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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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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國際氣候議題與性別觀點
年度別: 104
專家學者: 施奕任
專家學者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生物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上版日期: 104-12-18
主題分類: 環境、能源與科技
專欄本文:

一、前言

    氣候變遷及其不利影響日益受到關注,其不僅加劇環境退化,也直接與間接威脅著人類自身。直接影響來自於水災與旱災等各種極端氣候事件的頻繁發生,造成大量傷亡與損失;間接影響像是衝擊糧食安全、清潔水資源、公共衛生、遷徙甚至是衝突的增加等等。然而,氣候變遷的影響並非一成不變,其影響程度來自於性別、貧窮、族群與階級等社會背景。
    氣候變遷並非性別中立的議題。一直以來,國際社會逐漸接受女性和男性均有不同的經驗與知識,從不同面向促進發展與環境的永續性,但是也認知到女性缺乏平等的經濟、政治與法律的影響力。面對氣候議題,女性難以運用自身獨特的經驗與知識,協助國際與各國更有效地推動氣候治理,甚至面對社會與經濟弱勢,面對氣候變遷直接與間接影響而處於高度脆弱性而難以調適,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女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女性仰賴當地自然資源為生,原已匱乏的水資源、糧食與薪柴,都將因為氣候變遷更為捉襟見肘;同時,女性也難以公平取得資源與參與決定,特別是處於低度流動的農村,使得氣候變遷、性別平等與女性賦權顯得息息相關。
 
二、氣候風險的性別觀點
    女性與男性面對不同程度的氣候風險與脆弱性,其來自於社會壓制、經濟落差與政治限縮。在社會規範的壓制上,部分傳統社會使得女性無法獲得避免氣候風險所需的知識跟技能。以天然災害為例,1991年孟加拉水災,女性在約14萬死亡人口中居於多數,其原因可能來自於女性無法單獨出門,即便災害期間亦只能在家裡坐以待斃,同時女性被禁止如同男性學習游泳或爬樹等技能而降低求生機會。再以食物安全為例,發展中國家女性多數需要參與農業生產,但是社會規範卻嚴格限制女性擁有財產權與土地所有權,當氣候變遷導致農業生產不穩時,女性往往難以獲得農業信用與推廣服務的協助,而各種適應氣候變遷的農業技術也排除女性。不僅如此,面對家戶糧食不足時,傳統社會規範也經常要求讓男性優先享有食物,女性獲取足夠營養的比例遠低於男性。
    在經濟資源的落差上,女性與男性在時間使用、資源取得與伴隨著市場與政府體制對待的落差,都會影響其因應氣候風險的調適能力。例如世界銀行統計,女性年收入與生產力僅有男性的30%至80%,而在其調查的141個國家,有103個國家法令規範存在性別落差,阻礙了女性的發展機會。再以農業勞動力來看,女性約占全球的43%,比重則隨著不同地區和國家而異,在最不發達國家甚至超過半數,在發展中國家其僅擁有約10%到20%的土地。同時,全球約7.43億的文盲,女性居於其中三分之二。女性持續的貧窮狀況與社經弱勢,嚴重阻撓其強化調適能力的機會。
    舉例來說,Eric Neumayer與Thomas Plümper分析1981年到2002年141個國家的天災,發現女性在天災中平均餘命低於男性,而平均死亡數則高於男性。一般社會女性平均餘命多會高於男性,天災縮短了女性與男性在平均餘命的差距。當天災的災情越為慘重,則女性平均餘命降低的狀況則更為明顯。但是當女性的社經地位提高,則性別在天災時平均餘命的差距則為減少。
    在政治參與的限縮上,女性經常難以平等而有意義地參與國際與國家層級的氣候決策,不僅難以善用其既有的經驗與知識強化氣候決策的有效性,也使得多數氣候決策存在性別盲,而忽視女性潛在的需求與威脅,特別是多數調適政策往往與女性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根據婦女環境與發展組織(Women's Environment &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統計,2008年到2012年國際氣候談判跟相關機構的性別比重,女性僅居三成左右。
 
三、氣候治理的性別觀點
    氣候議題的性別觀點除了關注女性承受較高的風險與脆弱性,也認為女性積極參與有助於不同層級氣候治理的推動。女性在自然資源管理、生產與再生產活動都扮演重要角色,其考量如何克服自然環境的變動,而逐漸累積的經驗與知識,使其能夠提出務實而適合在地的因應策略。例如,在橫跨孟加拉、印度與尼泊爾的恆河流域,許多農村的女性為了因應氣候變化導致頻繁的災害威脅,採取許多調適策略以確保生計,諸如選擇較能抗旱的農作物、水災季節儘可能提早收成,或者種植高度較高的稻作避免於水災期間淹沒。
    國際面對氣候議題納入性別觀點仍在發展之中,未來應該確保女性能夠充分參與氣候治理。例如國際推動調適策略機構,2012年調適委員會(Adaptation Committee)15名成員僅有4名女性,調適基金委員會(Adaptation Fund Board)28名成員僅有5名女性,而最不發達國家基金(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Fund)的13名成員更是僅有2名女性。氣候治理納入女性參與,不僅有助於性別平等與女性賦權,也能整合女性與男性各自的經驗與知識,強化氣候決策的有效性和永續性。而201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召開會議時,承認女性在國際氣候談判跟相關機構的代表性過低(underrepresented),呼籲國際應該積極提升女性參與氣候決策的比例。

    除此之外,氣候治理必須確保減緩與調適策略均具有性別敏感性,進而促成女性社經地位的提升。氣候治理必須顧及女性在社會、經濟與政治的限制,而有效強化女性調適能力,諸如透過讓女性能夠更為便捷獲取氣候議題的資訊、讓缺乏財產權與土地所有權的女性得以獲取永續農業的資金與技術,或者擴大醫療照顧網絡,讓年長或鄉村貧窮女性確保健康條件,對抗氣候變遷觸發的水媒或病媒等傳染疾病。進而言之,氣候治理透過各種政策與計畫,提升女性的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女性社經地位的提升確保其有意義的參與決策。

參考資料來源:

施奕任,2009a,〈性別、環境與發展研究:全球氣候變化議題中的性別觀點〉,《政治科學論叢》,第42期,頁85-136。

施奕任,2009b,〈全球暖化及國際氣候協商的性別視角〉,《國際政治研究》,2009年第4期,頁55-71。
施奕任,2014,〈國際氣候治理的性別觀點〉,《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第66期,頁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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