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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平法規與政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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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平法規與政策
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作業要點
負責機關:
桃園市
網頁資訊:
105-06-30建立,見所有更新
主題:
人身安全與司法
制定日期:
104-12-01
修正日期:
立法緣起:
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為提供員工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特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訂定措施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內容摘要:
本要點所稱之性騷擾,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劃、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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