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范姜群兆心理師、何俊賢心理師、溫紹華心理師、陳佐維心理師、劉令恬心理師、蔡昇諭醫師、林俊佑心理師、謝淑芬社工師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期限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其他
新竹縣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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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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