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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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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性別與空間:還我們一個性別平權的都市環境
年度別: 105
專家學者: 劉欣蓉
專家學者單位: 淡江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
上版日期: 105-12-01
主題分類: 環境、能源與科技
專欄本文:

  空間從來都離不開各種權力關係,性別權力關係當然也不例外。性別關係中存在的各種權力不對等,也多會透過空間的佈局、設置呈顯在日常生活中。譬如,中國舊禮教社會不允許女性隨便外出露臉,不少園林宅第的空間佈局,都特意設置閣樓,要求未婚女性於外人來訪時待在閣樓上,不得隨意下樓。此外,即便進入現代社會,不少公共空間也仍然會設置一些不成文的規定,阻止女性自由進出。最典型者即是修築隧道工程不許女性參與,或是透過各種道德規範約束女性的夜間活動範圍。

  面對那些舊社會殘存至今的兩性差別處境,以西方為首的女權主義者們百年來陸續提出了各類要求改變女性從屬地位的呼籲。以美國為例,自十九世紀起,就曾有不少女性主義者先驅,為了改善女性長期被繁重家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情況,提出了各類實驗性的集合住宅方案。譬如,美國家政學之母,凱薩琳‧畢切(Catharine Beecher),曾提出一個理想的社區生活模型,其中十到十二戶住家共用一個大洗衣房及烘烤室,以便能減輕當時家庭婦女沉重的家務負擔。(Dolores Hayden, 1981:58-63) 這個理想,影響了後繼者梅露西娜‧菲‧皮爾斯(Melusina Fay Peirce),提出了家務合作式集合住宅的構想,其中包括有三十六戶無廚房的住宅,以及一幢合作式的家務管理中心,讓家庭主婦們在此共同分擔各類家務工作。這樣的想法很快地被當時的建築師們學習,於西元1873、1874年分別在波士頓及紐約都紛紛興建了這類擁有共同廚房、洗衣房及烘烤房的公寓式集合住宅。(Hayden, 1984)

