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悅讀性平 詳細資料
:::
書名 大年初一回娘家-習俗文化與性別教育
作者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策劃;蘇芊玲、蕭昭君 主編
出版社 女書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94-10-31
主題分類 教育、文化與媒體
國圖連結 查詢國圖資源
導讀標題 無禁無忌、大吉大利----《大年初一回娘家》專書導讀
導讀者 蕭昭君
導讀者單位 國立東華大學課程設計與潛能開發學系副教授
內容簡介

本書從生育、婚姻、年節、送終祭祀4種習俗,及教學資源等5個篇章,分享日常生活中各種性別習俗的個人經驗及反思,並引導相關改變的意義與行動,作為學校、社會性別教育的素材。

性別觀點
        十年前,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一群關心性別人權的老師和社運工作者,在電子郵件群組信件中,訴說自己在各種文化習俗場合中被虧待的生命經驗,從邊緣的性別位置,指認社會和家庭成員如何不假思索的內化傳統習俗作為,自動服膺的擔任起維繫父權男尊女卑文化的代言人,自覺或不自覺的規範彼此的行住坐臥,由於性別意識的啟蒙,讓她/他們有機會用性別平等的視角,深刻檢視讓每個人無法自在成就自己的各種習俗規範,並思考可以如何以行動改變,這些人在郵件群組的分享,催生了《大年初一回娘家:習俗文化與性別教育》一書。
        對於漢人社會,「大年初二回娘家」的習俗,形同一個千年緊箍咒,清楚規範女性在家庭和社會的次等地位,維繫男尊女卑的的性別關係模型,密切落實從夫居、從父姓、傳宗接代、重男輕女、將未婚的女兒外人化(不能分財產,死了不能入主家族祖先牌位)、已婚的女兒等於潑出去的水(不能回娘家分財產,離婚也不能回娘家)等諸種規範性別展演的習俗。一般人朗朗上口的俗語,真確反映社會對於男女老少社會性別位置的安排。透過這本書的出版,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企圖呼籲社會關注日常生活習俗當中的性別不平等,以《大年初一回娘家》命名,擺明顛覆「已婚女兒不能回家過年、大年初一不能回娘家,否則就會……」等等禁忌恐嚇,新的命名帶來新的世界想像,作者群主張女兒當然可以回家過年,以及任何時間都可以回家,女兒不應當是外人。
        這本書是第一本從性別平等角度檢視漢人傳統習俗的專書,內容包括生育、婚姻、年節、送終祭祀等相關漢人習俗,有別於慨歎傳統流失,因此急於擁抱傳統習俗的精深內涵,八股式的禮讚中華文化的偉大,作者群採取一個批判實踐者(critical practitioner)或是被習俗壓迫者的位置出發,提出自己對於不同生命階段習俗的逆向觀察,拒絕「存在就是合理」的真理政權,企圖揭示全新的觀看,這些從生到死的諸種習俗,一再的昭告女性在個別家庭、宗族、社會的次等位置,母體因為生男生女而被差別對待,成長中的女兒清楚的感受自己不被期待,傳宗接代、跟父姓的壓力,如影隨形壓迫只生女兒、無子的家庭,另外,在異性戀為尊的父權文化下,整個社會以關心之名全面強迫每個人走入婚姻,但是當國家在法律上排除同志婚姻權時,一個看似美意、有來有往協助彼此成家的婚禮紅包習俗,對於同志族群卻是有去無回的遺憾。
