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Share
:::
標題 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第七十屆會議商定結論(摘要)
國家 聯合國
內容

一、 會議背景與國際法律框架

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第七十屆會議於2026年3月在紐約舉行。本屆會議的核心主題:確保和加強所有婦女和女童訴諸司法的機會,促進包容公平的法律制度,消除歧視性法律、政策與做法,並解決結構性障礙。 

委員會重申全面加速落實1995年於北京舉行的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通過之《北京宣言》和《行動綱要》等歷史性承諾,並強調《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條約,共同構成了實現性別平等、保障女性一生充分享有所有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國際法律框架,這對於婦女全面參與社會及增強經濟權能至關重要。 

二、當前婦女訴諸司法面臨的全球挑戰

委員會對全球女性在尋求司法公正時,面臨的結構性歧視與阻礙深表關切,主要挑戰: 

  • 多重與交叉歧視:性別成見、負面社會規範、汙名與權力失衡,使女性在獲得有效補救與參與公共政治生活時持續處於不利地位。 
  • 結構性不平等與暴力:男女間長期的權力不平等,導致針對女性的各種暴力普遍存在,嚴重侵蝕其訴諸司法與追究責任的機會。 
  • 現實生活與司法系統的脫節:司法系統未能充分反映女性的現實需求。 
  • 社會經濟與環境障礙:多維度貧窮、非正規就業、氣候變遷衝擊、資源配置不足,以及衝突與人道主義危機,皆對女性造成不成比例的嚴重影響。 

三、 各級政府應採取的緊急行動

委員會敦促各級政府與聯合國、民間社會(尤指婦權組織、原住民及少數群體組織等)合作,在 2030年前針對特定需求女性採取以下緊急行動: 

1. 完善法律框架與制度能力

  • 批准公約與消除法律歧視:優先批准人權公約,全面修訂與國際人權法不符的歧視性條款(如廢除殘割女性外陰、童婚/強迫婚姻,修正財產權及導致女性不成比例刑事定罪的刑法)。 
  • 納入性別視角:在法律規劃、起草與實施各階段系統性納入性別視角,展開「性別影響評估」。 

2. 防治性別暴力與保障工作權益

  • 全方位防治暴力:實施國家行動計畫,消除公共、私人及網路等各領域的性別暴力(如家庭暴力、性侵害、殺害女性及人口販運),建立專門機制保障受害者免遭二次傷害。 
  • 維護尊嚴勞動:消除職場歧視與暴力騷擾,推行同工同酬,投資照護經濟以重新分配女性無酬家務工作。 

3. 優化司法服務與消除獲取障礙

  • 多元機構轉介與消除屏障:連結執法機關、法院、法律援助與社福機構,提供以受害者為中心的服務。免除費用以消除財務障礙,推廣機動式、社區化與一站式服務,解決農村與偏遠地區女性的地理障礙。 
  • 能力建構與法律普及:提供司法專業人員持續培訓以消除性別成見,將公共法律教育納入全國課程,提升女性法律素養。 

4. 因應數位化挑戰與善用技術

  • 彌合數位落差與規範算法:提升線上司法服務的包容性,同時保留線下管道。制定框架規範演算法當責與資料保護,確保數位系統設計與使用不會歧視女性。 
  • 打擊網路暴力:消除通過技術手段發生或因技術加劇的性別暴力,防範人工智慧等新興技術衍生新的歧視模式。 

5. 強化數據分析與資源配置

  • 數據收集:投資發展國家統計系統,收集按性別、年齡、身心障礙與否等分類的司法數據,建立全面計量指標。 
  • 充足預算與專門基金:編制促進性別平等的預算,為司法設施、庇護所提供永續資金,並設立專門的賠償基金支持受害者。 

四、 聯合國系統的角色

委員會促請聯合國各機構支持會員國健全包容公平的法律制度,特別促請聯合國婦女署繼續履行職責,動員民間社會、司法部門等多元利害關係人,共同加速執行《北京宣言》和《行動綱要》以促進性別平等的方式落實《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