國訓中心興設以下設施: (1)生活照護區:選手及教練宿舍空間等。 (2)行政支援區:行政教學暨運科空間等。 (3)訓練區:東部訓練基地之整建等。 近四年國訓中心培訓選手及教練與行政人員之性別統計分析如下:


年度 男性人數 女性人數 比例

選手
101 959 629 1.5:1
102 3,730 2,783 1.3:1
103 1,667 1,119 1.5:1
104 1,802 1,278 1.4:1


教練與行政人員
101 30 50 1:1.7
102 35 50 1:1.4
103 35 51 1:1.5
104 35 43 1:1.2
4-3建議未來需要強化與本計畫相關的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及其方法 考量本計畫之實質定位與目標,未來將協調統計單位,就國訓中心的使用者(如公部門行 政管理職員、國家級運動選手及教練等),進行性別、工作年資、族群、學歷等基礎資料 統計,俾進一步分析性別統計之現況。
另性別統計部分,增列國際證照教練及未來取得國家級教練認證之性別統計,以供未來 精進國家優秀教練制度之參考。
伍、計畫目標概述(併同敘明性別目標) 教育部體育署依國家發展藍圖,都市再發展與區域均衡策略,積極研擬適當區位,規劃設置國訓中心,改善國內競技運動環境, 整合現有體育設施場地,提升設施營運效率,並結合體育、休閒、文化、科技及生態,規劃先進而完備的國家級運動選手訓練基地。相關計畫目標:
(1)開創我國運動發展新紀元與價值。 (2)打造接軌國際競技運動訓練場地。 (3)培訓與強化運動專業人才的搖籃。 (4)建構永續綠色休閒運動訓練園區。 (5)創造性別平權、族群通用的訓練環境。
陸、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計畫於研擬、決策、發展、執行之過程中,不同性別者之參與機制,如計畫相關組織或機制,性別比例是否達1/3) 相關性別參與之比例說明:
(1)本計畫有關開發建築物部分,將依建築法規、公共場所哺(集) 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等規定,具體落實設施男女廁所比例、設 置哺乳室,建立性別友善環境。
(2)於辦理有關之運動場館設施規劃與設計研習會,可納入性別平 等、多元性別、弱勢族群相關課程,期能推動建立對不同性別 使用者更加友善之運動場館設施。
(3)本計畫於研擬、決策、發展、執行之過程中,均由不同性別共 同參與,參與人員男性人數約 19 人,女性人數約 9 人,性別 比例約 2:1,業達性別比例 1/3 標準。
7-1 以特定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為受益對象
本計畫主要係為提供 運動選手完善優質之 訓練環境、場地及設 備,相關公共建設無 涉及特定性別、性傾 向或性別認同者。
7-2 受益對象無區別,但計畫內容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或統計資料顯示性別比例差距過大者
本計畫內容無涉及一般社會認知既存的性別偏見。
7-3 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涉及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權益相關者
公共建設之空間規劃與設計涉及不同性別處包含盥洗空間比例分配、哺(集)乳室、三溫暖、運動科學與醫學之空間等。
8-1經費配置:計畫如何編列或調整預算配置,以回應性別需求與達成性別目標 將邀請專業領域人員,於擬定需求、規劃設計及工程招標預算階段,確實將不同性別使用需求、男女及無障礙廁所比例、哺(集)乳室之設置等納入考量,建立性別友善環境,以回應性別需求情形。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就本計畫涉及之性別層面及相關議題(創造性別平權、族群通用的訓練環境),填寫相關經費配置情形(如性平專家參與空間規劃與設計,或針對不同性別需求而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哺(集)乳室所編列或調整之經費)。
8-2執行策略:計畫如何縮小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差異之迫切性與需求性 本計畫運動場館及生活行政空間將依不同性別需求進行規劃,如男女廁所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劃適當比例、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哺集乳室等。
8-3宣導傳播:計畫宣導方式如何顧及弱勢性別資訊獲取能力或使用習慣之差異 本計晝運動場館及生活行政空間將依不同性別需求進行規劃,如男女廁所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劃適 當比例、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哺集乳室等,並將設置清楚之導引資訊,以使不同性別者均能便利使用。
8-4性別友善措施:搭配其他對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之友善措施或方案 本計畫規劃設置之運動場館及生活行政空間皆以不分性別提供男女共同使用,後續規劃階段並將兼顧不同性別對空間使用之需求及感受納 入考量,以提升對不同性別之友善性。
8-5落實法規政策:計畫符合相關法規政策之情形 本計畫遵循建築法規、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等規定,建構無障礙設施環境、哺集乳室等有助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環境、能源與科技篇所強調性別友善之公共空間規劃與設計;另計畫研擬、決策、發展及執行之參與人員任一性別業達三分之一之規定符合CEDAW第7條有關保證婦女與男子平等參與政府政策的權利之理念等。
8-6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計畫如何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 透過對相關人員進行觀念宣導及課程訓練,使其在業務執行、行政管理時,朝多元面向、性別友善、族群融合,以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
8-7 平等取得社會資源:計畫如何提升平等獲取社會資源機會 本計畫係以培訓國家級運動選手為目標,運動場館及生活行政空間將建構符合不同性別需求之訓練環境,如男女廁所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劃適當比例、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哺集乳室等,並將設置清楚之導引資訊,以使不同性別者均能便利使用,排除少數性別之參與障礙等。
8-8空間與工程效益:軟硬體的公共空間之空間規劃與工程設計,在空間使用性、安全性、友善性上之具體效益 本計畫之興設除滿足性別、年齡、族群等使用者需求,同時參考國外經驗通用設計指南(Universal Design Guidelines)、無障礙設計 標準(Standards for Accessible Design) 等,以符合不同性別 在使用性、安全性、友善性之實質效益。
8-9設立考核指標與機制:計畫如何設立性別敏感指標,並且透過制度化的機制,以便監督計畫的影響程度 (1)在擬定需求、規劃設計及工程招標階段,邀請專業領域人員共同參與,將性別友善面向之妥適性納入考量。
(2)以建築法規、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等規定,具體量化檢視本計畫設施執行成果是否符合規定。

