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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讀性平 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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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歡喜從母姓
作者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策劃,彭渰雯/主編
出版社 女書文化
出版日期
主題分類 教育、文化與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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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標題 「歡喜從母姓」導讀文章
導讀者 陳宜倩
導讀者單位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
內容簡介

國內第一本在民法修法後,真實案例說明各種『從母姓』的散文書寫。  本書呈現了廿三個從母姓家庭的故事。主動加入專書撰寫行列的作者們,希望透過分享自己的經驗,給有心從母姓的家庭與個人更多相互支持的力量。輯一「約定子女從母姓」收錄的是在婚姻內,夫妻協商約定子女從母姓的故事。輯二「孩子改從媽媽姓」,收錄的是孩子本身由父姓改為母姓的不同故事。輯三「超越家庭從母姓」,則是收錄了更另類的從母姓故事,包括非婚生家庭的當事人(女兒、母親)現身說法,以及收養家庭、同志家庭的從母姓實踐。

性別觀點

I. 臺灣的法律與社會現況

 

中華民國18年(1927年)制定的《民法》,關於第1059條子女從父姓規定,除了1985年修正為「例外可從母姓」外,近期分別在2007年與2010年有2次劃時代的修正,2007年《民法》第1059條「子女從父姓」的規定修改為讓父母雙方得以書面約定讓子女從父姓或母姓。2010年再次修改,原本未成年子女要申請姓氏變更,需要證明「原姓氏對其有不利的影響」,修法後法院只要依照「子女利益」來考量是否准駁。
 
根據內政部統計,2015年約定從母姓占總人數比率1.85%,相較2014年的1.8%、2013年的1.63%、2012年的1.5%,平均約定從母姓是1.64%,歷年來從未超過2%。申請改從母姓經法院通過的比率則有逐年提高,修法前通過率65%,修法後2011年至2015年通過率成長至89.5%。為什麼會在我國法律修正之後,明明當事人都可以協議,但是從母姓仍是極少數,經常被認為是「例外」呢?我想這與臺灣人們對於法律的看法有很大的關係。
 
II. 法律規範與文化規範不同
 
人在世界生活,大約會受到幾項強制規範系統約束,強度、形式因人而異,舉例來說文化(風俗習慣)、道德、法律、宗教規約等等。各強制規範系統中會有一些共同點,例如殺人是不道德的,也是基督教文化中十誡之一(不可謀殺),佛教教義曰不可殺生,在各國刑法中也認為是違反生命法益而為刑事罪。不同的規範系統,其中許多概念也可能相互影響,但是最終其各自生成原因、規範目的、制裁手段與影響人群或信眾皆不盡相同。
 
在有些堅信女性貞操就是生命的社會,性侵被害人可能會受到社會觀感壓力而自責至死,原因不是法律規範而是民間風俗文化存在之眼光與壓力。但在法律的眼光,是被害人的性自主權受到侵害,加害人應該受到法律制裁。法律規範的效果可能是民事損害賠償或刑事刑罰,法律規範的改變,雖可能開啓文化典範轉變的契機,但並不一定會造成文化規範的立即轉變。端視該社會運行或人民社會生活安排最在乎何種規範,與各該規範的關係為何。
 
臺灣最早期的子女從父姓規定對於臺灣人來說是文化風俗,在當時也是強制的法律規範。但後來法律規範漸漸透過討論而鬆綁,然而文化規範之影響力仍舊存在。法律是強制規範必須符合憲法基本權利的要求,且靠著國家公權力對於人民有拘束效果,而文化規範卻是透過日常慣習影響著人們,有時不見得有什麼道理,或者是合理的,但是對於人們生活的喜怒哀樂卻有著實質影響力。法律可以透過修法程序或者大法官違憲審查權加以修改,文化規範則仰賴觀念溝通、民心改變或者有時得藉由活生生血淋淋的生命故事來刺激受其規範或者同時執行它的人們開始思考,進而改變行為。現在法律已經開放,可讓當事人自由協議,但是為何協議從母性的比例這麼少?子女從父性一直是我們文化的預設值,如果這個問題不重要或當事人不在乎,甚或沒想過,大家就會從父性,然而逆流而上的「從母性」家庭有著什麼樣的想法呢?為什麼要從母姓?最終其實我們更想知道「為什麼不」從母姓?
 
