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法規/政策名稱 | 制訂日期 | 主題分類 | 相關主題 | 立法緣起 |
| 311 |
新竹市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運用辦法
| 94-01-01 | 權力、決策與影響力 |
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
新竹市政府為妥善運用社會救助金,特訂定本辦法。
|
| 312 |
新竹市婦女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 94-01-01 | 性別平等 |
CEDAW與性別主流化
|
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輔導婦女福利機構之設立,以提供婦女安置、輔導、諮詢、親職教育及支持成長等福利措施,特訂定本標準。
|
| 313 |
新竹市外籍配偶生活扶助自治條例
| 94-01-01 | 人口、婚姻與家庭 |
婚姻移民
|
為照護新竹市市民之外籍配偶,就身心保護、生活扶助與就業及醫療優生保健提供必要之協助,以安定其生活,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
| 314 |
屏東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 93-12-17 | 教育、文化與媒體 |
學校
|
屏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及督導性別平等教育,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設置「屏東縣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 315 |
雲林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 93-10-25 | 性別平等 |
CEDAW與性別主流化
|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五條規定訂定。
|
| 316 |
苗栗縣政府性騷擾與性別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 93-10-14 | 人身安全與司法 |
性騷擾
|
為保障性別工作權平等,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建立性騷擾事件申訴管道,並確實維護當事人之權益,訂定本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二條規定訂定之。
|
| 317 |
苗栗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 93-06-25 | 教育、文化與媒體 |
學校
|
苗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條、第5條及第8條之規定,設置苗栗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本要點。
|
| 318 |
屏東縣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
| 93-05-27 | 性別平等 |
性別平等機制
|
屏東縣政府為保障性別人權,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平等、提倡衛生保健,特設屏東縣性別平等委員會
|
| 319 |
新竹縣性別平等促進委員會設置要點
| 93-04-28 | 性別平等 |
CEDAW與性別主流化
|
為促進性別平等,保障婦女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並提供性別平等相關服務諮詢與指導,特設新竹縣性別平等促進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
|
| 320 |
基隆市政府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
| 93-04-16 | 性別平等 |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
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促進基隆市(以下簡稱本市)性別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特設基隆市政府性別平等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本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