【性別平等處補充說明】建議就本計畫涉及之性別層面及相關議題(創造性別平權、族群通用的訓練環境)訂定性別目標、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標值(如不同性別使用者之滿意度等),以衡量性別目標達成情形,落實性別平等。

9-1評估結果之綜合說明 一、有關所提性別指標、相關男女使用之空間未說明分男女
使用之部分業加強說明。
二、本計畫工程預算皆依主計處規定預估,所以現階段只有 建物面積與相對應的經費,而關於友善環境興設的項目 (如哺集乳室之位置),本就於日後依相關規定同專家學 者與規劃建築師進行設計討論後才能定案。
9-2參採情形
9-2-1說明採納意見後之計畫調整 一、有關性別指標業已補充落實法規政策、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平等取得社會資源、空間與工程效益等四大指標。
二、有關國訓中心選手及教練宿舍空間興設,其中三溫暖不具男女之別乙節,在原計畫本就規劃2間,只是未於說明內詳述供男女使用,後於說明內補充分男女。
三、有關國訓中心室內綜合運動空間興設,(一)教練獨立更衣室不具男女之別;(二)球員更衣室不具男女之別;(三)裁判更衣室不具男女之別; (四)記錄台工作人員更衣室不具男女之別乙節,在原計畫本就規劃偶數間,只是未於說明內詳述供男女使用,後於說明內補充分男女。
9-2-2說明未參採之理由或替代規劃
9-3通知程序參與之專家學者本計畫的評估結果 已於 103 年 4 月 23 日將「評估結果」通知程序參與者審閱
拾、程序參與:
起始時間 103年4月14日
迄日時間 103年4月21日
10-2參與者姓名、職稱、服務單位及其專長領域
10-3參與方式 書面意見
相關統計資料
現有資料不足須設法補足
計畫書 有,且具性別目標
計畫書涵納其他初評結果 有,但仍有改善空間
10-5計畫與性別關聯之程度 有關
10-6問題與需求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訓練中心是孕育國手的搖籃,未來,更是體育外交各國外賓參訪的重要景點,基於滿足外賓參訪的需要以及宣傳的 效果,性別友善環境的建置,應是僅次於綠建築的重要指標之一。
10-7性別目標說明之合宜性 本計畫目標第四----創造性別平權、族群通用的訓練環境;強調出性別友善環境的重要性,明確指明男女浴廁及更衣室應男女有別,但設計圖稿上無明確標出哺(集)乳室位置,略顯不足。
10-8性別參與情形或改善方法之合宜性 一、訓練中心的男女運動員性別比例為 1.5:1,浴廁及更衣室數量應符合性別比例,是為原則。
二、加強性別友善環境的作法,建議女生廁所提供衛生棉
10-9受益對象之合宜性
10-10資源與過程說明之合宜性
10-11效益評估說明之合宜性
10-12綜合性檢視意見 一、本計畫有性別目標,卻無性別指標,內容空洞。
二、工程預算編列中,未見編列友善環境興設的項目。
三、國訓中心選手及教練宿舍空間興設,其中三溫暖不具男女之別。
四、國訓中心室內綜合運動空間興設,(一)教練獨立更衣 室不具男女之別;(二)球員更衣室不具男女之別;(三) 裁判更衣室不具男女之別;(四)記錄台工作人員更衣 室不具男女之別。
(三)參與時機及方式之合宜性
本人同意恪遵保密義務,未經部會同意不得逕自對外公開所評估之計畫草案。 (簽章,簽名或打字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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