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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性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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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推動企業性別薪資差距透明化
國家 國際
內容

 

根據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統計,平均而言,女性薪資較男性少15.1%,兩性薪資差距自36.7%(韓國)3.3%(比利時)不等。我國性別薪資差距則約14%。為改善性別薪資差距,聯合國於1951年即訂定國際勞工組織第100號公約(對男女工人同等價值的工作付予同等報酬公約)。我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0條則規定,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按聯合國2008年提出促進性別同值同酬的指引方針,認為在決定工作價值前,必須先透過比較、評估、蒐集數據、分析結果等程序,才能夠對於同值工作的薪資待遇進行政策調整。目前國際間積極推動企業性別薪資差距之揭露與改善,比利時、奧地利、澳洲、美國、英國、冰島、德國等均有企業向員工或政府揭露性別薪資差距的制度設計,期透過企業薪資差距的統計分析與報告公開,倡議改善薪資差距並促進職場性別平權。
 
-          比利時:2007年起,政府每年發布性別薪資差距報告,2012年起,法令進一步要求50人以上企業每兩年在公司審計報告揭露性別薪資差距。若報告呈現女性薪酬較男性為低,則必須提出行動計畫以改善薪酬不平等問題。
-          奧地利:2014年起,在《平等待遇法》規範150人以上企業每兩年向員工(或員工代表)提報職場性別組成及按職業與薪酬級別區分的兩性薪資資訊。員工並可運用該資料進行勞雇協商、歧視申訴或訴訟。
-          澳洲:2012年實施《職場性別平等法》,要求100人以上企業每年針對6項性別平等指標(職場性別組成、管理階層性別組成、兩性同酬概況、彈性工作配置、平權諮詢管道、性騷擾防治及歧視禁止等專題)線上向政府提具報告,相關資訊可透過公開資料庫查閱。
-          美國:2018年起,要求100人以上企業每年向政府提交按性別、種族及薪資級別區分的薪酬資訊,政府並將公開發布分析報告。
-          英國:要求250人以上公私部門及非營利團體,自2017年起每年向政府提交性別薪資差距報告,政府並將於330日公開公部門數據、45日公開私部門數據,私部門業主則須於其網站公開報告(包含男女性薪資中位數及性別差距)
-          冰島:2018年起,採最嚴格標準,依《女男平等地位與平等權利法》循序漸進要求雇用超過250人至超過 25 人企業,每3年須提出男女員工薪資平等證明並經政府認證,否則將面臨罰鍰;冰島政府期藉此於2022 年完全消弭性別薪資差距的問題。
-          德國:在多年的性別統計分析工具運用(Logib-D性別薪資試算工具、收入檢查清單、Eva-List工作評估方法等)與公共意見調查後,2018年開始實施《推進薪酬結構透明度法》,要求500人以上企業定期發布薪酬報告,200人以上企業員工則有權要求雇主提供不同性別的薪資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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