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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勞保遺屬年金給付核付人數及金額
指標定義: 1.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或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老年年金或失能年金給付期間死亡、或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15年,並符合勞保條例第58條第2項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前死亡;其符合勞保條例第63條第2項規定之遺屬,請領勞保遺屬年金給付,並經勞保局依法核付之人數及金額。
2.本項人數資料係年底核付人數,金額資料係依每月核付金額加總計算。
提供機關: 勞工保險局
最近發布日期: 2023-07-06
領域及分類: 就業、經濟與福利
複分類: 年度別,性別,年齡組,給付類型
發布頻率: 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