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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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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題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英文標題 Gender Equality Task Force
內容 行政院自民國95年函頒「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運作原則」,規定各部會均應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部會性別平等機制名稱為「性別平等專案小組」,部會所屬機關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小組」),由部會首長或副首長擔任召集人,小組任一性別委員比例需達三分之一以上,外聘民間委員3人至7人,共同任務包括性別平等業務之提供諮詢及指導規劃、性別平等觀念宣導及推動、落實現職人員之性別主流化推動工作及訓練,以及性別預算、性別影響評估審議等事宜。 在其他各院部分,考試院於民國101年成立「考試院性別平等委員會」以建立機制督促考試院及所屬部會推動性別平等業務;立法院於民國101年成立「立法院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負責院內幕僚人員性別平等業務諮詢及指導規劃、性別平等觀念之宣導及推動;司法院於民國101年成立「司法院人權暨性別平等委員會」專責督導各業務廳處推動人權及性別平等工作;監察院則設有「人權保障委員會」(涵蓋各類人權項目,包括性別平等)以調查政府機關可能違反人權或性別平等之作為。另截至民國111年止,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彰化縣、嘉義縣、嘉義市計8個地方政府已成立推動性別平等之專責單位,其餘縣市仍由各該縣市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督導辦理。
主題分類 權力、決策與影響力
資料來源 1.「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運作原則」(103年5月1日院臺性平字第1030132346號函修正)。 2.《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中華民國(臺灣)第2次國家報告。
關聯詞 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婦女十年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社會習俗性別指數性別落差指數性別不平等指數性別預算性別分析性別統計性別意識培力性別影響評估性別主流化性別權力關係性騷擾性霸凌性別隔離性別歧視性別盲男性運動女性主義LGBTIQS性別認同性別刻板印象性別角色性傾向性別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別聯絡人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 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中華民國憲法(女性參政、兩性平等)跟蹤騷擾防制法數位性別暴力