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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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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性少數者的人生故事,與我們如此貼近
年度別: 109
專家學者: 徐志雲
專家學者單位: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上版日期: 109-12-23
主題分類: 多元性別
專欄本文:

性少數者是誰?

 

約二十多年前開始,台灣社會開始以「同志」一詞指稱同性戀者,此為香港傳入之用法。爾後同志的定義範圍逐漸擴大,在目前台灣社會當中,同志已可泛稱「性少數/性別少數」者,其中常涵蓋的族群包括LGBTI:女同性戀(Lesbian)、男同性戀(Gay)、雙性戀(Bisexual)、跨性別(Transgender)、中性人/陰陽人(Intersex)等,更進一步地也包含了「非傳統二元性別/性傾向者」(non-binary)。

 

我在台大醫院開設了「同志諮詢門診」,其中有些是常被同志的親屬(尤其是家長)所詢問的問題,例如「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人是同志?我以前從來不覺得有同志,為什麼我的小孩是同志?」

 

根據美國2017年全國性健康與性行為調查(18歲以上),針對性傾向的部分結果如下:有5.8% 的男性、1.5%的女性自陳是同性戀,有1.9%的男性、3.6%的女性自陳是雙性戀,有0.5%的男性、1.3%女性自陳是無性戀。

 

性傾向」指的是「哪種性別的人對我有性吸引力」,因此異性戀者是指僅在異性身上會感到性吸引力的人、同性戀是指僅在同性身上會感到性吸引力的人、雙性戀是指在同性或異性身上都可能會感到性吸引力的人。比較不為社會認識的是無性戀者,無性戀者指的是「沒有任何一種性別的人會讓自己感受到性吸引力」,但這不代表當事人沒有性慾、也不代表當事人無法建立親密關係或伴侶關係,因此無性戀者也可能會自慰、會有性興奮、性高潮,也可能會有伴侶,只是不見得會跟人發生性行為來達到性滿足。

 

回到台灣的調查研究,2011年台灣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進行的調查,北台灣24-29歲的族群當中,自我認定是同性戀的比例為男性2.85 %、女性5.21 %。但研究設計當中有一個非常巧妙的提問:「自我認定不是異性戀」,在這題當中有8.86 %的男性跟27.65 %的女性選答自己「不是異性戀」,這可能包含了同性戀、雙性戀、無性戀,也可能包含在上一題當中不方便承認自己是同性戀、或者對於自己的性傾向還在摸索與認同的人。這一份研究結果其實也反應了性傾向的多樣性可能超出一般人的想像,所謂「非異性戀」的性少數者,可能並沒有這麼少數,而是我們生活當中都能輕易接觸到的親友。

 

 

對於性少數者常見的疑問

 

在同志諮詢門診當中,我也常被詢問「為什麼我的孩子是同志?同志的成因是什麼?是不是被帶壞的?是不是因為現在學校都在教同志議題,我的孩子才會變成同志?同志難道不是病嗎、不是變態嗎?醫生能治療我的小孩、讓她/他變回異性戀嗎?」

 

這些問題,在科學上其實都已經進行過相當多的研究,許多聲譽卓著的專業組織也早已針對相關問題做出聲明,我整理了包括世界醫師會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世界精神醫學會 (World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美國精神醫學會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美國心理學會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美國兒科醫學會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英國皇家精神醫學院 (Royal College of Psychiatrists)、台灣精神醫學會、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等數個組織所發表過的內容,來回應幾個常見的疑問:

 

問題一:同性戀是異常嗎?

 

經過長年的研究,確定非異性戀(non-heterosexuality)的性傾向和性行為並不是一種疾病,而是人類發展多樣性的正常展現,「正常」本來就不只一種,少數也並不代表就是異常。

 

 

問題二:同性戀心理有病嗎?

 

同樣在心理學界也確認了同性戀、雙性戀的性傾向並不會造成心理功能的障礙,並不是「心理變態」,真正會造成心理問題的,是社會大眾對於非異性戀者的歧視。

 

問題三:同性戀的成因是什麼呢?

 

到目前為止,科學界對於人類性傾向(包括異性戀、雙性戀、同性戀、無性戀…..)的成因,其實都還沒有明確答案,因為人的大腦與行為本來就是極度複雜的,不會有單一而簡單的「成因」。特別要注意的是,科學界不只對於同性戀的成因沒有答案,連異性戀為什麼是異性戀,其實我們都還不知道成因,但我們也不會因此歧視異性戀。所以,不論成因為何,都不是歧視人的理由。

 

問題四:同性戀是被「教」出來的嗎?

