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悅讀性平 詳細資料
:::
書名 不只是厭女
作者 Kate Manne
出版社 麥田
出版日期 108-12-07
主題分類 教育、文化與媒體
國圖連結 查詢國圖資源
導讀標題 性別越趨平等,厭女的聲浪反而越高?評凱特曼恩《不只是厭女》
導讀者 康庭瑜
導讀者單位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內容簡介

「厭女現象」大概是過去幾年台灣性別議題出版裡面,最熱門的幾個詞之一了。但是,到底厭女現象指的是什麼?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美國的伊斯拉維斯塔殺人案。YouTuber羅傑在影片中表示「女孩們從來不受我吸引。女孩把她們的情感、性和愛給了其他男人,卻從來不給我」、「(女孩只會)倒貼那些討人厭的畜生」、「我要屠殺每一個我看到的驕縱、高傲的蕩婦」。

 

他隨後持槍到當地校園的姐妹會掃射。當警方追捕持,他撞向了路旁的車輛,在他的BMW中身亡。

 

不只在美國,從南韓的暴力事件,到台灣的網路論壇強暴與死亡威脅言論,類似的成因、類似的情緒表達,可以在許多不同的社會中見到。

 

妳怎麼可以不給我!

 

凱特曼恩在《不只是厭女》一書解釋了這種心理:

 

當人們覺得自己生來本該從女性那裏得到的東西,女性居然沒有給予了,或者當人們覺得生來應該屬於自己東西,居然被女性奪走了,就產生了一種「女性居然沒有安分守己待在她自己位置上」、「女性竟然可以僭越到我的專屬範圍」的敵意。

 

或甚至和羅傑一樣,因此產生教訓女人的慾望。認為透過暴力壓制女人,女人就可以認清羅傑真正該有的地位──支配地位的男性,以及認清女性自己的地位──從屬於男性、該好好為男性提供他們想要的東西。

 

人們所期待「女性應該要給我的東西」,包括了一切傳統的女性角色特質。比如:給予性、給予親密與關懷、母職與溫柔、扮演從屬且服從的角色、扮演服務性而非領導性的角色、提供仰慕贊同的眼光而非批評或挑戰。

 

曼恩定義的厭女,就是一種對「女性竟敢不好好提供女性該做的」的敵意態度。

 

這可能說明了為什麼性別越趨平等,厭女的聲浪好像也越來越大了。當今日的女性慢慢跳脫傳統性別角色的限制,這種對於女性新角色適應不良而產生的敵意,也就隨之而生。

 

不只是殺人案:在日常生活中厭女

 

「妳怎麼可以不給我女生該給我的東西」,這種敵意並不會只以暴力殺人的方式來呈現。它也會以許多更日常的方式展示出來。

 

曼恩的書中就有許多例子。

 

比如學生評鑑教授。過去的研究就發現,女教授比較常被期待要給予學生溫暖和關心,而學生對男教授的期待卻與此無關。因此,違反這個主動提供溫暖關愛角色的女教授,就會受到學生低分評價的懲罰,或收到負面的人格評價,而男教授則否。

 

又比如女性受害者的經驗分享。每當有性侵的女性受害者出來大聲敘述自己的故事,常會有人非常敵意的反駁。她會被輕蔑的懷疑,「不要再演受害者了,妳是價錢談不攏吧,不一定是真的性侵」。或當任何女性現身分享女性身分會遇到什麼困難,這種敵意也會浮現。「又不是只有女性受到不平等待遇,男性也有受害阿,妳怎麼不也關心男性的創傷」。

 

曼恩認為,這是因為許多男性自小就習慣得到女性的傾聽、撫慰、溫暖和同理(來自母親、情人、妻子的撫慰),而女性角色則是被期待是要默默給予這個撫慰和溫暖的人。

 

一個女性若是遭遇傷害,能獲得大眾同情的女性角色典型常常是無助、默默退讓,然後由一個男性英雄替她發聲。任何女性若違反了這個人們習慣的角色,而公然據理力爭自己權利受損,力爭自己應該要被聽見、被補償和被撫慰,則會引發一種僭越的感覺。(「妳少來了,妳那麼強大、會算計,哪有真的受傷」、「妳怎麼可以只顧妳自己哪裡受傷,真是自私,我在這裡受傷妳怎麼還不快來像個女生的樣子溫柔關懷我」。)

性別觀點

「我很愛女人,怎麼說我厭女」

 

關於厭女的研究和定義很多,而曼恩對厭女的定義,有一個分析優勢:它反駁了一種厭女者的說法。

 

每當有人批評厭女的言論與行為,總是有人會反駁「我怎麼可能厭女,我很愛女人,我有女朋友(老婆),感情很融洽」、「我不是仇女,我是仇母豬」。

 

曼恩定義的厭女,並不是指無差別對所有女人的憤恨。

 

她定義的厭女更像是只憤恨那些不像女人的女人:妳膽敢不提供傳統男人都會從女人那裡得到的東西、妳膽敢僭越到男人的位置。

 

不像女人的女人得到懲罰,像女人的女人當然就會得到獎賞。

 

這自然解釋了為什麼即使是疼愛妻子的男性,也會散布仇恨女性的言論,或者會對一些女性進行暴力威脅或攻擊了。

 

性別歧視vs.厭女

 