        在年節習俗篇章中,四位走入婚姻的女性教師,道盡父權為尊的傳統,讓眾多媳婦恐懼過年,婚姻讓她們不管是在娘家或是婆家都形同外人,特別是以會敗壞娘家財產或是帶來厄運等迷信恐嚇,不准已婚的女兒除夕和大年初一回娘家過年的習俗,不只違背人情,也呈現嚴重的性別歧視。除了敏銳的觀察,本書也提供行動方向,編者之一的蘇芊玲老師因為性別意識開展的培力,讓她得以有策略的行動,闔家歡喜的大年初一回娘家,這個分享也啟發許多姊妹感受到行動改變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本書出版後的十年之間,臺灣社會在重建性別友善習俗上,出現一些結構進展的可能,包括2007年立法院通過,總統頒布簽署CEADW公約加入書,這個禁止一切形式歧視婦女的國際婦女人權公約,成為臺灣的國內法,其中第5條規範國家有責任致力於「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另外,當年書中所關切的三個有問題的習俗,都先後改變成真。第一個是楊佳羚的「跟誰姓,有問題」一文,指出父權法律苛刻的從父姓條文和民間習俗聯手,讓沒有生兒子的家庭,陷入「無後」的困境,她期待臺灣可以修法成功,打破阻礙子女從母姓的銅牆鐵壁。這本書出版後,感謝婦運姊妹持續推動修法,2007年5月,立法院終於通過修法,子女姓氏不再強制從父姓,2010年4月再修法認可姓氏自主權,通過成年子女不需父母書面同意,可自主決定姓氏,解決很多被父親棄養、母親單親撫養成年的子女希望「驕傲從母姓」的願望。一旦法律條文白紙黑字認可從母姓,重男輕女的習俗就有機會翻轉,所謂傳宗接代的意義就有不一樣的新解。
        第二個改變是,當年我在本書中敘說父親的家族彰化社頭斗山祠年度重大宗族祭祀的文化習俗,從參與觀察祭祖現場以及訪談相關人士,發現整個祭典清楚的宣告女生止步,因此為文期許自己採取有效的行動,也呼籲社會一起行動「參與祭祖,女生正步走」。兩年後,2007年農曆正月十二日終於行動成真,打破斗山祠百年的傳統,擔任主祭,改寫宗族祭祀排除女性的文化思維,這個案例才有機會成為其它宗族爭取女性祭祀權的重要參考,2009年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推出紀錄片,進一步主張女性有權利參與宗族祭祀的行動,也讓這個行動成為各級學校、社會教育的教材。
        第三個是有關唐文慧所敘述的高雄旗津「25淑女墓」的故事,凸顯單身女性過世後被迫在陰間流離的埋葬與祭祀文化,特別批判鄉間將之定位為負面鄉土素材的習俗,為了改善家庭經濟而外出當女工,卻不幸死於船難的少女,被描繪為半夜出來尋找年輕男性的惡鬼,積非成是,高雄市女權會因此積極呼籲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將之正名為勞動女性紀念公園,經過持續努力,2008年4月總算改變成真,得以讓高雄市政府肯定25位工殤姊妹的勞工身分,讓社會看見她們對臺灣經濟的貢獻,將她們安息之處正名為女性勞動紀念公園,成為各級學校社會科、鄉土教育的教材。
        作為編者之一,我很高興本書確實啟發臺灣社會關注習俗中的性別不平等,出版後的許多研習場合,也有機會聽聞更多人和機構企圖重建性別友善的習俗,特別是在婚喪禮俗的改變。閱讀讓人有力量,有時候這個力量會在生命中重要的時刻彰顯。在這本書中,作者群細緻的分析漢人喪禮現場忽略、排除女兒參與父母喪禮的習俗,編者之一的蘇芊玲在「我們這樣送別父親」一文中,分享她如何有意識的規劃一個性別平等的喪禮,幾年後在我措手不及失去母親時,這篇文章協助我具體看見習俗中的性別不平等,在哀傷時刻仍然可以有力量跟兄長規劃性別友善的告別儀式,讓身為女兒的我,可以沒有遺憾的充分參與送別母親。另外,內政部民政司也在這幾年努力投入重建性別平等婚喪禮俗的相關社會教育,包括2012年出版尊重多元性別平等的喪禮手冊,2014年出版關注性別平等的婚禮手冊,民間婦運團體至少不再孤單前進,國家確實有責任改正歧視女性的各種不當習俗。
