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
「…我那不止一個的性器官一直是我所有過最重的東西。有人繼承了房屋; 也有人繼承名畫或保了很高險額的小提琴琴弓。…我得到的卻是在第五對染色體上的一個突變基因,這可是稀有的傳家之寶。」
~出自「中性」448頁
依照小說故事情節的發展主人翁大約是學理上所稱之「陰陽人」或「雙性人」,「出生過兩次,第一次是女嬰,第二次是男孩」。出生時由醫師肉眼觀察判斷為
生理性別「女」,接著家庭與學校的女性「
性別化」的教養,讓他覺得自己是女性,但是在青春期月經遲遲未來,之後一次意外經由急診室醫師診斷發現並轉給紐約市醫師確診為在生理上其實是兩性兼具但偏向男性,而在醫師建議家長為其「手術治療」之際,趁父母晚間外出逃跑了,他直覺的認為不要動手術,也不需「治療」。自此選擇以「男性」面貌裝扮面對世界,究竟他是男是女?其實讀完書後,讀者便會明瞭這個問題太簡化了人類,他既是女性也是男性,就是那個不願也不須經手術治療的他,接受了自己,也以此樣貌開始新生活。過去對於雙性人小孩,在早期通常會由醫師診斷建議父母經由「手術」治療,成為單性人。目前國際社會運動團體的趨勢則是建議讓其以自己的樣貌成長,不需經由「手術治療」,這個去病理化的過程雖緩慢但逐漸獲得認同。在台灣的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台北辦公室社運工作者丘愛芝多次演講,說明自身的生命經驗,也是如此倡議。但是讀者也許可以想像,在一個以男女二元為主流社會生活安排規範的社會中,「可男可女」其實會被視為「不男不女」日常生活十分辛苦。要如何打造一個能夠讓不同
性別主體自由自在做自己的環境?肯認「多元
性別主體」的
性別平等教育,也許是個好的開始。
台灣在地的
性別平等運動發展蓬勃,2004年「
性別平等教育法」與其細則的公布施行可算是台灣婦女運動、
女性主義理論與社會實踐快速轉化為立法政策之重要成果,法律體系首度將包括不同
生理性別、
社會性別、
性別特質、
性傾向的多元主體納入法律體系,宣誓「不歧視」原則,而且是以行政法立法、教育方式希望能在學校體系中傳遞這個超越傳統男女二元框架的概念,透過教學、校園活動與學校環境等方面進行。法律明文要求各級學校必須尊重不同多元
性別主體(包含國小、國高中至大專院校)並進行相關同志教育、情感教育、與性教育。
另一方面,國際上的發展2011年12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The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召集聯合國第一個國際會議討論教育體制中,因LGBTIQ(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Intersex and Queer-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跨
性別、雙性者與酷兒)學生
性傾向與
性別認同而生的校園霸凌。當次會議促成里約宣言(Rio Statement on Homophobic Bullying and Education for All),呼籲全世界的政府消除教育體制中的對LGBTIQ學生的校園霸凌。隨國際公約針對
性傾向與
性別認同訂立的原則、會議、宣言,可說在國際公約中對於
性別的意涵,已經從兩性的
生理性別,討論女性與男性,拓展到
性傾向、
性別認同面向,肯認LGBTQI現代公民的基本權利。更重要的是,國際社會與人權組織已經清楚地看見了性/別歧視(包括在
生理性別/
社會性別/
性傾向/
性別認同等)在學校體制內必須面對與處置。
性
「直到現在,我都將自己的直覺深深壓抑。我還能壓抑多久,誰也不知道。可是最後這事由不得我,所有的大事都向來由不得我的。我是說,生與死。還有愛。以及在我們出生之前愛所留給我們的一切。」
~出自「中性」430頁
主人翁稱自己心儀的女孩「我的對象」,「卡莉歐琵」當時受這女孩吸引產生了慾望,然而剛開始並想不到自己不是女孩,因為在主人翁心中這種事(女生愛女生同性情愛)古已有之,卻是在一次四人約會時,她自己與對象的哥哥,她心儀對象與其男伴。透過目睹心儀對象與一個男孩的親密舉動,「卡莉歐琵」開始幻想自己是那個對象的男伴,透過這樣的慾望覺察到自己不是一個女孩,而是介乎男女之間的什麼東西。(頁416)
性是什麼?性與
性別的關係又是什麼?主人翁的親身體驗也讓人思考,也許「你喜歡誰」與「你是誰」有關聯,雖是不同的面向,但可能會相互影響?主流社會只肯認稱許異性戀者俱有生殖功能的性關係,某種程度低估了生物的多樣性,與人類多樣性的性實踐可能,如果要真切面對自己的慾望,探求自己的喜好與性人格的發展,我們的社會需要更寬容地允許每個人可以自由決定發展自己的親密關係。唯有在不同
性別主體的多元的性樣貌與情愛都可以被祝福時,個別的人們才有平等探索與發展自己的自由空間。
LGBTIQQ(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Intersex and Queer-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跨
性別、雙性者、酷兒與置疑者)因為無法或不認同傳統的男女二元
性別規範,或因「
性傾向」(喜歡誰,包括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或因「
性別認同」(認為自己是誰,跨
性別)與主流異性戀順
性別者不同者,目前我將之統稱為
性別少數族群。其中雙性人其實最為國人所不理解。置疑者則是泛指所有懷疑男女二元
性別規範者,尚在吸收
性別相關資訊,重組自身對於
性別的想像,與自身
性別定位的人們。
I (Intersex)根據「國際陰陽人組織」的定義,陰陽人是指
生理性別無法明確歸類於男性或女性的人。一個陰陽人可能擁有雙性的特徵或者缺乏被定義為某一
性別所必須有的生理特徵。陰陽人是天生的,源自於基因、染色體或賀爾蒙的變化,環境的影響如內分泌干擾也可能扮演導致某些陰陽人差異的角色。國內陰陽人丘愛芝出生登記是女兒身,長有喉結、鬍鬚,一路成長飽受「不男不女」的歧視困擾,直到認識了國際陰陽人組織OII,與相同處境的國際陰陽人相見,丘愛芝決定走出陰霾「做自己」。丘愛芝曾說,身為陰陽人最困難的是自我接納,「她不想當男生,也不想當女生,決定做自己」,目前經營「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網站,並積極發起組織「OII中文陰陽人互助團體」,希望能幫陰陽人找回
性別主體性與尊嚴。
筆者進行
性別與法律研究多年,聽聞或閱讀許多不同
性別主體的人生故事,時有感觸,人在世間本有眾多挑戰,生活其實相當不易,能夠在茫茫人海尋著理解並吸引你的人其實很不容易,如果對方也能回應你的情感,更是不易。人們應當互相珍惜彼此,通常當人們越能夠接受自己樣貌,也越能對他人寬容,對他人處境能越敏感理解,也會相對地珍惜接受也許尚不完美的自己。期待台灣這一個新興憲政民主法治國家,透過公共政策、與教育或社會倡議,
性別少數主體在
性別人格養成過程可以自由、平等地生活,不受歧視、不受霸凌的成長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