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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勞工退休金本人請領一次退休金核發件數及金額
指標定義: 1.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得選擇請領一次退休金,並經勞保局依法核付之件數及金額。
2.103年起,勞工未滿60歲,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2規定之喪失工作能力者,得提前領取退休金。
3.本項件數資料係依每月核付件數加總計算,金額資料亦同。
提供機關: 勞工保險局
最近發布日期: 2023-07-06
領域及分類: 就業、經濟與福利
複分類: 年度別,性別,年齡組,給付類型
資料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發布頻率: 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