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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權聲明
一、著作權聲明
(一) 本網站上刊載之所有內容,除依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如憲法、法律、命令、公務員於職務上撰擬之講稿、新聞稿)者外,其他包括文字敘述、攝影、圖片、錄音、影像及其他資訊,均受著作權法之保護。
(二) 上述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歡迎各界廣為利用。
(三) 本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本院之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若涉及其他著作權人之著作內容者,亦應取得該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四) 上述「合理使用情形」,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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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網站上之資訊,得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而重製。
3.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本網站上之資訊;引用時,並請註明出處。
4. 其他合理使用情形,請參考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之規定。
5. 除符合著作權法第80條之1第1項但書之規定,因技術限制,非移除或變更即不能合法利用該著作;或者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技術上必要之移除或變更之情形者外,本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未經許可,不得移除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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