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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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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性別議題、社會正義
年度別: 108
專家學者: 戴伯芬
上版日期: 108-09-24
主題分類: 就業、經濟與福利
專欄本文:

溫布頓的問題

    七月份溫布頓決賽精彩落幕,女單賽事採取三戰二勝制,哈莉普直落二擊敗23座大滿貫的小威廉斯奪得后冠,男單則由費德勒與喬柯維奇頂尖對決,歷經五盤大戰之後搶七,鏖戰四小時57分鐘才分出勝負。男、女單打冠軍皆可獲得235萬英鎊(約合9621萬台幣)獎金。賽後卻出現男、女獎金相同的爭議,反對者認為大滿貫中男、女球員同酬,但男單與女單局數不同,觀眾人數以及門票收入有別,男、女選手獲得的獎金卻是一樣的,顯然對於男性選手並不公平。

    運動領域普遍存在著同工不同酬的現象,依據BBC的調查,在35個提供獎金的體育賽事中有25個項目達到男女同酬的目標。拜性別平等風潮所致,網球大滿貫賽在國際女子網球協會(WTA)創立人金(Billie Jean King)的努力下,1973年美網成為了第一項實現男女同工同酬的大滿貫,溫網則在2007年才跟進,但是在其他ATP的網球賽事中男女球員獎金不同仍是常態。就此看來,男、女球員獎金不平等現象究竟是一種性別歧視?還是按勞分配?

平等或公平?

   溫布頓的男女選手獎金分配問題反映了人類社會一個亙古的難題:平等(equality)或公平(equity)。平等指的是不論個人差異,身為人類一律都享有同樣的權利,不論男、女選手都該獲得同樣的獎金,平等保障人類的基本權益,但是齊頭式的平等也引發男、女「不同工同酬」的爭議;公平指的是衡量個人付出和獲得而達到盡可能相等,男女選手由於付出的比賽時間與球賽收入的差異,依按勞分配原則,績效越好的人所得到的報酬理應越多。雖然男女生理條件不同,但在競賽中同樣需要發揮人體極限才能獲勝,女性選手打來並不比男性選手輕鬆,因此,不論男、女選手都個自在挑戰自己的體能極限,如果因此而給予女球員較低的薪資,對於女性選手而言確實會感受到不公平。

   羅爾斯(Rawls,1971)在經典的《正義論》一書中提出「公平即正義」(justice as fairness),有助於思考這個問題。他認為訂定正義原則的公平程序,使得社會或經濟上的職務在機會均等的情況下對所有人開放,同時必須基於平等自由權原則和差異原則來分配,平等自由權是指每一個人都擁有平等的權利享有最大的基本自由,並相容於其他擁有相同自由權利的人;差異原則是認為制度設計應尊重差異,以有利於弱勢成員分配到最大利益為目標。

    體育職場僅以門票收入做為薪酬分配的考量時,認為個人憑借天賦、個人努力,且透過公平程序而獲得獎賞,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不過從平等自由權原則來看,網球比賽本身即考量到生理差異,男、女球員會分開競賽,使得女子球員可以獲得最好的發揮,目的即在實踐個人擁有平等權利原則。其次,體育賽事如何讓處於弱勢的運動選手利益極大化?問題在於女性選手是否較男性處於不利的地位?依據CNBC(2016)的調查,參加大滿貫賽的男、女選手平均年齡逐年昇高,2016年男性選手平均27.7歲,女性選手卻只有25歲,男性選手不僅職涯較女性選手「長壽」,且不受婚育的影響,不像女性球員結婚等於宣告退休,也有不少女性選手在生子之後再也回不去昔日的頂峰。當我們進一步考慮男女的生理差異以及性別角色,男女選手同酬是保護母性最具體的作法,避免遊戲規則對於扮演母職的女性之懲罰,更是挽救當前日益低下的生育率之良方。男女同酬不僅是性別平權的指標,也考驗一個社會能否脫離窄隘金錢觀,建立確保每個人立足點平等的社會正義,問題在於一般人能接受這樣的正義價值觀嗎?

