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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經濟合作(APEC)在2003年8月正式成立「性別聯絡人網絡」(Gender Focal Point Network,GFPN),每一個國家均需派一位代表擔任「性別聯絡人」;我國仿效APEC的設置,有鑑於APEC婦女領導人網絡(WLN)會議與性別聯絡人網絡(GFPN)會議各項建議涉及相關部會之職掌,為有效聯繫並落實推動,自93年10月起行政院相關部會均指派科長級以上人員擔任性別聯絡人及代理人,負責該部會內的性別主流化業務。性別聯絡人設立目的係為喚起各機關於各項主責業務對性別議題的重視,鼓勵在業務推動中融入性別觀點,對內將性別平等政策之內涵融入機關業務,對外在各機關間建立一個聯絡機制,提供性別資訊分享交流管道,以進行各項業務的性別業務整合,俾利共同推動性別平等政策。 |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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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渰雯(2008 年5 月)〈性別主流化推動情形初探:性別聯絡人角度的評估〉,夥伴關係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台灣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系所聯合會。台中:東海大學。 2.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