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緣起: |
為提供新住民更完善的權益保障及生活條件的改善,加速來台的適應生活與提升親職教育能力,結合社區相關的資源,認識所在地區文化及語言活動,並藉由親子一起活動的過程,讓新住民對台灣文化多點認識與了解,且增加親子及家庭的互動,協助新住民家庭成員,共同分享各項福利資源。
結合思考如何協助新住民了解客家傳統性別刻板化的角色(男尊女卑)、破除職場性別歧視、尊重個體差異的性別互動,促進新住民於家庭及社會地位,以省思社會文化對性別的迷思,並鼓勵自身或與周遭互動能以行動微革命轉化此性別刻板化的社會文化,促進新住民性別實質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