女人真的應該賺得比較少嗎?

    當我們將眼光從男性為主的體育競技場移到職場,男、女薪資不平等是社會常態,也經常被大眾視為理所當然。過去的研究指出造成男女薪資差異的主因在於男女從事的工作性質以及職位的差異,依據社會學家張晉芬的調查研究發現男性和女性受僱者薪資差距的縮小,與少數女性有機會進到收入較高的白領職業有關,但即使同在女性集中的職業內,女性的平均薪資仍不及男性。

圖1顯示除了金融不動產業之外,男、女的薪資在多數產業仍有一定差距,女性薪資僅及男性的83%。不動產業是唯一女性薪資高於男性的產業,男性薪資水準(46,717元)低於女性(48,545元),女性受雇者在住宿及餐飲業可及男性90%,在金融及保險業可達89%。男女薪資差距最大者都是在陽剛氣質主導的產業,在醫療保健服務業,女性薪資僅及男性57%,男醫生/女護士等傳統性別分工是左右薪資分配的鐵律;其次是在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女性薪資僅及男性65%,演藝圈充斥男尊女卑/男性英雄女性花瓶的刻板印象;製造業的女性薪資僅及男性73%,原因仍出在男性體力優於女性的傳統思維。

   不過,男女薪資不平等的主因在於女性在組織內占據重要位置的比例和人數遠低於男性,造就了傳統性別分工中「不同工不同酬」現象。從職業分布來看,雖然臺灣女性專業人數79萬人,已高於男性67萬人,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中卻有高達72%是男性,顯示職場的升遷仍有隱型天花板存在。勇氣、魄力、果斷、冒險、創新,這些領袖特質被視為與陽剛特質有關,也讓男性比女性更容易進入管理職。男女在職場升遷機會的不平等,讓女性無法像盤據中央球場的男性運動員,享有更多觀眾的掌聲。

    自從2016年兩性平等工作頒布以來,男女的薪資差距已經大大地縮小,但是女性在醫療、娛樂以及製造業等特定產業的地位以及形象仍有待提昇,這些產業通常也是陽剛氣質主導的組織文化最盛行之處。即使賽後出現不同的雜音,溫布頓大賽仍維持男女球員獎金相同的作法,顯示男女薪資不平等不只是一個簡單的公平問題,還關乎社會是否願意接受正義的程序而給予弱者最大的利益,男女同酬不僅是一個表面、齊頭式平等,還彰顯出一個社會認同母職角色而給予女性平等機會的公平正義。(本文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處立場)

參考資料來源:
  1. Laughable and unfair': Wimbledon finals ignite ugly $4 million controversy. July 15, 2019. Yahoo Sport Australia. From https://au.sports.yahoo.com/wimbledon-finals-ignite-equal-prize-money-debate-024703834.html
  2. BBC調查:男女運動員獎金的「性別差異」。(2014年 10月28日)。BBC。取自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sports/2014/10/141028_sports_gender_prize_money
  3. Edmond, Charlotte. (2017). How women won the fight for equal prize money at Wimbledon. July 7, 2017. World Economic Forum. From https://www.weforum.org/agenda/2017/07/wimbledon-women-equal-prize-money/
  4. John Rawls. (1971).A Theory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5. Wells, Nick and Chemi, Eric.(2017). Professional tennis is older than it's ever been. January 28, 2017.CNBC. Retrieved August 10,2019, from https://www.cnbc.com/2017/01/28/professional-tennis-is-older-than-its-ever-been.html
  6. 張晉芬(2017)。性別平等了嗎?男性和女性受僱者薪資差距解析,收錄於林宗榮等《未竟的奇蹟》(頁160-186),中央研究院社會所。
相關連結: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