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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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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線上厭女?網路讓仇恨言論更猖狂嗎?
年度別: 110
專家學者: 康庭瑜
專家學者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上版日期: 110-12-10
主題分類: 教育、文化與媒體
專欄本文:

這幾年,台灣的網路世界吹起厭女梗圖風。

 

「兩性憑拳。」

「厝若要興,某要照三餐菁。」

「盆栽要剪,女人要扁。」

 

除了以家庭暴力為笑點,這些梗圖也常用家務科技物來代稱女性。「如何修理你家中的洗碗機?」搭配這個文字的,是家暴女性的圖片。

 

無獨有偶,許多台灣以外的許多國家,從亞洲到西方,在網路中也興起了相當類似的「地獄梗」。

 

一則在英語世界流傳的梗圖這樣寫:「如果你把灰姑娘的故事倒著看,你會看到這個故事是在教女性如何學會自己該有樣子。」圖片搭配的是跪在地上擦地的仙杜瑞拉。

 

在這些不同的社會中,這一類厭女梗圖背後的情緒,都約略有一些共通性。

 

它總是關於對「女性僭越」的不滿──女性居然不懂得自己該有的樣子。這個該有的樣子通常指的是傳統女性的刻板角色,她應該去洗碗、擦地、順從、聽話、沒有太多的意見。而當女性竟然僭越了,不展現出她該有的樣子,她們需要一些提醒,才知道誰在是真正掌權的人,而這個提醒通常是暴力或是性暴力的威脅。

 

這種不滿的情緒看起來十分上一個世代。常常有人說「最近幾年我們的社會性別已經很平等了」、「我們的世代都有女性當總統了」、「我們現在有上市公司女性企業家」、「我們的性平教育自小學就紮根」、「台灣的性平在亞洲名列前茅」。然而近年怎麼會有如此傳統的性別角色想像,從古老的時代穿越而來,還發生在年輕世代使用者為大宗的網路平台?

 

網路空間:極端言論的迴聲室?

這些厭女言論的傳播,許多人責怪網路,認為這是網際網路科技的特性,容易催生極端言論。

 

的確,網際網路科技自從興起以來,成為許多極端言論的溫床。這是因為法律和社會主流規範所不容許的言論,容易在匿名的網路空間中興起。隱去了身份,人們更敢於發表法規或主流眼光所不容的看法,這有時雖然容許了很多政治異議和多元的討論,但這也包括了各種仇視社會弱勢的聲音──從種族歧視、性別性傾向歧視,到階級歧視。

 

此外,網路便利小眾人群聚集,讓少數身份者可以相互指認出對方。這個特性亦是水能載舟,亦可覆舟。

 

比方罕見疾病的病友和家屬,在沒有網路的時代要能群聚形成相互支持的群體,實屬不易。然而在今天,任何小眾身份只要有足夠的數位素養,都能快速登高一呼,快速被看見,然後集結起來。

 

然而這個小眾身份容易集結的特性,若是被用在極端言論或暴力主張上,可就不是那麼的令人振奮。

 

從納粹支持者、種族暴力支持者到性別暴力支持者,這些想法在日常生活的言論空間中屬於小眾,很難在日常生活中指認出大量同好。擁有這些想法的人不容易在日常生活中群聚起來,然而網路空間卻十分容易做到這事。少數的仇恨思想支持者,因此可以快速的在網路空間中集結起來,加大聲量。這聲量越集結,人們越認為這個想法越成主流,便也越來越大聲的說出來。

 

有時演算法會使這事更惡化。

 

許多社群媒體平台會根據使用者的瀏覽數據,區別出使用者會喜歡的內容。一個具有仇恨思想的使用者,可能會被大量推播他所喜歡的內容,使得使用者放眼望去皆是與自己思想類同的同溫層言論,便更加堅定了仇恨的信念。這種「迴聲室效應」(echo chamber),可能讓仇恨思想的情形更加惡化。

 

科技之外:社會潮流催生厭女文化?

除了科技環境可能加速性別暴力言論的傳播,社會環境的變遷也可能有影響。

 

今天的社會不是越來越性別平等了嗎?為什麼這種厭女暴力的言論,在越平等的時代反而越會出現,太矛盾了吧?

 

當一個社會性別開始變得平等,厭女暴力威脅也大量的出現。這兩個現象之間看似相互矛盾,但實際上可能是一種因果關係──很多人這樣推測。

 

寫作《不只是厭女》一書的康乃爾大學哲學家凱特曼恩就認為,當一個社會中,女性開始不去付出傳統刻板女性角色被認為應該要付出的東西,那些習慣了刻板性別分工的人便會產生一種憤恨不平的資格感(entitlement)。他們會認為自己生來不是應該要得到女性的那些付出嗎,女性居然沒有給付,實在是太不應該了,因而生出一種憤恨,以及一種想要教訓她們錯誤行為的心情。

 

這些傳統上女性被認為應該付出的事情有很多。包括她們應該要提供家務勞力(比如:乖乖的洗碗擦地、侍奉公婆),她們應該要付出的情緒勞動(比如:傾聽關愛他人、溫柔順從),她們應該要提供的生殖和性的服務(比如:願意生兒育女、同意性行為、滿足性慾)等。

 

也因此,當一個社會中性別越平等,越來越多女性越脫逸出這些傳統角色的時候,那種「我得不到我該拿的」的憤怒感、「女性怎麼可以沒有付出」的憤怒感,便有可能越發強烈。

 

當女性也開始外出職場工作,再也無力一人全包家務的時候。女性開始經濟獨立,不一定需要在婚姻之中尋求經濟庇護,也不一定會選擇在婚姻之中進行生殖和性的時候。這些社會趨勢,都讓無法適應新興性別角色的人們產生憤怒的情緒,甚至尋求線上的或甚至是線下的暴力行為來應對。

 

仇恨言論的解方

針對女性和針對其他各種族群的仇恨言論屢見不鮮,那麼我們究竟有什麼解方來應對?

 

許多國家採取法律手段,讓仇恨發言受到刑事追訴,這些國家時常是因為自身有經歷過仇恨言論帶來的沉痛歷史教訓。比方一些經歷過納粹主義種族仇恨言論的歐洲國家。他們深知言論的力量──言論不只是言論,它最終可能會召喚行動,以及召喚出更實質、更大規模的暴力。他們因而希望讓散布仇恨言論的人可以受到法律制裁,希望動用強力的法律工具來試著控制它。

 

也有其他的國家採取另一種立場。它們傾向重視言論自由,擔心若是以刑事法律追訴的方法來處罰仇恨言論,會不會太過度的威脅了人們的言論空間,比如美國。

 

在這些國家中,涉及性別的仇恨發言,雖然沒有仇恨言論的刑事法律來處罰,但在某些條件下,若符合性騷擾的構成要件,也可能被以性騷擾相關法規來處理。台灣目前的法規環境也類似這一種狀況。

 

除了性騷擾防治法規,這些國家也會採取其他的手段來改善性別仇恨言論。不以刑法的手段處罰仇恨言論,並不表示就要贊同或放任仇恨言論。透過教育和文化的方式來面對仇恨言論,也是法律手段之外的方法。

 

讓網路使用者慢慢能夠看到,網路中的仇恨言論並不是「只是好笑而已又不會怎麼樣」、「跟他認真就輸了」,而是會確確實實地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造成傷害,並且也確確實實地可能召喚出更升級、更大規模的暴力行動。透過媒體素養教育的手段,來促成社會對網路言論倫理的共識,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