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法規/政策名稱 | 制訂日期 | 主題分類 | 相關主題 | 立法緣起 |
| 1 |
新北市家庭暴力事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處所設置及執行監督辦法
| 105-09-21 | 人身安全與司法 |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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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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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新北市政府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
| 105-01-01 | 性別平等 |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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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為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及保障婦女權益,特設新北市政府性別平等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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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要點
| 104-09-11 | 人身安全與司法 |
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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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三項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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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
| 103-12-17 | 教育、文化與媒體 |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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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本府教育局主管學校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之事件,建立執法之公平性並予以適當及公平之裁處,特訂定本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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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
| 103-12-12 | 性別平等 |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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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為處理本府教育局主管學校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之事件,建立執法之公平性並予以適當及公平之裁處,特訂定本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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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新北市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審核作業規定
| 102-07-01 | 就業、經濟與福利 |
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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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定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五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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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事件裁罰基準
| 102-02-21 | 人身安全與司法 |
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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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為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事件,依循比例原則予以適當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及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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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事件裁罰基準
| 102-02-21 | 人身安全與司法 |
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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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事件,依循比例原則予以適當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及公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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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新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
| 100-11-02 | 人身安全與司法 |
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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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條第二項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二十八條定,訂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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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事件裁罰基準
| 100-06-14 | 人身安全與司法 |
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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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為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事件,並依循比例原則予以適當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及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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