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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大專校院藝術相關科系(所)教師人數
指標定義: 1.106學年起係依106.9.4實施之「中華民國學科標準分類(第5次修正)」(簡稱第5版)歸類,藝術相關科系係指021藝術學門;惟105學年以前採上一版歸類,106學年數字較上學年差異大,係因
第5版之「藝術學門」含括第4版之「設計學門」與「藝術學門」所致。
2.105學年以前係依96.7.4實施之「中華民國學科標準分類(第4次修正)」歸類; 藝術相關科系(所)含美術學類、雕塑藝術學類、美術工藝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舞蹈學類、視覺藝術學類、
綜合藝術學類、民俗藝術學類、應用藝術學類、藝術行政學類等相關科系(所)。
3.本表係依學校所在地計入縣市別統計,跨縣市校區全部計入校本部所在地。
4.本表教師數不含助教。
提供機關: 教育部
最近發布日期: 2023-05-08
領域及分類: 教育、媒體與文化
複分類: 性別,學年度別,縣市別,設立別
發布頻率: 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