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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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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需要有性別意識的社會安全網--讓承擔最多照顧責任的女性成為主體
年度別: 110
專家學者: 伍維婷
專家學者單位: 世新性別研究所副教授
上版日期: 110-10-20
主題分類: 就業、經濟與福利
專欄本文:

試想有一個家庭,大女兒今年16歲,剛剛發現懷孕;小兒子今年14歲,被老師發現在幫學長販賣毒品;爸爸整天無所事事,也不太回家,一回家就對媽媽大吼大叫;媽媽在菜市場裡面賣菜,負擔起家裡的經濟,因為長年的壓力,媽媽臉上很難出現笑容。

 

試問,目前的社會安全網,接得住這位承受經濟壓力、照顧壓力、親職壓力以及親密關係暴力的母親嗎?大女兒跟小兒子在沒有社安網政策之前,就有相關的社會福利措施可以介入協助,但媽媽呢?這位媽媽可能可以因為女兒未成年懷孕以及兒子販毒的狀態,而得到政府福利措施的支持。但是,這位媽媽真正需要的是,針對她長期承擔家庭照顧責任的支持系統。她可能需要社工陪伴、心理諮商、親職協助,甚至是喘息服務。

 

但目前社會安全網的規劃,看不見女性主體,尤其在多數脆弱、危機家庭一肩扛起照顧責任的女性,她們是母親,是女兒,是媳婦,是姑姑,是阿嬤。

 

現有制度中關於照顧者的協助措施,最常見的是長照服務中的喘息服務,但是根據衛福部統計數據,符合申請資格的照顧者,僅有一成申請此服務。長照現況的實務經驗告訴我們,目前喘息服務的設計,並不符合照顧者的需求。甚者,需要服務的照顧者,不只是長照的家庭;照顧者的需要,也遠遠多於喘息服務。

 

社會安全網是許多第一線工作者引頸期盼許久的政策,政府投入了大量資源,從第一期到第二期,總共近四百七十六億經費。希望「接住」有需要的人,讓每個人都過上有尊嚴的好生活,相信是許多政策規劃者與實務工作者努力的目標。在此前提下,具體建議社會安全網至少能朝以下二個方向調整:第一,建構「以女性為主體,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石」的社會安全網,提供照顧者多元選擇的支持服務。第二,建構以居住為核心的社會安全網,居住不再只是資源補貼的一環,穩定居住才能真正脫離困境。

 

一、   建構以女性為主體的社會安全網

社安網第一期所揭示的計畫目標:「家庭社區為基石,前端預防更落實」、「簡化受理窗口,提升流程效率」、「整合服務體系,綿密安全網絡」中,第一個目標說明政府對於社安網需求者的定義:家庭。這是政策制定者常見的思考,認為接住家庭就能夠照顧弱勢群體。但這樣的思考,長期以來忽視了多數正在接住家庭的照顧者,是女性。

 

CEDAW第38號一般性建議(2020),當談到政治、社會、經濟如何歧視女性時指出,「社會支出減少進一步將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的責任從政府轉移到婦女身上。這些因素強化了造成對不同婦女群體的壓迫的歧視性文化和社會規範,後者又反過來使這些因素長期存在。」換言之,當政府福利服務沒有進場時,多數的家庭是仰賴女性一肩挑起經濟與照顧的責任。

 

然而,目前政府對女性的協助,僅限於法律定義下的弱勢處境,例如受暴、受騷擾或是貧窮,卻不理解女性的處境不只是目前法律定義下的弱勢。女性的弱勢處境更來自傳統文化的角色框架,以及社會偏見所造成的歧視。例如:當一位單親媽媽要到職場找工作時,她所需要的托育服務,不僅是接送時間固定的公托服務。因為,單親媽媽所面對的就業職場,很可能有輪流排班的要求,此時,能協助單親媽媽穩定就業的,必須是平價優質充足的臨托服務。

 

目前社安網設計,以家庭為主體進行規劃,反而加深家庭結構與家內分工對女性造成的歧視。CEDAW第29號一般性建議(2013)早已明確指出,「家庭市場研究表明,家庭結構、家庭內的性別分工和家庭法對婦女經濟福利的影響不下於勞動市場結構和勞動法的影響。的確,婦女往往不能平等享有其家庭的經濟財富和收益,而且一旦家庭解體,她們付出的代價通常比男子更高,守寡後則可能陷於赤貧。如果她們有子女,特別是國家提供的經濟安全網很小或根本不存在時,則尤其如此。」

