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書寫了三個國家的三位女性的際遇,訴說著不同的性別議題,卻因為三人擁有不認命的意志,勇敢的走過困境,期盼迎來可能的精彩未來。
即使存在著風險,也要設法轉變命運。
身處印度賤民階級的絲蜜塔,在父權獨大的制度中,僅僅為了生存就花盡了所有的力氣,但她與其他人不同,她希望可以終止這樣的輪迴,至少她的女兒不能再繼續過著賤民階級的生活,她在決定改變的那天失眠並深深體認到「人本來就不是平等的」,在父權獨大的環境,改變需要付出代價,她可能因此使自己,甚至為整個家族招來厄運,但她決定即使賭上性命也要做出改變,策劃與準備好路線與生活必需品,連夜帶女兒離開這一切。
身處在交織歧視中的女性,想要改變原本的生活,是需要承擔起不小的風險。以一位女性障礙者的處境而言,若不希望因為自己的障礙狀態,拖垮家庭的經濟,而決定出門去工作,靠自己賺取生活費用,但重度障礙狀態目前仍然很難進入主流職場中,她可能選擇了一份可自由調配時間的街頭販賣工作,但這同時也讓她處在人身安全的風險中。對於身處相對安全的台灣,雖然不會有如絲蜜塔處在性侵、性暴力事件頻傳的印度社會中那般危險,但台灣的女性障礙者仍經常遭遇「以協助之名的性騷擾」情境,用好心幫忙為藉口,趁機動手性騷擾,讓障礙者難以警覺及自我防護,而每當遇到這樣的狀況,經常使人內心糾結著,如果大聲呼救,一旦被認為是過度反應,遭反譏好心沒好報所帶來的二度傷害,更是會削弱了手裡緊握的工作權,女性障礙者不願妥協於命運,依然堅持著要經濟自主,如同絲蜜塔的決心,即使可能再度遇上危險,也要活得有尊嚴。
婚姻不是犧牲與交換
義大利的茱莉亞,在父親倒下後繼承了家族企業接班經營假髮工坊,但公司經營不善面臨破產危機的時候,母親希望她嫁給富豪,以解除危機。用女性的婚姻幸福,來解決家族的危機,似乎在許多戲劇的劇情中出現,但這在現實生活中,也是並不少見。
在非洲,童婚的現象依然屢見不鮮,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當中,影響了經濟的發展,貧窮的狀態日益嚴重,使得未成年女童被父母嫁給陌生男子的案例數不斷增加。他們經常在下課回家時,發現家中有陌生訪客,還來不及反應、來不及跟同學老師道別,就被直接帶走。這些女童被剝奪了受教權、身體自主權,甚至有可能嫁到一個家暴的環境中,或者被轉賣至性交易場所。
在過去的時代背景下,障礙女性的婚姻也經常是父母決定,但隨著現今環境的改變,從政策中的婚姻自由權的保障,到無障礙環境的建構都足夠支持其自理生活,甚至進入職場或選擇自行創業,在社會及職場環境中展現才能,以尋求經濟獨立與自我身份的認同。障礙婦女對於婚姻這件事情已經可以自主選擇,並鮮少具有其他目的性的交換。
書中的茱莉亞堅定意志,在家人與員工的質疑壓力下,堅持選擇進口印度的頭髮,並積極開拓假髮出口的機會,來延續假髮工坊的運作,她雖然內心也帶著擔憂,但憑藉著自己學來的技術,以及經營工坊的經驗累積,讓茱莉亞對於自己選擇的未來充滿著期待。
家庭與工作只能選一邊嗎
加拿大的莎拉是名律師,為了保有在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身份,對於自己經歷兩次婚姻與擁有三個孩子的私事,她隱瞞得十分完美,但如果要繼續保守這秘密,就得要犧牲許多陪伴孩子的每個重要時刻。在面臨充斥玻璃天花板的職場困境,身為母親為了維持情感關係所需付出的時間與精力,使莎拉十分疲累,但處處謹慎,因為職場中每一位覬覦她位置的人,都正等待她的每一個出錯。
在現實環境中,若有一位女性精神障礙者,具有障礙狀態加上女性身份之交叉歧視處境,可能使她求職過程經常不順利,因此可能會思考在求職時,是否表明自身障礙狀態或者選擇隱瞞。若選擇在工作中隱瞞障礙的情況,如果遇到身體狀況不佳的時候,容易讓雇主對她自身工作能力產生誤解,甚至因為不清楚她的障礙狀態,錯失他人協助用藥、就醫而釀成更大的傷害。
即使台灣的婦女運動早在六、七十年代就開始,經歷許多婦運前輩用不同的方式,包含成立民間婦運倡議團體、上街頭遊行、舉辦婦女活動等,直到行政院成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及性別平等會,在體制內繼續推動婦女政策。以現今在世界各國,政治參與的女性比例來看,台灣國會的女性佔41.6%,高於許多國家。但是在私人企業的董事會女性比例部分,台灣仍是偏低,可見法規的制定,雖然可以改變些性別差異的狀況,但這在私人企業卻仍然進步緩慢,很難看到具體成效。
勞動部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章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中,對於婦女孕產期間,產假、流產、安胎、育嬰等階段,都有法規來保障其工作權益,但法規之外的其他因素,卻影響著法規的落實性。依據勞動部107年調查,有未滿3歲子女之女性受僱者曾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比率為57.6%,沒有申請主要原因以「沒有此項需求」為多占25.8%,其次為「擔心收入減少」占5.8%、「擔心失去工作」占4.8%。然而針對「沒有此項需求」的部分,卻是存在許多的不同原因,需要後續更多的了解。
即使有法規的保障,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仍是需要繼續努力,就如書中莎拉遇到的,是在法規未禁止刻意隔離的情形下,事務所將重要的工作交給其他同事與增加一位合夥人,以架空職權等手段,透過這些種種遊走在法規邊緣的剝奪工作權行為進行歧視,這些情況依然需要當事者勇敢挺身而出,權利才得以保障。因此,莎拉決定不再為了保有工作守著那些秘密,當她的女兒在得知母親的身體健康出了狀況,對莎拉說:「媽媽是亞馬遜女戰士!」這句話振奮了她,使她決定不再選擇隱忍、守住一個虛有的權位。人生有太多不同的選項,以莎拉多年的專業能力與口碑,她決定自己創立事務所,將這一切歧視公諸於世,並為跟她同樣際遇的男男女女發聲。
因此,在女性為保有工作的前提中,面對健康權、懷孕、生產、哺乳、育兒等,而容易因此受到不平等對待的情形,都需要法規的保障,更需要每個人對於平等權的發聲與不妥協,以共同營造性別友善的幸福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