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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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8年1月1日起,行政院各機關之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案,均需進行性別影響評估。我國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主要由五大要項所組成:問題需求與目標設定、受益對象、參與機制、資源評估、效益評估。為精進性別影響評估作業,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03年1月已改制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多次修正「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中長程個案計畫)」,目前修正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含自評檢核表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自103年9月26日生效(檢視表請詳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http://www.ndc.gov.tw/m1.aspx?sNo=0061526);另行政院法規會歷經數次修正「法案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目前版本自103年8月15日生效(檢視表請詳見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www.gec.ey.gov.tw/cp.aspx?n=FC0CD59A5BF00232)。 |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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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http://www.ndc.gov.tw/m1.aspx?sNo=0061526。 2.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www.gec.ey.gov.tw/cp.aspx?n=FC0CD59A5BF00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