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標名稱: 各級學校行政主管人數
指標定義: 1.大專校院學術主管包括學院院長、科系所主任、所長(不因學校認定標準不同而異),並依學校員額編製表規定辦理;另學校視為教學單位且非為對外招生之院、系、所、學位學程之教學單位主管亦計入。100學年以前僅計列歸為一級單位之學術主管人員。
2.大專校院一級行政主管包括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主任秘書、圖書館館長、進修部主任、資訊中心主任、人事主任、會計主任及其他經學校歸為一級行政單位之主管人員。
提供機關: 教育部
最近發布日期: 2023-06-05
領域及分類: 教育、媒體與文化
複分類: 學年度別,設立別,教育階段,性別,行政主管職稱
發布頻率: 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