曼恩的厭女定義,還被認為有一個貢獻很大的地方。她理清了性別歧視(sexism)與厭女(misogyny)之間的關係。

 

性別歧視指的是:相信「男生生來就是適合某些角色,而女生生來就是適合另一些角色」這樣子的傳統性別分工。

 

這包括了:認為男性生來適合領導、擅長競爭、較為理性;認為女性生來貼心、感性、順從、適合服務性的工作、不擅長競爭等等。

 

而厭女指的是對於違反這種性別刻板分工的女人,會展現出的敵意:憤恨不平的指控她、羞辱她、輕蔑她、威脅她,或對她使用暴力。

 

性別歧視是父權制度的「辯證單位」(或者說它更像是父權的立法部門),它負責找資料來辯證這些刻板的性別分工是有道理的。它常常使用一些偽科學來論證男性天生理性、適合領導,女性天性溫順、適合擔任服從男性的角色。(比方說它會說遠古時代的人類都是男性外出狩獵,因此今日女性不適合出門工作。才怪!從科學事實到論證邏輯都有問題的一個說法。)

 

而厭女則是父權制度的「執法單位」。它專門找出那些不符合傳統性別分工的女人們,對她們施以精神的或甚至肢體的刑罰。

 

根據曼恩,正是這種立法部門(性別歧視)和執法部門(厭女情結)的分工合作,才能讓固有的刻板性別分工好好的運作下去。

 

不(只)是要揪出厭女者的個人道德問題

 

曼恩談厭女,也試著提出一種新的看法:當我們想批判和改善厭女現象,首要任務並不只是要揪出幾個厭女者,然後去譴責他的個人道德出了問題。

 

曼恩為這樣的主張提出幾個理由。

 

首先,把對厭女的批判,簡化為批判厭女者個人的道德問題,可能會把自己置於一種道德優越的高位,對對方進行道德教訓。而曼恩認為這正是處理厭女情結時,必須要謹慎以對的事情。根據曼恩的厭女定義,厭女是一種根深蒂固的傳統性別分工觀念所催生出來的情結,它的影響之深遠,使得厭女的情緒經驗很可能是十分普及的。曼恩提到,不只是有某些男性厭女,女性、跨性別者也有可能厭女,甚至連女性主義者,在日常生活實踐中都有可能展現過厭女的敵意。若是這個經驗這麼的普遍,曼恩寫道,給他們所有人都無差別貼上一個羞辱性的道德標籤,似乎也不是完全的公平。

 

此外,曼恩提到,除了厭女者個人之外,厭女這個現象也普遍存在於社會風俗習慣、機構文化與規則、政策、立法當中。

 

厭女並不只是一種個人態度,它也時常是一種更廣的結構與機制。

 

書中的許多例子可以說明這個看法。比如過去的研究就發現,在教育機構裡,普遍來說,從孩子很小的時候開始,男孩主動回答問題傾向會受到更多的獎賞,而女孩主動回答問題的時候傾向會收到更多的糾正,而讓女孩們感到表達意見是一件會受懲罰的事情。

 

當我們去測量孩子的自信,會發現男孩女孩在五歲以前對於自己才智的自信是差不多的。然而,在那之後,男孩的信心仍舊會維持,女孩們則是在這個漫長而持續的社會訓斥中,慢慢的降低對自己才智的評價,認為這不是女性專長的領域,失去自信。

 

教育機構中的集體文化,去獎賞具有主動性的男性,懲罰具有主動性的女性。透過這個羞辱和懲罰,慢慢將女孩們導引到刻板性別規則想要她們遵守的。

 

這就是一個結構性厭女的故事。

 

這不是一個學校有少數幾個厭女者需要被揪出來個別批判的問題。這是社會中所有的機構,都可能有一些人遵循著習慣與文化,也許有意識但也很可能是下意識的自動在執行傳統性別分工的問題。機構甚至因此也會制訂法規或其他規則來維持刻板性別分工。

看完動動腦

所以呢?我們能做什麼去改善厭女現象?

 

人們的信念和行為,在集體的結構中相互培養強化,並依此制定出規則和政策。也因此,若想將厭女者一個一個逐一揪出來指責他們的道德問題來改善厭女現象,曼恩認為,只是「找出幾個厭女的壞蘋果」並不能完全解決厭女現象。

 

然而曼恩的論證在此嘎然而止。總體來說,這並不是一本具體告訴我們那些作為可以改善厭女現象的工具書。

 

然而,關於消解厭女現象的方法,書中的幾個論點也許已經給我們一些隱約的預示。比方:若厭女情結是為了維持刻板的性別分工,那麼持續鬆動刻板性別分工,持續降低「什麼性別生來就應該得到什麼東西」的期待,是不是可以減少那些「我生來應該得到的妳怎麼沒有給我」(aggrieved entitlement)的憤恨感?

 

那麼我們該做什麼,來進一步鬆動刻板性別分工呢?或者,還有什麼其他具體的行動,可以消解越來越高漲的厭女情緒?

 

關於厭女現象,在曼恩的理論之後,還有很多需要繼續探索思考的。

參考資料

凱特曼恩(2019)。不只是厭女:為什麼越「文明」的世界,厭女的力量越強大?拆解當今最精密的父權敘事。台北:麥田。

上版日期 10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