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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稱性取向。
根據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大辭書之釋義,我們會與相同性別、不同性別或兩種性別的人有性的吸引力,稱為性取向。與自己相同性別的人間互相吸引是同性戀,和不同性別的人有吸引力是異性戀,和兩種性別的人都有吸引力稱為雙性戀。(全文詳見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大辭書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996810/)
根據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所編輯的《認識同志手冊》,性傾向是指對特定性別的人感受心儀、愛慕或性吸引力,如: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等。
根據日惹原則,性傾向是每個人對異性、同性或多種性別的人發自內心的情感、愛情和性吸引,並與之發生親密關係和性關係的能力。 |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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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大辭書、《認識同志手冊》、「日惹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