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繪本的描述,朵朵應該在不到五歲左右的年紀,當幼兒遇到性侵害,就如朵朵的母親透過細心的觀察,可以知道孩子遇到了壓力極大的事件,和性侵害相關的徵兆可以分為三大類:
*行為徵兆:例如,行為退縮,不與人來往、躲避人,常想著性,對性愛的知識以及了解多於同齡的孩子,出現引誘他人的行為,過多的自慰,與別人玩性遊戲,語言中夾雜性、性語言,暴露性器官或過度依賴而無法與照顧者分離等等。
*情感方面:例如,焦慮,做惡夢,害怕大人,表現憂鬱,有罪惡感,憤怒敵意,會發脾氣,攻擊性強,與家人衝突,和同儕不和等。
*身體方面:例如,陰部流血或有瘀傷,生殖器疼痛或搔癢,生殖器有臭味,走路困難、坐立也困難,無法安眠,飲食不正常、吃不下東西或吃很多之後全數吐出,身體不適,如頭痛、肚子疼等。
但唯有朵朵和母親找到那可以敘說和理解的路徑,否則叔叔侵犯朵朵的事件是很困難停止的,所以,母親的敏感度與耐心,以及平常和朵朵親密的信任關係,再加上母親知道如何引導朵朵使用她的小白兔來和朵朵對話,才能順利的鼓勵朵朵試著以她可以使用的有限語言,陳述令她困惑和害怕的經驗,所以一個兒童性侵害事件可以被協助需要經歷一段對兒童和對家長都很困難的歷程。
孩子不願說出性侵害原因不外乎以下幾種因素:
怕不被相信
怕父母發怒
怕家庭破裂
貪圖侵害者提供的物質/活動及其他賄賂
怕失去侵害者的愛及關心
怕侵害者的威脅會成真,如殺害家人,將照片曝光等
受害兒童年紀太小,不知道侵害行為是不對的
受害兒童年紀太小,沒有適當的語言描述性侵害。
受害兒童年紀太小,不會或無法清楚表達什麼。
受害兒童年紀太小,配合侵害者的要求。
受害兒童內心感到羞恥,不敢說。
受害兒童有罪惡感,覺得自己配合參與侵害的過程,因此對此的發展應負責。就如繪本中的朵朵很困惑是不是自己做錯事了。
孩子有含蓄模糊說出對侵害者的感受,但被他人忽略,如在繪本中朵朵對公園奶奶說「小白兔想穿衣服。」
怕侵害者或非侵犯的照顧者會受懲罰或坐牢,例如繪本中朵朵害怕被警察捉走的是自己的母親
或孩子常被告知:「不要談性的事情。」
除了以上這些因素,尚有一些因素也會促使孩子落入危險之中,例如特別孤獨被疏忽的孩子,渴望別人的關愛、認同及肯定的孩子,及對情感及親密感有匱乏及需求的孩子。雖然這些需要對兒童而言是正常的,若加上兒童不常與人交往、判斷力不夠、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夠、被動、太順從權威者或成人、對性認識不夠或很少性教育、不瞭解性侵害等等,或容易受物質吸引或引誘的孩子,如金錢、玩具、食物、飲料等,都是危險的因子。
朵朵的母親在知道朵朵發生的事情之後,展現了最佳的協助過程,當母親聽到朵朵的描述,內心一定是無比複雜的,但她卻可以堅定的告訴朵朵,很高興朵朵可以告訴她發生的事情,並且安撫她的恐懼,這是第一步。第二步,母親將朵朵送到安全的公園奶奶家,也是朵朵所信任的人,足見母親有可以支持她和朵朵的社會人際網,不論母親或奶奶都沒有指責朵朵,避免形成二次傷害,奶奶也沒有指責媽媽沒把朵朵照顧好,不指責的態度在性侵害被揭露初期對受侵犯的孩子和協助的家長都具有保護的功能。第三步,母親面質加害者叔叔並且請司法單位介入處理,在真實的情境中,除了報案警察的協助之外,社工更可以提供家庭和受侵犯兒童較全面的協助和支持,因為進入司法過程不是短時間可以結束的,朵朵和母親在經濟(母親沒有工作)、生活照料、情緒壓力以及後續的司法程序都是極大的挑戰,在繪本中雖然沒有空間處理這些複雜的議題,但卻是會真實發生的情境。
所以,母親若是非施虐之一方,則其情緒是相當複雜的。他們可能因沒能及早發現事件而自責,以及同時因感到被丈夫/同居人及被侵犯受害孩子的背叛而憤怒。雖然這是一起性侵犯事件,但是母親卻被排除在父親/同居人性行為行動之外,受害孩子似乎取代了她的配偶地位,因此母親將經歷失落妻子及母親角色的雙重創傷。
