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國女性主義者西蒙波娃說:「女人不是生成的,是變成的」。這句話意在強調,性別是社會建構的結果,而不單純是生物條件所決定。
傳統上,女人的命運與社會角色被假定為屬於家庭,她最主要的角色是女兒、太太與母親,擅長並負責一切照顧人的家務勞動與再生產勞動。但真實的狀況是,所有女人被認為天生擅長或應該要會的那些特質(功能),往往是後天學習、社會規範所期待以及規訓的結果,和生理性別沒甚麼直接關聯。片子裡,小友的媽媽作為一個女人與一般應會認為相當「失職」的單親母親,對照與小友的舅舅同居的跨性別者凜子,說明了完美的母職從來就不是一個自然而然的存在,也絕不是伴隨著生物性的分娩或血緣關係而自動產生的。
二、許多時候,我們的社會傾向假定孩童是天真爛漫善良無害的群體,然而,在欠缺教育與反省的狀況下,小學生的世界其實也很容易就反映與承襲成人世界的各種偏見與殘酷。在片中,我們看到小友班上的同學會在黑板上寫HOMO、變態、人妖的字眼,會嘲笑小友「她單親家庭很窮,沒辦法去補習」、吵起來會互罵「肥豬,滾邊去」、「醜女」,知道小友和跨
性別住在一起生活更變本加厲在黑板直接指名道姓寫出「小川友,變態家庭」這樣的仇恨語言…這些小學生的言行簡直可說是集各種對於單親家庭、階級、
性傾向、
性別認同、肥胖、容貌….等等偏見與歧視之大成,這些發生在校園的歧視,片子沒有處理到學校(老師)的角色,而片中小朋友們多半也只能自己單獨面對這些歧視或不友善的狀況(例如小凱趁同學都離開後,默默把寫在黑板的字擦掉)。
臺灣在2004年通過了「
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學校應提供
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
性別、
性別特質、
性別認同或
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禁止基於
性別、
性別特質、
性別認同或
性傾向而來的差別待遇,以及明定實施
性別平等教育(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的義務。所以,若是在校園中發生像本片這種情形,校方及師長負有積極處理之責。
當然,無論是在校園或是社會生活中,無所不在的各種
性別偏見與歧視並不總是容易妥善處理。在超市裡,小凱的媽媽出言侮辱凜子,氣憤的小友選擇用攻擊予以還擊,事後終於弄懂事發緣由的凜子則教導小友「無論如何,都要忍耐」,並教她用編織毛線來舒緩情緒與憤怒。選擇用暴力攻擊回應歧視固然不是正確的方式,然而「不斷隱忍」就是最好的方法嗎? 我想除了教導孩子學會情緒管理,也需要認識偏見與歧視的成因,讓她們發展出自己的語言與合適的行動來指認與回應不公平的壓迫,絕對也是重要與不可省略的環節。對比於還沒能找到合適方式處理歧視的小友,當凜子住院,作為成人的牧生,面對不友善的醫護人員,則是選擇面質歧視者,說:「你侵犯人權,這是歧視。知道嗎?」這類的話語就算不見得能立刻扭轉歧視的對待,但通常會產生逼迫歧視者必須面對與反省自己言行的效果。
三、本片觸及跨
性別議題,凜子已完成
性別重置手術,面對小友的好奇,片中許多橋段均頗為細膩幽默地去直接處理跟胸部、生殖器、
性別重置手術相關的討論,或許有些人對於跟孩子討論這類話題會感到不安,甚至認為不應該教小孩子這些事。我想重點不是「應不應該」和孩子討論,而是「如何」和孩子討論才適當。性、身體、多元
性別…這些議題與元素本來就是社會生活與生命的一部分,大人若迴避討論,只會讓孩子在面對這類事情時感到孤單、困惑與無所適從,而所有不知道「應該如何教小孩」的大人,應該真誠面對自己的「不知道」,並學著更謙卑地去求知、更新自己的
性別知識,也才可能好好地和孩子對話,提供孩子適切的協助。
臺灣近年來有反同組織及家長團體積極提出反對
性別平等教育(含同志教育及性教育)之行動,若干保守之政治人物、行政機關、校方亦因此退讓、妥協,讓人憂心此將嚴重影響兒少對於其健康與發展獲取必要充分之資訊、技能、諮詢和保健服務之機會與資源
[1]。事實上,依據臺灣已簽署並施行的兒童權利公約之「一般性意見」,在判斷所謂「兒童最佳利益」時,應考慮兒童之
性傾向等不同之特點,亦即,必須看見LGBTI兒童的存在(例如本片中暗戀學長的小凱),且無論家長或監護人是否同意,均應確保青少年能獲得適當的資訊
[2]。如果本片中小凱的媽媽不是如此恐同、恐跨、拒絕面對孩子的
性傾向(媽媽撕了他寫給學長的情書,還說他「罪孽深重」),小男孩也就不會選擇自殺了!
片子接近尾聲時,原本對於同性戀、跨性別也帶有偏見(疑懼)的小友,歷經與凜子、牧生實際生活,以及親見小男孩媽媽乃至醫療體系對於凜子的不友善等等情形後,最後在醫院對自殺獲救的小凱說:「你媽不一定是對的,你絕對、絕對沒有罪孽深重!」我想,若能有適當的機會與資源,所有的偏見與歧視都有被翻轉與改變的可能,對孩子來說是如此,大人也是。
[1] 參見伴侶盟首次兒童權利公約影子報告(2017) https://tapcpr.org/whatwedo/supervise-human-right-policy/internationalcovenant/2017/06/13/shadow-report-2017-on-the-crc
[2] 參見兒童權利公約第 4 號及第 14 號一般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