 

換言之,社會安全網政策規劃若無法察覺傳統文化與社會規範對形成女性弱勢處境的影響,進而以政策措施加以導正,則有可能構成間接歧視。CEDAW第28號一般性建議(2010)對於間接歧視的定義如下:「對婦女的間接歧視,係指法律、政策、方案或做法看似對男性和女性並無偏頗,但實際上造成歧視婦女的效果。因為明顯中性的措施並未考慮原本存在的不平等狀況。此外,因為不承認歧視的結構、歷史模式,以及男女之間不平等的權力關係,可能使現有的不平等狀況因間接歧視更為惡化。」

 

具體建議,社安網應真正接住承擔多數家庭照顧責任的弱勢女性,計畫目標應修正為:建構「以女性為主體,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石」的社會安全網。如何建立以女性為主體的社安網?必須由看見弱勢女性的多元差異開始。茲舉一例:喘息服務。無酬承擔照顧責任的可能是年長女性、單親媽媽、身障女性等,每一個照顧者的照顧工作量、自己身心健康狀況、對於社交的需求等都不同,一刀切的喘息服務,無法真正提供包括:情緒支持、諮商服務、照顧課程、家務協助、職場平衡措施等的多元服務。英國、芬蘭、澳洲早已將照顧者的需求入法,看見家庭照顧者獨特的經驗,並建構以其為主體所設計的喘息與支援服務。

二、   建構以居住為核心的社會安全網

建構以居住為核心的社會安全網,方能落實以女性為主體,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石的服務。因為傳統文化與社會規範的影響,弱勢女性不管在原生家庭或在自己成立的婚姻關係,都很難取得房子的所有權,居住穩定是多數弱勢女性面臨的挑戰。真正的社會安全網,是要確保每一位弱勢者都能穩定居住。搭配居住顧問以及社工的協助,讓弱勢者選擇不超過收入可負擔比例的居住選項,才能真正脫離困境。

長久以來,居住服務在社會安全網的架構中,只是資源補貼的一環,常見以租金補貼或者社會住宅的方式協助弱勢者。但這樣的規劃,看不見弱勢女性的多元需求。以租金補貼的申請規定為例,今年七月順利申請,也要到明年一月才能領到補助,無法及時協助租屋族度過眼前難關。再論社會住宅的租金定價,目前台灣社會住宅的租金定價仍是市場思維,造成收入越低者,租金負擔佔其所得的比例越高。反觀美國、英國、日本在社會住宅的租金計算上,都已經納入承租者的收入考慮,明定租金僅能佔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如此做法才能真正協助弱勢群體。

除了目前制度設計的問題,更重要的是,社安網必須察覺就業場域及租屋市場的性別歧視,例如:職場上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弱勢女性在就業市場受到的就業形態侷限;非典型勞動女性佔多數;租屋市場對於單親媽媽的異樣眼光,以及房東不讓房客入籍,擔心影響稅務,卻讓受暴婦女面臨沒有戶籍的處境等。租金補貼或者社會住宅租金設定上,必須開啟差異性規劃,方能真正協助弱勢女性,包括單親媽媽、身障女性、受暴媽媽、年長女性等群體所面對的歧視與困境。

以女性為主體、以居住為核心的社安網,才能真正改變女性弱勢者的處境。首先要協助弱勢女性保有居住,以維繫與蓄積基本生存能力。接著才能朝向穩定居住的目標努力,導入支持性服務,改變困境。以韓國首都的社會住宅方案為例,住宅諮商師是與每一位住戶討論,他們選擇的居住服務,並在居住服務之外,連結其他社福措施。尊重並看見差異,讓每一位住戶安心朝向穩定居住的目標前進。

社會安全網是政府的良善美意,但缺乏性別敏感度的政策會導致對女性的歧視。在多數脆弱家庭裡,都有一位女性長期承擔著照顧責任,政府必須能以女性為主體思考規劃政策,才能真正從照顧者手中接回原本政府所應該承擔的責任。

相關連結: CEDAW第28號一般性建議、CEDAW第29號一般性建議、CEDAW第38號一般性建議  CEDAW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