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新加坡家庭教育政策及公私部門推動情形
黃月麗
教育部
家庭教育
公務出國報告
2016-02-18
[新加坡] 一、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Ministry of Social and Family Development, MSF) 二、 恩社區服務協會(En Community Services Society, ECSS) 三、 裕廊區域圖書館(Jurong Regional Library) 四、 飛躍社區服務中心(Fei Yue Community Services) 五、 新加坡科學館(Science Centre Singapore)
2016
我國依據家庭教育法,由中央教育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家庭教育中 br>心,結合公私部門資源推展家庭教育,提供預防性及支持性之家庭教育服務。目 br>前我國推動家庭教育之困境包括專業人力不足、人員流動頻繁、父親參與親職教 br>育活動的人數較少,以及尚未能完全有效掌握單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原住民 br>族、身心障礙者或其他有特殊情境或需求之家庭,以提供所需之家庭教育服務等。 br>我國及新加坡有著類似的族群背景及社會變遷,然新加坡政府設置專責機關 br>統整所有家庭施政,並連結民間力量推動成效良好,爰為深化我國家庭教育政策 br>之推展,本次計畫考察新加坡家庭教育政策及公私部門推動情形,希借鏡星國經 br>驗,激盪更多創新想法,作為我國未來擬訂家庭教育政策方向及推動措施之參考。 br>本次考察特地拜會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Ministry of Social and Family br>Development,MSF),雙方針對兩國推動家庭教育、公私協力等情形進行對談與交 br>流,會中新加坡更分享其家庭教育有關方案及措施,林政務次長及終身教育司黃 br>月麗司長等一行受益良多。其他拜會的新加坡公私部門組織包括裕廊區域圖書館 br>(Jurong Regional Library)、科學館(Science Center Singapore)、恩社區服務協會(En br>Community Services Society)、飛躍社區服務中心(Fei Yue Community Services)。此 br>次經由考察過程的交流與互動,謹提出下列幾點建議作為未來參考: br>(一) 建議政府應以「家庭」為基礎進行跨部門政策規劃; br>(二) 建議落實行政三聯制及加強相關實證研究為政策基礎; br>(三) 家庭教育之管道應近便可及並加強家庭倫理價值之傳播; br>(四) 家庭教育議題融入學校教育之設計應更多元化及專業化; br>(五) 加強結合民間企業及社教機構共同推動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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