        換句話說,隨著臺灣在民主和人權上的進展,教育的培力,以及婦運團體各種意識覺醒行動論述的努力,當代臺灣,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質疑父權為尊的過年習俗,甚至開始進行抵抗改變,例如有的是務實的避開初二跟大家一起擠車,選擇初一就回娘家,有的是平常都跟夫家相處(從夫居),因此把握機會除夕回娘家過年,「只有大年初二回娘家」或「大年初一不能回娘家」的說法,不再是一個不能挑戰改變的禁忌習俗,也有很多家庭,因為生得少,所以兩家一起圍爐,或是兩邊圍爐,這都是務實改變過年習俗的有力作法。
        那是不是說臺灣的習俗已經翻轉,達到性別平等呢?其實不然,本書十年前所呈現的相關性別不平等的習俗,絕大部分依然在臺灣不同角落運作,重男輕女的生育文化時有所聞,(例如生兩個女兒不錯啦,但是如果能再生個兒子更好;生孫子,給媳婦大紅包,滿月大宴客,生孫女,就省省吧。)網路youtube很多新人自己上傳婚禮的影片,單方面期待女方拜別父母、潑水、丟扇子、過火爐的不平等習俗,依然盛行,許多家庭的喪禮影片,也處處看見重男輕女的習俗,兒子、孫子擔綱,女兒、孫女站一邊,祝禱詞也都是在祈求男丁旺盛,保佑子子孫孫功成名就。
        雖然如此,我對於臺灣社會仍然充滿信心,近幾年在相關研習會場聽聞不少改變習俗的個人行動,印象至深的是一個男性資深公務員,因為意識到傳統對於女性的貶抑,因此都特意在過年前就跟已婚的姊妹提出邀約,歡迎回家過年,大年初一所有姊妹都帶著家人回到哥哥家聚餐、聊天,熱鬧歡樂,他覺得家庭中的男性要積極主動提出邀請,才能改變社會將自己的姊妹排除在外的文化習俗,這才是家和萬事興的道理。他的故事說明,習俗是人訂出來的,他要訂一個對女性友善的習俗,臺灣需要更多男性的平等意識覺醒,願意看見習俗對於身邊所愛的女性(母親、妻子、姊妹)的壓迫,並且思考可以如何投身促動改變。
        無獨有偶的,2015農曆春節,長期關切婦女權益的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起「大年初一回娘家,無禁無忌,大吉大利」的運動,並設計專屬的臉書網頁,有一位男性在網路上提出改變習俗從自己開始的呼籲:「…… 聘金、丟扇子、過火爐、踩瓦片、潑水、拜祖先等等,背後的意義,其實完全是父權社會下不平等的概念。站在男方的立場來想,難免也會覺得禮俗都做了,理當就是夫家的人,不該跟娘家有太多的接觸才是。個人的困擾其實是來自於社會的壓力,如果自己的腳步站穩,想法清楚,別人要怎麼說,都不重要了。如果沒有堅持,就只能變成一個不開心的自己。規矩、習俗都是人訂出來的,改變就從自己開始!」
        如果國家認真落實CEDAW公約,持續從教育、法律、文化結構面努力改正習俗當中有害的性別定型,如果更多的個人願意從自己家庭做起,採取行動改變,或許性別平等的社會理想就有可能實現。
看完動動腦
1.在你/妳所熟知的習俗中,妳/你最喜歡和討厭哪一個習俗?為什麼?喜歡或討厭的理由,跟你/妳的性別身分有何關係呢?(性別身分包括男、女、跨性別、陰陽人;也包括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等)
2.有人主張,如果同志婚姻權獲得國家認可,同志朋友就有機會結婚,公開舉辦婚禮,他/她們以前包出去的紅包,也有機會回收,不會是有去無回,妳/你覺得有道理嗎?為什麼?
3.雖然現在可以「從母姓」,習俗上都還是從父姓,妳/如何看待這樣的文化現象?妳/你會願意「從母姓」嗎?在家庭中會遇到甚麼樣的困難嗎?
4.法律保障女兒可以有平等的繼承權,習俗上很多女兒被迫放棄繼承,妳/你如何思考這樣的法律權益不敵習俗的現象?我們可以採取甚麼行動,確保繼承權的平等呢?
參考資料

◎蘇芊玲、蕭昭君主編(2005),《大年初一回娘家:習俗文化與性別教育》,台北:女書。

 

◎封面圖由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女書文化出版社提供。

上版日期 104-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