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行為違反被害人意願,妨害被害人的性自主,也是對受害人人權的重大傷害。國內外實證研究均指出,絕大多數的性侵害事件都是男性加害女性,顯露出性侵害行為內涵之性別權力差異。男性憑藉生理、心理及社會等各項優勢,可決定違反女性意願強行性交或猥褻行為,並付出極少代價。基進女性主義進一步指出,透過違反對方意願之性交或猥褻行為,個別男性藉以滿足其性慾及/或權控需求,全體男性則取得威嚇/控制全體女性的間接利益。此外,父權文化內建的厭女情結,則建構出許多性侵迷思,將性侵事件責任歸屬移轉到被害女性身上,以便控制及管理女性身體及情慾,有效維護男性在性侵事件中的優勢地位。目前網路社交媒體最常出現的迷思包括:女性行為不檢咎由自取,女性欲拒還迎誤導男性,男性無法控制性慾或抗拒誘惑,性侵害控訴經常淪為女性事後後悔或報復男性的手段,等等。這些迷思經常對利用網路發聲的性侵受害人造成二度傷害,也對其他受害人產生噤聲效果。
性侵事件彰顯性別權力差異,師生性侵則進一步彰顯位階權力差異。華人文化將教師與天地君親並列,賦予學校教師相當尊崇的地位。就現今學校教育體系而言,教師憑藉其專業能力,對學生掌有教學輔導評鑑之權力。尤其相對於未成年學生,教師具有受人尊敬及信任的社會地位。一旦教師利用權勢或機會性侵猥褻學生,通常會導致學生成長過程中追求性整合的機會或能力的減損,對學生的性尊嚴/性自主造成長期且持續的傷害。
本書多數案例的受害人均經歷身心嚴重創傷。教師利用權勢或機會對未成年學生性侵猥褻,容易引發受害學生驚嚇、恐懼、困惑、無助等立即性情緒,後續則經常出現,性態創傷、無力感、背棄感及自我污名化等長期性傷害。本書描繪出上述創傷的多元導因,包括:父權文化中的性侵迷思(如:質疑/責備受害人),華人社會的人情糾結(如:同事情誼,家族關係)等等,顯示出21世紀的台灣,雖在國際性別平等評比中屢創佳績,但在性別暴力議題上,仍殘留父權體制及人情取向的意識形態,導致部分學校機構無能依法調查處理師生性侵事件。
令人欣慰的是,本書作者追蹤多位受害人及家長多年後的生活/生命狀態,發現多數受害人在獲得重要他人(如:父母師長)的支持,性侵事件透過正義程序的相信肯認後,都能勇敢走出陰霾,重建自主意識,採取正向態度,迎向發展成長,具體展現這些當事人強韌的復原力及豐沛的生命潛能。筆者多年前研究被性侵害之成年女性,相當感動地看到部分受訪者在經歷性侵事件引發的身心痛苦及社會責難後,也能夠超越創傷,轉而參與校園及社區性侵害防制之倡議運動。此種從受害人轉化為倖存者,更轉化為倡議者之歷程/可能性,充分展現人類的堅韌勇氣及高貴情操。
學校相關人員對師生性侵事件的漠視及不作為應是本書最痛心疾首的批判現象。書中所描述的案例,呈現不同學制教師利用權勢長期性侵多名學生,而學校校長、主任及其他老師卻能心知肚明、坐視不管,直到上級主管機關開始查辦時,卻又相互推諉,哀哀求情。國內少數教育主管人員將同事情誼及社會關係置於學生安全及人權之上,默許及縱容學校狼師一再恣意性侵學生,參與並維護校園師生權勢性侵的共犯結構。這種輕忽學生的性尊嚴,漠視教育人員職責,視性別人權及校園正義為無物之心態,餵養了校園性侵事件調查處理中常見之機構性虐待/背叛現象。
國內外相關研究指出,校園性別事件對受害學生最大的傷害,並非性侵害行為本身,而是學校的機構性虐待與背叛。本書多數案例均出現學校相關人員對師生性侵事件的漠視與不作為,部分人員甚或扮演和事佬,為狼師說項求情,或對當事人威脅利誘,目的多在保護狼師同事或自己權位。此種機構性虐待及背叛,經常出現在當事雙方所屬學校的處理過程,彰顯出部分教育人員對學生權益的輕視與冷漠,及對相關法令規定的無知與曲解。反觀本書中的民間團體代表及調查小組成員,卻能基於義憤,維護公益之動機,不計報酬挺身而出,為性侵事件受害人爭取公道,為教育場域保住一股清流,建立旁觀者介入的模式典範。
作為本書讀者的你我,或許沒有足夠的機緣成為校園性別事件防制的代言人或倡議者,但我們至少可以正視狼師的惡行,聽見學生的求助,聲援願意介入的旁觀者,支持受害學生及家長,共同守護校園性別正義。面對所有對校園正義及性別人權的殘害,你我均不能視若無睹,沈默以對。因為我們面對社會不正義的沈默,將轉而成為你我社會正義的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