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阿嬤的「金孫」一定好嗎?
當我們討論性別議題時,常認為女性是性別不平等的受害者,卻忘了男性在獲得父權紅利外,也常在性別框架下動彈不得。在台灣的閩南文化裡,長子和長孫的身分被賦予繼承香火、照顧父母的重任,而這樣的優勢地位也經常伴隨著長輩的高度期待與溺愛。書中俊志的阿嬤任憑爸爸對她予取予求,爸爸對待姑姑叔叔的傲慢姿態,都是這位長子與生俱來的特權展現,而身為長孫的俊志當然也享有這樣的特權,即便負起最多照顧責任的是大姑姑及小叔叔,從小到大阿嬤只信任他這個孫子。
我們不禁要問:誰是長子、誰是男丁、誰是內孫,真的有這麼重要嗎?如果孩子對父母的愛的回應沒有分別,為何父母需要區分哪個孩子可以得到他們較多的愛呢?如果要做區分,是不是不受重視的次子、女兒就可以理所當然地減少照護責任?隨著時代變遷,長孫、長子早已不再是那位留在家中晨昏定省之人。根據內政部2011年的資料統計便可發現,女兒成為在家主要照顧者的比例已超越兒子,而這樣的數據正也說明男性在家庭中義務照顧的角色已不復以往。許多統計顯示,男性的平均壽命比女性短,部分原因是因為社會對男性的期待與女性不同,使得男性較容易從事危險職業,較容易接觸菸酒,而在審視一位男性成就時,經濟狀態更常成為標準之一。對俊志的爸爸而言,男人有錢才有地位才易獲得尊敬,沒有錢是對自己男子氣概的閹割,這樣的期望和迷思導致男性在心理上必須背負更多的壓力,甚至造成他們有著更高的自殺率。
父權體制不只束縛女性,也綑綁了男性。在這樣的家庭倫理下,「金孫」的特權無法避開孝道與責任,如果每個孩子一樣好,金孫的意義又是什麼呢?
2. 勇敢與矛盾並存的同志身份
在和俊志的同志身分對比下,長孫的地位優勢反倒更顯得突兀。父親咬牙切齒地說他的同性戀丟盡全家的臉,俊志的奪門離開將父子情誼封凍入數十年的冰河。阿嬤沒有機會知道俊志的性傾向,如果阿嬤還在,我想問阿嬤:俊志還會是妳的金孫嗎?妳會像他爸爸一樣將他逐出家門,還是像小叔叔一樣,盡可能理解同志,以行動來支持他?
對很多人來說,同志這個身分依舊是避之唯恐不及的,在親情的壓力下,很多人寧願選擇不出櫃,深怕自己的勇敢出櫃,卻把父母親人關進櫃子裡。然而,不管關進的是誰,都關不住同志對同性情感的渴望,是幸也是不幸,家庭的破碎讓俊志少了這一層顧慮,但是俊志的男朋友阿明就沒這麼幸運了,他終究選擇進入異性戀婚姻,當個「正常人」。阿明事後的追悔讓我想起了「誰先愛上他的」這部電影,講述的都是因為同志需迎合社會與家人的期待,最後不得不忍痛拋棄伴侶,然而在進入「美滿婚姻」的家庭劇本後,卻不時地回望過去,找尋真實的自我。
2018年11月底的公投案,《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裡的「同志教育」被拿來大做文章,將同志教育扭曲成「同志養成教育」,誘導家長因害怕自己的孩子被「教」成了同志而投下反對票。如果性傾向可以教,我真想知道有哪個孩子願意選擇走這麼艱難的道路?如果不是因為太想做自己,如果不是因為願意勇敢選擇所愛,誰不願意走一條社會鋪好的阻力最小的路呢?
3. 僵化的母職論述:顧家、犧牲、奉獻
這本書的主角,除了陳俊志本人,還有在裡面穿梭的女性身影:無怨無悔的阿嬤、把小孩當自家人照顧的三位女神姑姑,以及那位在孩子成長階段只能以信紙與美金形式出現的媽媽。俊志的母親,與其說活得勤奮努力,更像是個不曾停下的工作機器,為子女奮戰到她倒下的那一刻。「為母則強」的意識形態使得女人在面對育兒的辛苦時,即便在不合理與艱困的環境下,也會長出默默承擔的韌性和克服萬難的毅力。
這樣的母親形象,就像蘇芊玲在《不再模範的母親》一書中的提醒,她認為社會文化建構出「為人提供服務、奉獻犧牲、無怨無悔、完全沒了自己」的母親角色,「好母親」該是隱忍痛苦、犧牲自我的大我風範;「壞母親」則是追求自我快樂的小我表現。母職被一連串社會所認可的行為、集體意識形態定義,育兒該是誰的責任?母職又該如何在傳統與現代、期待與衝突間擺盪出平衡?值得我們更深刻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