  像這樣關注受到家務角色綑綁的女性,並期待透過實質環境的改造為女性提供必要的日常喘息,一直是女性主義建築師及規劃師們的任務。但是這樣的性別平等倡議,很難與二次戰後歐美各國重新要求女性回到家庭,以及地產開發商推動核心家庭獨戶住宅的主導權(hegemony)相抗衡。
  所幸,世界組織並未停下性別平權的改造行動。歐盟亦於1996年開始強調性別創新的議題,並且一口氣資助了60個相關聯的計劃方案,以便拓展都市規劃領域的性別分析及性別平權方案。(Horelli et al., 2000; Roberts, 2013) 目前,一個由歐盟及史丹佛大學共同支持成立的性別化創新(Gendered Innovation)網站,很清楚地透過女性主義學者們的角度向我們說明:「都市規劃者、建築師,以及來自各個領域的研究者,都已經告訴我們不同的性別角色與勞動分工,對於建成環境有著不同的需要。這些差異,在各類尺度上呈現:在個別建築、社區鄰里、城市,以及區域等空間尺度;同時,這些差異也存在於各種建築類型,譬如,集合住宅、公共設施、交通設施、街道及開放空間、工作及零售空間等等。」(Sánchez de Madariaga, 2004),同時,「空間的性別分析已經指明,都市環境時常會強化既有的性別規範,無法平等地服務女性與男性。而普遍未認知到建築與規劃中的性別假設,也造成都市空間中存在各種不對等的可及性。」(Spain, 2002; Hayden, 2005) 
  在此性別平權的行動脈絡下,維也納,透過它在性別平權上的努力,成為2009、2010年皆被評為「全球最佳居住品質的城市」。維也納是怎麼開始讓它的市民們重視性別議題的呢?首先,1991 兩位維也納城市規劃者策劃了一項「誰擁有公共空間-女性在城市中的日常生活」("Who Owns Public Space -- Women’s Everyday Life in the City.") 的攝影展,於展覽中描述都市設計中的性別面向,造成了轟動,人們開始重視城市生活中的性別不平等情形。接著,1992 維也納市議會成立了「女性辦公室」。同時,維也納市政府又於1993年舉辦了一項為女性/由女性設計的複合式集合住宅競圖,名為「女性-工作-城市」(women-work-city),嘗試把性別關注帶入建築設計。 
  進而,1998年維也納城市規劃局成立了規劃與營建整合辦公室,專門推動關注女性日常生活特殊需要為主的業務。市政府並且於2002年,指定維也納第六行政區Mariahilf(瑪麗亞西弗區)為性別主流化的先導區域(pilot district),嘗試將性別分析內化為都市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2010年,更進一步將性別專家從原本的協同辦公室,直接加入到「都市設計、公共工程及建築營造」的團隊中。此一最終步驟讓維也納的性別專家進入到都市規劃最核心的決策圈內,也能做出具影響力的決策。(GI website)
典型的都市規劃作法通常是將生活空間與商業空間區分成不同的都市土地使用分區(land use zoning),造成家庭、市場、學校之間的距離過大,規劃者卻不顧這樣的距離為有著照護責任的人們,通常又多是女性,帶來多大的時間壓力。同時,這類規劃方案通常將小汽車視為最普通的交通工具,忽略了絕大多數女性是以搭乘大眾運輸為主。(Sánchez de Madariaga, 2013) 在這樣的規劃專業傳統下,該如何改變既有的規劃論述,從而去強調性別主流化的都市規劃?乃至於社區規劃究竟可以是個什麼樣?為此,維也納市政府不僅在制度面上循序漸進地將性別主流化納入都市規劃系統中,並且積極地透過公開競圖,讓進步的提案得以有實現的機會。性別化創新網站中提供了一個案例。在維也納的Frauen-Werk-Stadt I (FWS-I) 這個社區設計的競圖案中,建築師烏爾曼(Franziska Ullmann)教授,為一處擁有359個住宅單元的社區,提供了一個托兒設施,以便縮短父母親照顧子女的距離。這讓需要工作的父母,以及總體環境都減少了旅程時間。同時,透過空間規劃的手法,讓孩子們在社區小廣場上玩耍時,父母們都能聽到或看到孩子的踪跡。而且,她也細心地為年紀大的老人家提供了有舒適陽台的住房單位,能夠不出家門就看到街上人們來往的景緻。對烏爾曼教授而言,住宅並不只是一個冷冰冰的房子而已,它同時讓每個一住在裡面的人能夠創造自己的小宇宙,以便能為自己找到人生方向,並因而與世界保持良好的互動。(GI website) 
  在我們的社會,討論性別平權與空間的議題,立刻會讓人想到女性在生活上的特殊使用需要。譬如,女性使用公共廁所需要花費比男性多二至三倍的時間,所以男女公共廁所的數量也必須相應有所調整。這個例子在臺灣已經因為女權團體的抗議行動,而讓國家在相關的法令上做了回應。也因此,目前只要是公共場所,不論是公廁的性別數量或是特別為女性設置哺集乳室,都已改造得相當完善。更別提,捷運站內也特別設置了婦女夜間安全等候區。這些改變的行動,的確讓社會感受到了國家對性別平權的積極作為。這些個別點狀的基礎設施佈設已有階段性成果,或許下一步該是開始從歐盟在都市規劃面向的性別主流化行動中,重新反思我們當前的都市規劃體制。其中最為迫切的,應該是過去半世紀以來的都市計畫架構,由於缺乏考慮社會愈趨高齡化,以致於都市整體環境無以回應高齡化社會的需要,因而為許多照顧者(其中絕大多數是女性)帶來了極大的無形壓力。特別是長期照顧設施仍然難以往社區化方向發展,其中很大的限制是來自於沒有適當的規劃概念及作法以為因應。而這也意味著,我們必須從原有的以學校、公園為生活圈軸心這樣的關照年輕家庭生活型態的視角,轉向關注於高齡及其照顧者所需的生活圈,究竟有哪些公共設施需要重新調整與配置。當然,除了規劃理念及方法上需要進行性別平權的反思與重置,國家更應積極地整合都市規劃與性別議題,讓我們的城市生活在適切的性別規劃架構下進一步走向性別平權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