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范姜群兆心理師、何俊賢心理師、溫紹華心理師、陳佐維心理師、劉令恬心理師、蔡昇諭醫師、林俊佑心理師、謝淑芬社工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期限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其他
新竹縣政府公報
頁48
中文
|||
2015
國家圖書館臺灣書目整合查詢系統
http://metadata.ncl.edu.tw/blstkmc/blstkm?!!NOMA01783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