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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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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題 中華民國憲法(女性參政、兩性平等)
英文標題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內容 我國與婦女權益有關的法令規章,早在1947年制憲時便賦予女性參政權,也就是在憲法中明訂各級民意代表的選舉,需有婦女保障名額;解嚴後臺灣婦女團體力量的蓬勃發展,更深刻影響法律修正的趨向,包含1991年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增訂保障婦女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並宣示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2005年修憲,將立法委員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規範政黨的不分區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婦女參政比例的入憲,使女性在國會的影響力增加,女性席次比例由1998年之19.1%成長至2008年的30%以上。
資料來源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關聯詞 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婦女十年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性比例社會習俗性別指數性別落差指數性別不平等指數性別預算性別分析性別統計性別意識培力性別影響評估性別主流化性別權力關係性騷擾性霸凌性別隔離性別歧視性別盲男性運動女性主義LGBTIQS性別認同性別刻板印象性別角色性傾向性別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別聯絡人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 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中華民國憲法(女性參政、兩性平等)跟蹤騷擾防制法數位性別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