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日期: |
93-12-17 |
| 修正日期: |
101-03-05、97-01-15、94-05-30
|
| 立法緣起: |
屏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及督導性別平等教育,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設置「屏東縣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 內容摘要: |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研擬本縣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規、政策及年度實施計畫。
(二)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並協助縣屬學校、社教機構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與發展。
(三)督導考核縣屬學校、社教機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之實施。
(四)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評量及相關問題之研究發展。
(五)提供縣屬學校、社教機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事項之諮詢服務及調查、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六)辦理縣屬學校教育人員及相關人員之在職進修。
(七)推動本縣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
(八)其他有關本縣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
| 最新消息: |
|
| 最新消息檔案: |
|
| 相關連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