母親在性侵害事實被揭露後,其心路歷程反應是非常複雜的,其心理創傷包括震驚、否認、憤怒、自責、罪惡感、失落感、悲傷、沮喪、不甘心、嫉妒、痛苦、無助、無價值、背叛、擔心、煩惱等。原生家庭的經驗與傳統社會對母親角色的期許,會影響母親面對女兒被性侵害事件的因應方式。同時,缺乏社會支持及經濟困難更是母親面對的困境,這也迫使非加害或同謀母親往往無力保護受害的子女,或約束加害者,成爲被指責的對象。從安置、復原的觀點來看,社會往往期待母親成爲扛起保護受害者及重整家庭的主責者,卻忽視這些母親過去很多曾是性侵害或婚姻暴力的受害者,因此當家内性侵害事件被揭露後,這些母親往往自己本身也是性侵害事件的受害者。
而且,故事中的叔叔嫌疑人並不會真的如繪本描述被警察帶走就消失,糾纏不清,持續的高張情緒都是可能的,性侵犯的事件對於兒童、非犯行的照顧者及整個家庭都是一個危機,因此家庭的非正式資源和正式資源都是重要的。所謂非正式資源,例如信任的親戚朋友,而正式的資源,例如學校老師、社工、警察和律師。當一個家庭沒有太疏離時,有危機發生支持系統比較容易到位,就如同繪本一開始就指出朵朵的母親,雖然是單親,但是和社區人際網絡存在著關係,所以當朵朵需要一個安全的暫居之所,可以立即到公園奶奶家。
所以,可以在繪本中看見社區及社會保護因子的重要性:例如,反對以孩童滿足成人性慾的價值,司法程序快速,男女平權,提供孩童充分適當的性教育,社區支持家庭,尊重孩子且看重孩子的價值,不允許性暴力或性威脅的行為,社區知道兒童性侵害的事實且致力於性侵害的防治等。
就兒童性侵害的預防而言Finkelhor認為兒童性侵害的發生要有四項條件配合:
一是加害者有施虐的動機,但單有動機不足以引發加害的行動,所以第二個條件是加害者的內在控制力瓦解,三是外在控制力瓦解,四是兒童抵抗能力被瓦解。當這四個條件同時存在時,兒童性侵害將難以避免。因此,保護兒童免於性侵害可以著重的是增加外控力,既環境的安全;並增加兒童真實的自信,相信自己可以拒絕,更可以無懼的求助。
(1) 增加兒童所處環境的安全性,減少兒童與家庭和相關社會脈絡的疏離
成人必須對兒童性侵害的問題有所覺醒,需要承認兒童性侵害確實會發生,這是提供兒童安全環境的基礎。
(2) 增加兒童的自信、反應策略及求助能力
除了教導兒童認識加害者可能會使用的策略外,也要教導兒童如何在權力關係不對等的情況下學會拒絕對方及求助的能力。
(3) 提供身體自主權的概念,讓學生尊重自己與他人的身體
身體自主權不只來自教育,更來自兒童的生活經驗之累積,每個人都有對自己的身體做決定與管理的責任,能夠真正尊重自己與他人的身體,進而可以有能力、自信的拒絕不適切的身體碰觸。
(4) 相關法規的認識與社會資源之瞭解與運用,當有事件發生時,知道自己的權益。
繪本中朵朵的母親再揭露事後過程的因應,做了最完美的示範,例如,保持冷靜,以支持、信任及耐心的態度傾聽孩子,並鼓勵孩子說明過程,如:發生的場合、次數、過程,但不強迫說明細節,等待他準備好再說。並且接納與面對事實,朵朵的母親讓孩子知道她會跟朵朵一起想辦法,並肯定孩子願意說出來之勇氣,亦協助孩子知道犯錯的是欺侮他的人,錯不在他。但要注意的是,不批評嫌疑加害者,因為孩子可能對他有感情的牽絆,孩子會擔心破壞關係。瞭解事件後,請帶孩子至醫院進行驗傷,確認身體是否受到傷害,並尋求專業人員協助及通報。就如同朵朵母親所進行的行動直到最後,協助朵朵恢復安全的生活,並且找回朵朵失落的蝴蝶和可以飛翔的翅膀,或許這是一個緩慢的過程,但受傷的翅膀只要有機會修復,就可以再度展翅高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