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落幕的2024巴黎奧運,號稱為史上最為性別平等的奧運賽事,不僅延續2020東京奧運在掌旗官性別的規範,亦達成〈Olympic Agenda 2020〉中所提及的運動員性別比例50/50,並實踐在選手村設置哺育空間等多項措施,完成近期對於性別平等目標設定。然而,回顧奧運的女性參與歷史,從1986年首屆現代奧運全無女性參與、1900年巴黎奧運女性僅在高爾夫與網球兩項賽事中現身、2012年倫敦奧運為首度所有參與國家皆有女性運動員參賽,及至2024巴黎奧運的運動員性別比例50/50。歷經一百多年的進程,實際上是仰賴許多女性運動團體及國際組織的倡議與合作之下,逐漸撐出女性參與體育運動的空間。舉例來說,在1994年成立的國際女性與運動工作小組(International Working Group on Women and Sport, IWG) 便是扮演串連全球相關組織與團體,以確保女性在運動中各面向的參與機會與價值得以提升的重要組織。
此外,體育運動領域在性別平等議題的推展,不僅侷限於女性運動人口及比例的增加。女性除了以運動員角色參與以外,也拓展在奧運會場上以不同角色現身的機會,如教練、裁判等技術人員、媒體工作者與擔任領導決策位階等,且女性以不同角色參與其中的機會與經驗也逐漸受到重視。而為加速〈Olympic Agenda 2020+5〉的實踐,國際奧會亦提出性別平等與包容目標2021-2024 (IOC Gender Equity and Inclusion Objectives 2021-2024),期望透過國際奧會的影響力,在參與比例、領導力、安全運動、媒體描述與曝光及資源配置等不同層面逐步達成奧運中各個層面的平等與包容。有別於固守於女性運動員參與比例及人數的增加,近期則更加重視女性領導力的提升,舉例來說,國際奧會以「多元、平等、包容」為其價值核心,在全體員工的性別比例、主管層級的女性比例以及國籍部分,皆有明顯的提升 (資料來源:https://www.tpenoc.net/news/international/ioc-advancing-gender-equality/)。而媒體作為影響社會大眾理解奧運賽事的重要管道,媒體呈現與曝光也成為另一個關鍵的場域。對此,國際奧會也提供〈性別描述指南〉以協助媒體工作者及相關人員更有意識的注意運動報導中是否隱藏了性別偏見,並且透過指南的指引呈現更為平等、可賦權女性及弱勢群體的報導內容。
另一方面,同樣出現在國際奧會〈Olympic Agenda 2020〉中的建議,尚有對於包容不同性傾向的族群,及反歧視的奧林匹克原則。而國際奧會對於多元性別議題的重視,不僅展現在奧運會相關文件檔案或倡議宣言,也透過奧運會期間的驕傲之家Pride House的設置,展現對於LGBT族群的支持。以LGBT運動員的參與情況來看,1988年漢城奧運期間,馬術運動員Robert Dover 為首位在奧運賽事公開出櫃的同志運動員,而後,歷屆奧運所記錄的公開出櫃同志運動員人數不斷增加,及至巴黎奧運,已有約195名運動員公開自己的同志身分。在東京奧運期間,不僅迎來歷史上第一位跨性別運動員參與賽事與第一位獲得獎牌的非二元性別運動員。此外,在推動友善及包容策略的過程中,日本也因此開啟一連串與LGBT族群與運動參與相關的討論、策略及活動,且有五名LGBT運動員公開現身。這樣的現象,某種程度也呼應國際運動組織及性別友善團體或人權組織對於多元性別的倡議成效,更加重要的是,在國際大型運動組織的支持之下,承辦賽事的城市及組織,在政策向下推動的過程中,一方面,承辦方不可迴避的必須回應這些政策,另一方面,則是提供對於性別友善組織及有意推動相關議題的團體/人士有力的基礎,以延續與落實政策的方式持續發展。