III. 規範間隙中的生命故事
 
   「歡喜從母姓」此書蒐集了23個從母姓家庭的故事,透過臺灣家庭(包括不同族群、不同性別、不同世代人們)的經驗,給讀者對於子女從姓問題不同的啓發與想像,希望對於計劃要從母姓的個人與家庭能給予支持的力量,能創造比較自由開放的環境,讓人們真的如法律規範所定「協議之」,在個別的情境中去思考、去討論、去做決定。
 
書中輯一「約定子女從母姓」是夫妻協議自由約定子女從母姓的故事。有些是「超越傳統活出自我」的政治宣言,有些是因為愛,有些是「傳宗接代」順便用來對抗當年的「從父性」法律,故事好曲折,當事人好委屈。人世間千百種感情,千百種家庭,千百種情狀,可以讓讀者好好鍛鍊一下人生安排的想像力。
 
輯二「孩子改從媽媽姓」是孩子自身由父姓改為母姓的故事。其中好多令人鼻酸的故事,女性由個別性別不利處境開始,集體參與修法,對社會倡議,讀完我深深覺得,以前的臺灣女人好辛苦,感謝前輩辛苦努力,大家要接棒繼續為性別平等轉型正義工程奮鬥,千萬不可以懈怠。其中一位作者「姓氏作為『內外區隔』象徵意義,實在很沒必要」真是說到我心坎裡,也讓自己很悔恨,為什麼過去沒能多與母親這邊親戚多往來,意識到後要努力卻成果有限。
 
輯三「超越家庭從母姓」則是收錄了非主流異性戀家庭的從母姓故事,包括非婚生家庭的當事人(女兒、母親),以及收養家庭、同志家庭的從母姓實踐。非婚生子女當然從母性,這樣的規定在過去以父姓為主的社會裡,標示了子女的殊異,旁人的無意探問也可能為無辜的當事人人生設下重重障礙。人人都希望被理解與珍惜,這些非屬主流價值肯認下的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在出生之際,豈能對於父母的感情置喙?然而我們目前的異性戀父權社會結構卻要他們付出「逆流而上」的代價。兩位母親的同志家庭故事,更是逆流而上的代表啊,讀完心酸酸的,很想為她們鼓掌加油。
 
另外也有一篇日本作者的真誠告白,她因為不想改姓而不願意結婚,與丈夫「事實婚」了近二十年。日本法律規定結婚者必須有「戶籍姓」,全家都一個姓,理論上也可全家都用妻子的姓,但是在目前男尊「性別化」的現實下,實際上大多家庭都是用丈夫的姓,造成已婚女子在日常生活中用「通姓」(舊姓),護照保險證上則用戶籍姓。鼓勵大家去思考比較法律與社會的觀點。
 
我讀「歡喜從母姓」一書時,時而感動,時而落淚。法律可以是保障人民權利的語言,一不小心卻可能成了複製社會既有性別權力差異關係的權杖,如何才能鬆動賦權異性戀機制或者創造改變契機呢?性別性傾向、階級、種族各種因素與姓氏竟交織而成一篇篇不凡的人生故事,希望各位讀者可以細細品讀,在心疼之餘可以重新思索姓氏與自我發展的意義與關係,也歡迎大家一起思索翻轉臺灣目前從父姓傳宗接代的迷思,加入挑戰性別不正義的掙扎路程。

 

看完動動腦

1.你記得媽媽家人例如外婆、外公的名字嗎?

2.從父姓從母姓對子女有什麼意義?對父母自身有什麼意義?
3.你知道法律規範由「子女從父姓無例外」、「原則從父姓但母無兄弟例外可約定從母姓」、到「父母可自由協議子女從父或母姓」的不同階段轉變嗎?
4.目前每年新生兒從母姓的比例為何?2%? 10%? 35%? 請大家自行依照自己對於臺灣社會文化習俗的理解猜測一下。
5.民法規定「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此變更,以一次為限。」,成年的你會想要變更為母姓嗎?為什麼會?或為什麼不會?
相關檔案 「歡喜從母姓」導讀文章導讀資料.docx  
上版日期 10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