 

就醫學上來說,性傾向並不是一種「個人選擇」,而一個人是「自然而然」地感受到自己喜歡的人是誰,正如同異性戀是自然而然地感受到自己喜歡異性,同、雙性戀也是自然而然地感受到自己喜歡同性或雙性。至今沒有任何可信的研究能夠去證實「經由某些教養或環境因素能改變一個人的性傾向」,也就是說性傾向不是被「教出來」的。

 

問題五:性傾向能夠「治療」嗎?

 

如上所述,性少數者的性傾向不是病態也不是異常,所以沒有治療的理由。過去在許多國家都有過嘗試將同性戀「轉化」為異性戀的手段,但最後的結果不僅無法真的改變一個人的性傾向,還會造成當事人嚴重的心理甚至生理傷害,所以這些專業組織都認為,聲稱能藉由所謂「轉化」或「修復」療法去改變性傾向的治療,會嚴重危害到當事人的健康與人權,同時滋長對於同性戀與雙性戀的偏見和歧視,萬萬不可進行。

 

 

從性少數者的故事反思社會的盲點

 

演講中舉了許多例子,以讓聽眾能更瞭解性少數族群的日常生活、或者在社會中遭遇的困境,更重要的是,從這些故事當中我們也可以反思許多跟「性」和「性別」、「性教育」有關的大哉問。

 

例如,智能障礙者同時也是同志,他的家長如何面對這個孩子的性需求,即使孩子已經成年,家長仍不免疑惑「他真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嗎?」而更困難的是,當我們看到智能障礙者拒絕別人的性接觸時,我們非常清楚一定要捍衛當事人說「不」的權利、保護智能障礙者,但如果今天這位智能障礙的成年人說「要」的時候呢?她/他想要性行為、她/他有性需求,我們能夠正視智能障礙者的性權利嗎?

 

又例如,在我的門診當中曾經遇過一位異性戀的已婚女性,她在發現自己的老公感染了HIV之後完全崩潰,一方面對老公的背叛感到憤怒(因為自己並沒有HIV,老公的HIV應該是跟其他女性的性行為所傳染)、一方面對於跟老公相處感到恐慌。過去從來沒有人教她該怎麼跟HIV感染者相處,她所能想到的都是危險與恐怖的連結。而且她發現自己無法跟任何一個親友談這件事,也幾乎找不到地方能夠關懷異性戀女性面對HIV感染伴侶的處境,於是她經由老公在感染科的個案管理師轉介到我的門診。過去社會大眾常認為HIV是跟男同志高度連結的疾病,殊不知病毒不會挑性傾向,任何人都有可能感染HIV,因此對於性傳染病的常識應該是每個人都要瞭解的。當社會長期將同志及HIV污名化、過度將疾病管制的資源投注在男同志族群時,反而讓異性戀者失去保護、缺乏支持的資源。

 

再例如,有一位在我門診就診的跨性別女性,她的原生生理性別是男性,但她從小就覺得自己跟別的男生格格不入,長大更覺得自己應該要是女生才對。她現在四十多歲,經由多年的化妝經驗和認真保養,外型早已是全然的女性樣貌,一般人極少發覺她的原生性別。她來到我的門診是為了進行變性評估,而她最近認識了一位男友,男友接受了她的跨性別身份、也願意跟她共結連理。但就在男友帶她回家見父母時,她被未來的公婆質疑:「妳這樣,還生得出孩子嗎?」她才驚覺,不是自己的性別露餡了(事實上,男友父母一直認為她是女生,沒有懷疑),而是自己的年齡!自己四十多歲的年齡被質疑已經沒有生育能力,但她的確沒有女性生殖能力,因此百口莫辯。她發現自己雖然是跨性別者,但正在經歷一般女性步入中年後的壓力,不斷地被審視生育能力、被當成生小孩的工具,自己的價值竟然也被「能不能生孩子」定義了!

 

以上這些故事,都不只反映性少數者所遭遇的困境,其實更反映了社會上每個人都在遭遇的性別困境。我們如何看待性慾、我們如何面對性健康的議題、我們是不是害怕談「性」?我們不知不覺地符合了社會對於男性或女性的期待,甚至包括了生兒育女的期待,我們身在一個社會定義了「男性」或「女性」該如何表現的二元世界之中,有沒有可能不要活得如此受限?

 

因此,演講題目「性少數者的人生故事,與我們如此貼近」,正是希望能在同性婚姻法案通過後的台灣社會,經由同志族群的眼睛,看到性別的更多樣貌,而不被傳統二元化的性別所框限,理解到人類本來就是充滿多元性的生物,唯有讓每個人獨特的樣貌共融共存,才有達到性別平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