巴黎奧運組會會主席Tony Estanguet在2023年5月17日國際反恐同日 (the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Biphobia and Transphobia)所發表的宣言中,便說明巴黎奧運對於LGBT族群的支持,以及對抗歧視與展現包容的立場。而巴黎奧運在開幕式中參與演出的變裝皇后、三男女擁吻畫面、對歷史中重要女性人物的致敬,以及文化奧運Olympiade Culturelle臺灣舞台的妮妃雅,也體現不同城市對於多元、包容的理解與實踐。可見,多元、平等與包容儼然成為近期奧運的核心價值之一,並且強調參與其中不同個體的多元性(族裔、性別、性傾向等)在賽事中皆能應受到尊重與肯定。然而,除了前述的女性參與及女性參與角色的多樣性以外,亦須理解性別呈現的多樣及多元樣貌。
此次巴黎奧運中另一個特別受到關注的議題,便是來自阿爾及利亞及臺灣的女性運動員遭遇「不夠女性」的性別質疑,也因此帶動一連串對於「女性」定義的討論及對於奧運賽事對於女性性別檢查歷史的回顧。有別於前述的多元與包容,過去國際大型運動賽事對於女性進行嚴密的性別檢查與身體控制,其目的在於確保「女性」身分未有踰越以生理差異為基礎的差異,並延續賽事規範以自然的生理狀態進行分組,作為區辨性別的重要參照,避免產生「不公平」的現象。過往的性別檢查,雖是以公平為名義,但實質夾帶對女性身體、女性形象的侷限與管控,且可能限縮了女性競技表現與運動能力的潛能。另一方面,以生理學觀點為出發點的分類標準,也較容易忽略性別的多樣性,而落入較為二分且線性的思考。而立基於生理條件處及優勢的討論,也不可避免的延續至跨性別運動員參賽資格限制規範的爭議之中。檢視跨性別運動員參與奧運的相關規範,自2003年,國際奧會才開放跨性別運動員參與賽事,並逐步調整相關規範(如睪固酮濃度或免除外生殖器手術作為必要條件),提供跨性別運動員得以參與賽事的機會,以符合多元、包容的精神。
自2020年東京奧運首位跨性別女性舉重運動員Laurel Hubbard現身後,隨之而來的便是一連串對於參賽資格的討論及限縮。2021年東京奧運結束後,國際奧會將原有的跨性別運動員參與賽事規範改以「基於別認同與性別差異的公平、包容和非歧視的框架」做為參考指引。同時,部分運動單項總會(如田徑、水上運動、自行車、西洋棋、橄欖球)考量運動項目的特殊性等不同因素,而選擇採取更為嚴格的規範定義「女子組」的參賽資格。因而,在2024年巴黎奧運期間,雖仍有以非二元性別身分參與賽事的選手,但未有跨性別運動員出現在奧運會場之中。接續夏季奧運的帕拉林匹亞運動會,則是出現首位跨性別女性運動員Valentina Petrillo,但同樣的引發對於跨性別運動員參與賽事的正反立場爭辯。因此,跨性別者運動參與議題,也成為在權衡公平與多元包容之間的難題。
實際上,近期無論是跨性別運動員資格爭議或女性運動員性別身份質疑的討論,其實也可以視為重新檢視與理解運動中性別議題的契機,且有助於協助社會大眾釐清既有的性別刻板印象、破除性別迷思,進而提升運動場域中的性別意識。
最後,體育運動與性別(平等)議題,雖多數時間從女性參與比例及人數增加為出發點,但實際上是更為廣闊的包含不同角色、形式及性別少數族群的參與機會及經驗。若以奧運為例,便可以窺見近年來國際體育運動組織對於性別平權議題的多種層次與討論面向。因此,本文標題所指的「多元」,其目的在不僅在於呈現女性在運動參與過程中的多種角色,並藉此說明性別平權議題可以如何跳脫「女性」的「參與人數」侷限,同時,也呈現運動場域中不同性別個體的多樣性,及其從事體育運動之時的可能處境,以協助落實性別友善、多元包容的運動場域的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